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nner (conner)
2014-06-02 20:07:59甲專利在去年5月申請,乙專利在去年6月申請。
甲專利和乙專利的Claim都是A+B+C.
唯一不同是甲專利的某特徵項的數目是寫一個。
乙專利的對應的特徵項目是寫至少一個。
若甲專利拿到專利權,乙專利也能拿到專利權嗎?
還是因為甲專利的申請日在前,所以乙專利不能拿到專利權?
這可以算是實質相同了吧 乙不樂觀喔而且偏偏甲案是數量的下位概念 這使乙案幾乎毫無新穎性唯一可翻盤的機會是 該數量為至少一個的情況 是以多數為較佳實施例 且使發明目標的效果更加顯著不過這情況應該是少之又少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6-02 20:36:00典型的23條吧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6-02 20:58:00"至少一"為"包含一"之下位 上位不打下位 無專§23之適用可以這樣凹看看XDDDDDD
作者:
conner (conner)
2014-06-02 21:06:00假設甲乙都拿到專利權,可是因為甲申請日在先。當乙施行該發明時,甲方是不是一樣可以控告乙方侵權?且甲方勝訴機會極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6-02 21:08:0023會比對說明書 圖示 光凹 claim應該沒用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06-02 21:47:00乙拿到權利的機會很低 就算拿到 打訴訟一樣會被甲舉發
作者:
pptbleu (藍色)
2014-06-02 21:58:00甲乙專利是不是同一人申請 標的你只寫專利 但申請人呢
作者:
conner (conner)
2014-06-02 22:09:00申請人為不同人。
作者:
pptbleu (藍色)
2014-06-02 23:05:00樓上不好意思 因為推文沒看清楚 所以想了解是否同申請人因為原PO推文應該寫A方甲專利 B方乙專利這樣會比較清楚
作者:
conner (conner)
2014-06-02 23:15:00嗯 是A方甲專利,B方乙專利。
這個進步性就GG惹而且你還必須修正為僅有一(only one)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6-03 02:01:00D大 我說的剛好相反XD 另外 我國無擬制進步性 所以...若審查委員認同上下位之說 本案甲乙均應准予專利?
上下位的說法在別的地方也許可以,但是至少一vs.一恐怕有困難啊囧更由於至少一可以看成n >= 1, 揭露了一這個端點依據"選擇次範圍"的"新穎性判斷準則"不具新穎性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4-06-03 08:24:00沒看到全文 無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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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er (conner)
2014-06-03 10:57:00感謝大家的回覆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6-03 11:08:00D大 有道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