Re: [問題] 專利技術揭露書的撰寫問題

作者: nnf (*)   2017-05-24 23:29:58
還是回文一下
我看了原po內文怎覺得揭露書不是專利說明書
應該就是普通的揭露資料吧?
我覺得你最好可以把有別於先前技術的技術特徵點出來
寫出習知技術有何缺陷
所以本案欲改良的問題在於? 解決此問題的技術手段為何?
接著把技術描述一下(越詳細越好)
專利的東西就是越明確越好
另外 專利方面的用字遣詞你就不用煩惱了...
接著
以下先敘明我不確定原po的情況是不是這樣
但總是遇到一堆沒有in house PE的公司或學校單位
覺得有極高比例的發明人需要嚴格被教育
這類型的客戶每次都一副
"發明也是專利事務所的工作之一"的態度
甚至碰過實施例在腦海中...
而且還不是完全幻想出來 是需要事務所一起想的那種
(何時變成研發工程師了我都不知道)
台灣一堆客戶的大方向似乎都是
1. 發明不太算是發明人的事情 只要輪廓有出來就好
2. 發明和專利都是專利事務所的事情
如果技術內容交代不清不楚 如果你敢這樣給
就要勇於承擔由事務所自己理解技術內容所寫出來的說明書
老話一句
發明人理應是最理解自己發明的人 技術層面上自然會比事務所強許多
若你所提供的資料越完善
專利從業人員越能理解你的技術內容
就更能在說明書多加一些可能用的到的文字或實施例的變化
可惜但蠻常碰到的是 發明人都會認為
"一直問東問西或者要我補充這個補充那個"
"那我還要你們事務所幹嘛"
(嘆)
註: 給原po
大部分事務所應該都是績效制
若發明人給的資料太少
由於要達到績效點數的關係
有些專利工程師可能就是真的發明人給很少 他就寫很少
你不能說他錯
若遇到那種你給很少(幾行而已)他還幫你掰出個30頁之類的專利師/工程師
那真是佛心來著的不然就是時間太多
※ 引述《hidexjapan (hide0504N￾ )》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們公司最近將申請一個廣告刊登的專利
: 已經有和專利公司聯絡過
: 目前我被分配到的是撰寫本專利的專利技術揭露書
: 其中發明背景的部分,有提到要寫
: 解決該問題的習用技術手段
: 習知技術手段的缺失
: 想請問大家
: 習用的技術手段和習知的技術手段
: 這部分需要敘述有類似專利的做法嗎?
: 或是直接敘述目前業界常用的方式/流程即可?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7-05-24 23:45:00
感謝您特別回復一篇,實際上就是你文中說的狀況XDD只是我現在要負責把老闆的概(幻)念(想)弄成一個好像可行的概念,再讓事務所接手偏偏這案子的討論發想我從來沒被叫去參加過業務出身的老闆很容易弄出一堆自以為可以賺錢然後無視物理定律和串接整合的概(幻)念(想)就要申請專利
作者: nnf (*)   2017-05-24 23:56:00
那我覺得也是你們公司的責任啊... 事務所的人技術領域應該不會比發明人厲害吧(?)畢竟事務所沒有配給一個"研發部"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7-05-25 00:13:00
就....我認真覺得敢接這種案子的也很有勇氣老實說,我有種專利申請好像要被當科專計畫那樣玩爛的感覺存在,一堆刊糕阿一直在洗腦專利多有用我們當員工的心知肚明這是個沒用的專利也阻擋不了
作者: horse175 (為何這城市為所欲為)   2017-05-25 10:46:00
很多在IF處理100件大概有90件應該要共同掛發明人的...
作者: MoonMan0319 (Innocent World)   2017-05-25 10:52:00
推,其實揭露書寫得清楚也是省下後續溝通的麻煩
作者: Y0SHIKI (天天吃ㄆㄣ的小孩)   2017-05-25 12:43:00
接過最扯的案子前3名:只有一張圖沒任何說明、揭露書只有一行字、只有發明名稱…
作者: ColdDark (把握手上的幸福:))   2017-05-25 13:10:00
我遇過沒有揭露也沒有發明名稱的案子... XD
作者: nnf (*)   2017-05-25 14:13:00
就如我文中所說 我就是遇過好幾次只有發明名稱,沒有圖。沒內容短短兩三行的"概念"
作者: z3919870 (zachary)   2017-05-25 22:07:00
接過沒有發明人,申請人,title,揭露書等,唯一的要求只有要某技術領域XD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5-25 23:17:00
我國專利所對於各種發明人這種莫名其妙的認知也頗有貢獻事務所讓自己員工或者工作室或單飛專利工程師接案的時候以事實上提供自己的創意幫客戶發明奇怪的專利以便收案賺錢 一段時間以後自然就成就發明人們認為專利工程師本就應該不掛名地為自己的妙想寫出能申請專利的文檔了這就是所謂的業報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7-05-26 12:19:00
業報無誤,最後害人害己
作者: DragonDeath (無名氏)   2017-05-28 09:38:00
這在中國也有類似的情況 中國專利代理人上崗培訓教材裡居然鼓勵代理人幫客戶找資料補充實施例找資料應該只是要理解前案及本案的差異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5-28 16:43:00
好奇的是幫客戶紙面發明這種陋規 南韓和日本等有嗎?
作者: nnf (*)   2017-05-28 17:45:00
ㄜ我覺得就既有的基礎上補充實施例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幫忙發明就越線了
作者: DragonDeath (無名氏)   2017-05-28 20:41:00
那只有一線之隔喔 如果補充實施例還順便發明附屬項?
作者: z3919870 (zachary)   2017-05-30 11:03:00
我是覺得發明人交待實作細節是應該的,專利的宗旨不就是發明人揭露自己的作法來換取monopoly
作者: jerico (靠北攻城屍)   2017-05-30 12:01:00
原來樓上幾個都比我強,我接過5投影片,要求產出18專利大部分事務所的業務都很喜歡這種公司和這類案子
作者: MoonMan0319 (Innocent World)   2017-05-31 00:20:00
應該不是業務喜歡接這種案子
作者: z3919870 (zachary)   2017-05-31 12:37:00
反正就為了生存不得不接就是了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7-05-31 16:20:00
我接過一句話一張圖片要產出一個專利,國內某大廠
作者: nnf (*)   2017-05-31 18:52:00
個人覺得不是事務所很喜歡 這種案子CP值都極低事務所怎麼會喜歡呢... 就是...服務業阿~
作者: jerico (靠北攻城屍)   2017-05-31 19:07:00
CP值低,是因為低價接。如果不是低價,CP很高,一天兩件不過系統廠價格可低了,很多都發明23K含實審規費也有很多私立科大是這個價格23K含實審規費領證費
作者: nnf (*)   2017-05-31 23:28:00
ㄜ 樓上... 不是單純價位考量阿, 通常這種案子要花比較多時間無論如何這種案件不是喜歡接這種發明人沒提供太多揭露資訊的,不管怎樣都不划算。你要算進處理的時間。
作者: Y0SHIKI (天天吃ㄆㄣ的小孩)   2017-06-01 08:40:00
沒錯…寫之前做功課的時間都夠另外寫一篇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6-01 09:02:00
所以講求本益比的話 接這種案子大約不太做功課而靠創意?
作者: jerico (靠北攻城屍)   2017-06-01 10:00:00
樓上幾個,認真的嗎?看過幾個接這種案件的工程師,超爽的這些工程師大多可以一日內寫20頁看似營養卻沒內容的說明書而且在下班一小時前寫完,剩下時間都在聊天,和我們不同世界。像我們寫難的案子的工程師,每天都苦惱的要死。不說別的,光看績效獎金和年度績效點數,他們都好到不行。我寫難的通訊、電力電子案子,曾經寫一個月百頁,最後25點搞錯,應該是整整三週,非一個月所以剩下一週我還得為了及格趕別的稿子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17-06-01 10:15:00
j你太認真惹......25點還沒及格,看來是古亭某大所
作者: z3919870 (zachary)   2017-06-01 10:48:00
樓上大大都好認真,我待在If的後期,接到要自己掰的案子都要求自己半天解決,寫這種案子沒營養,客戶和主管也不在意,何必花時間XD
作者: larksong ( larksong)   2017-06-01 12:23:00
通訊的案件才25點 .... 這樣的獎賞制度不大好 .....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7-06-01 12:45:00
別人看不懂的都給112EE寫 宿命
作者: nnf (*)   2017-06-01 15:51:00
j大認真的嗎? 這種幻想的案子我實在爽不出來還是我們所審核比較嚴格?從開始到最後完成 花的時間比相同有提供具體實施例的多太多我實在不相信相同的案子有人比較喜歡沒提供太多揭露資料的還是說你是自行執業的專利師,上頭沒人管,客戶也不管呢?一日內寫完是從案前討論到最後動筆嗎? 還是開始動筆時候如果是從開始動筆寫 那我也可以一日寫完阿...寫完之後又要給客戶會稿 後續的呢 我說的是一整個案件完成的前置作業 + 撰稿 + 後續作業 = 一個case撰稿部分哪個人不快? 除非是新手專利工程師/專利師
作者: hensu (hensu)   2017-06-01 19:31:00
揭露內容少可以寫很快的應該是同類型案件寫多了之後用拼貼的並把新技術特徵補進去大部分案子的重點特徵只有一兩句話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6-01 21:36:00
這種準專利日後被挑戰 客戶會回來找 真!發明人 協助嗎?
作者: jerico (靠北攻城屍)   2017-06-02 10:19:00
這種專利被挑戰的機率實在太低,被審定(死掉)機會比較高很多系統廠的專利工程師都有自知之明,如果跟該工程師很熟談完案子,停止錄音,發明人一走,他就會跟你坦承了之前和IH聊過,黃金時期曾經一個月收到超過一百OA!很多件都只能回『依貴所意見辦理』,要不然做不完
作者: ColdDark (把握手上的幸福:))   2017-06-05 15:09:00
如果自己掰的案子客戶都沒意見都還好...最怕客戶甚麼都沒給,自己掰完之後客戶意見一堆會稿多次
作者: nogahiel (天上的誘惑)   2017-06-09 06:33:00
可是我蠻喜歡接這種案子的耶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6-09 16:29:00
樓上喜歡的理由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