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智財局審查品質是喊假的?

作者: forcomet (無暱稱)   2015-09-21 00:58:32
※ 引述《eth232 (eth232)》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智財局審查品質是喊假的?
: 時間: Sun Sep 20 12:06:40 2015
: 連週末也要加班(X 消音),看很多案子,我的感覺,智財局在發審查意見時
:
: 常常是模糊比對嗎? 明明是不一樣的發明,元件與元件的關係也不一樣,
:
: 這樣也能拿來駁?
其實這要看實際狀況 的確有這種情況 但是有時候只是看起來是
但是實際上不是
: 推 dakkk: 不過沒看到案件時我也不能說什 但我是看過很多人的claim就 09/20 13:18
: → dakkk: 寫的很大 大到什都解讀的進來 也不自知 09/20 13:18
這一點我真的覺得是這樣!
很多時候IHPE或是發明人都是覺得引證案跟他的發明不一樣
而實際上的確是不一樣 只是這不代表審查意見有錯
接下來要看得應該是
1. 這個不一樣是不是足夠有明顯差異且有進步性
2. 引證案的技術是不是真的可以被claim中讀到
我在事務所常常遇到IHPE就會覺得不一樣
但是並沒有發現自己的claim解讀涵蓋到引證案
即便努力解釋給客戶 但是客戶通常難以接受
我的建議是真的要先確認自己的claim是不是真的沒問題
不能以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去解讀自己的claim
這樣就會鬼打牆
台灣是這樣 美國更是如此
PS:個人經驗認為 台灣再審後被核准的機率頗高
: 推 abc12812: 很多看起來就是抄美中的OA的 09/20 13:20
: 推 cloud7515: 用抄的反而是最好處理的… 09/20 13:28
沒錯!!以前我對這個情況非常反感 現在反而覺得這比較好
只要不要抄錯就好
其實依我處理過答辯的經驗來看
拿到OA第一件事情不是去看引證案與我們的差異
而是先去瞭解審查委員的邏輯
先去瞭解審查委員的邏輯才有辦法去答辯
答辯不是在于指出引證案與本案技術的差異而已
答辯的重點應在於打破審查委員的核駁邏輯
以答辯來說明審查委員的核駁理由的邏輯是不合邏輯或是邏輯錯誤
技術差異只是手段之一
有些時候審查委員會用迂迴的邏輯來核駁
乍看之下是沒有道理 但是仔細思考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審查委員這樣核駁
我自己也覺得台灣審查委員的審查意見相對其他國家是比較弱
不過真的差到很爛的 我的經驗也沒那麼多
有時候真的只是沒有理解審查委員的理由
或是審查委員真的有錯 但是死不悔改 這也只能說是命了
不過我的經驗這是少數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9-21 01:04:00
我超怕遇到這種客戶 尤其是電案引證案一下來 直接就說 電路看起來就不一樣仔細去讀 電路長的是不同 但輸入輸出信號就差不多功能也沒差太多獨立項的cliam 也沒把元件寫進去 當然讀出來會很像
作者: ipme (oOpz!!!)   2015-09-21 01:07:00
推。但我個人是猜測e大應該不太可能搞不清楚這些。美國訴訟界中的華人律師他也算是有名的。題外話, 我大概可以猜到他在哪一間公司了XD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9-21 01:11:00
專利部門7,80人 該不會是...
作者: forcomet (無暱稱)   2015-09-21 01:11:00
我相信樓上說的 不過我覺得這應該是從美國回台的不適應台灣的某些審查委員在某些程度上是擺爛無敵 然後就一付“我就是覺得這樣”的態度 真的是拿他們沒轍
作者: ipme (oOpz!!!)   2015-09-21 01:22:00
所以我覺這問題不錯,若審委就是一副權利就是握在我手上,我就是想駁,你想怎樣? 那申請人還要照常程序走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9-21 01:42:00
可以打電話跟他辯論看看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5-09-21 10:48:00
比上不足 比下有餘 一分錢一分貨
作者: eth232 (eth232)   2015-09-21 23:14:00
我並非不懂張飛打岳飛的道理,但還是謝謝f大的分享。我們部門也是很多將群冠群北美理律等等前IF的工程師,會被派來接案的工程師素質都很高,我們與撰稿專利工程師的溝通也沒有甚麼問題。這些專利工程師也比我想像中有榮譽心,有時候接到爛OA,他們比我們更憤恨不平。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09-22 09:36:00
我是很難想像連自己claim scope都搞不清楚的ihpe,如果自己家的claim scope都不清楚,說專利布局根本就是天方夜談避免爛OA,TIPO應該對審查官設最高容許OA數量,案子銷掉名聲印象也銷掉了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5-09-22 20:19:00
進行OA評量,太差的人列入考績、續聘考核才會痛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5-09-22 22:17:00
公務員國考一過就有免死金牌阿...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5-09-22 22:19:00
的確是板k大所說."設最高容許OA數量" V大...你你你 太小看tipo了. tipo裡的標準只會要你案子做多
作者: mark643kimo (小莊)   2015-09-22 22:34:00
同意,TIPO的績效計算只看件數*那一件的大小品質的部分,沒有績效是專門打給案件品質的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09-22 22:53:00
品質管理上數量也有望大望小與望目之分單純以件數與大小來看,似乎是以銷案量為主的望大值設計要提升審查品質,這種方式應該用望目值(特定值)加上其他方法,如一般抽驗與極端值抽驗,這是製造品質檢驗的方法我覺得只要在位者有心,應該還是可以做到一些防堵與激勵的方案
作者: mmu   2015-09-22 22:57:00
TIPO有品質稽核 但品質有沒有因此提升 嗯...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5-09-22 23:01:00
嗯~tipo內部我不熟,只是看到sipo的變化,很有感覺就是了
作者: hh47 (百事可樂)   2015-09-22 23:10:00
因為可能稽核的人能力也不佳,只想求官愛現,包括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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