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4 ]U149#2新局招生中

作者: revie49 (東海人稱梅佑仁)   2024-02-24 16:45:49
欲參加者請加入ptt EU4 Discord群組: https://discord.gg/wbf886
登記表:https://forms.gle/Nuekw4uvVjJ98P1k6
1.遊戲版本: 1.36 視情況更改
2.遊戲時段:
每周日1300-1800
第一局為2024/3/3
請確定期間內可上線再參與,臨時有事請找代理
請不要遲到,因為遲到被AI控管作出AI行為不予以補償
3.選國限制:
表單登記人頭,之後根據主辦擲出骰子決定選國順序
第一局選國請務必準時到,遲到者開除人籍不得狡辯
主辦先選抗議無效
當天臨時參戰選國順位從最後算
限制發展度149、附庸發展實算
選國需填志願表,一區域(Region)一人頭
非洲三國志:請參照圖片、一區一人
https://i.imgur.com/yITLhah.png
額外開除國家:建州、朝鮮、河中、美澳所有部落制土著、太平洋土著
特殊待遇國:阿瑜陀耶:開局解除利格(Ligor)附庸
薩伏依:本國屬於義大利區域
北歐:瑞典、諾夫哥羅德不得同時存在
波羅的海:條頓騎士團、布蘭登堡不得同時存在
人數野區限制:
總人數12以內只得在圖內區域活動:
https://i.imgur.com/kHRPtAS.png
特殊解禁:當場上存在游牧國家則加開西印度、蒙古、華北、"南京省"、"廣東省"
12人全球解禁
4.各項遊戲內平衡限制:
理念組限制:前3個理念必須有行政、外交、軍事類別的理念,後續不限制
波蘭:當成立波蘭TAG時不得再度轉主流文化,限定為西斯拉夫文化
商共限制:禁止使用商共政體;諾夫哥羅德仍可選用,但必須最快速度改政體
普羅旺斯:1484年前不得使用那布勒斯區域的CB及割地、聯統
柏艮地大輪盤:禁止與柏艮地婚姻,不得參與柏艮地繼承(皇帝例外)
波斯:Qizilbash的Regimental Disciplane與Ghilman的Contingent特權只得擇一使用
俄羅斯:禁止使用Boyars Military Service政改,僅原基督教國家可成立
破產:破產當下視為無條件投降,若進攻方於戰爭勝利五年後破產需將該場戰爭所得領土
全部放出
5.戰爭限制:
5-0.開局20年為停火期,期間內玩家不得互相宣戰(1464)
以美洲原始宗教改革之國家延長10年(1474)(同時美洲人內戰保護期為30年)(1474)
邪教改革則視為正常國家,停火期同為20年
停火期間攻打玩家AI同盟則玩家雙方不得互相交戰,在一年後白和平
5-0-1.對玩家戰爭時不得關閉佔領之堡壘
5-1.強制和平法案:限制各時代戰爭年限、以開戰年份估算
限制年限為:6/8/10/12
當年限抵達,優勢方可以當前戰爭分數的1/2強制停戰,超過75分則3/4
 落敗方可以當前實際分數投降
5-1-1.斬殺線:當有一方達到95分,則宣告該方勝利,可直接割滿100分,無須打滿年限
但仍需遵守5-2之規則
5-1-2.當戰爭目標為殖民地或外海島嶼,則延長1/2/3/4年(海外島嶼指首都所在大洲以外
的島)
5-2.強制割地時不得割取未佔領之跨海省分、海島與堡壘ZOC範圍;以同盟身分參戰也受
此規則保護
5-4.一年戰爭:在戰爭開啟後的一年後禁止再入戰,且各參戰盟國在一年後不得退戰
5-5.宗教守護者:宗教守護者不得參與玩家之間的戰爭,必須放棄參戰或一年白和
5-6.HRE:神羅皇帝可參與任何形式之帝國保衛戰,但皇帝本人不得獲取任何土地
5-7.繼續戰爭:若是上一場的玩家戰爭延續至下一次遊戲時尚未結束,且有一方沒有上線
,則依然視為玩家對抗、不符合8-1-1保護的定義內,但仍須遵照對玩家戰爭的合約標準
進行和談
5-8.宗教戰爭:觸發事件後3年後玩家才得以宗教霸權CB對皇帝宣戰(AI主宣不受限)
5-9.任何戰爭中只能割一次地,包含對AI戰爭
5-10.攻打死去的玩家AI有獨立規則:
需打滿4/6/8/10年且合約分數上限為70/80/90/100不得以任何方式刷停戰,且合約須截圖
公開為證
當該國總發展度低於150/250/350/450,則解除一切禁令
5-11.中國條款:對中國地區的任何勢力交戰,禁止使用任何方式刷停戰、逼叛亂裂國
5-12.夜星專案:當不列顛玩家被主辦認定為菜雞,則1500年前其餘玩家不得登上英倫三

Orkneyjar例外,且菜雞於保護期不得以該島為宣稱對玩家宣戰
同時當菜雞玩家參與任何形式之玩家戰爭則解除保護(一年白和不算
)
6.外交限制:
6-1.霸權玩家只得有一名列強同盟
列強玩家只得有一名列強&一名非列強同盟
非列強玩家得有兩名列強同盟
列強同盟可自行降級成非列強
6-1.1.當該國國家/自點理念有+1外交關係時,可額外增加一名非列強同盟
+2外交關係則升級成列強同盟,最高+1列強同盟為上限
6-1.2.自奇觀、永久性任務而來的外交關係上限為1
6-2.過渡列強:
過渡列強係指非八大列強卻仍然擁有列強地位之國家(外交頁面國旗有紅框)
過渡列強之外交準則與列強相等
6-3.無嗣之殤:若是意外被玩家聯統、則聯統方需立即釋放該玩家
6-4.禁止對玩家使用警告、保獨、外交附庸、強制和平、威脅開戰、支持獨立、列強介入
7.世界的美國
7-1.新世界國家對同一殖民國一次僅能宣戰一個殖民地,並在宣戰同時宣告此一行為,宣
告後殖民母國擁有以勒命停戰方式介入戰爭的權限
7-2.如殖民母國以勒命停戰介入則該場戰爭受所有玩家戰爭規則限制
7-3.如殖民母國不介入下該遭受入侵的殖民地視為AI國,但合約分數最高限制50分
8.公約:
8-1.外交公約:玩家之間可以以公開條約內容並請主辦認定後達成強制約定,時效可達20

8-2.戰爭公約:玩家之間的戰爭可以以達成公約上內容的形式結束戰爭,時效最高為系統
預設停戰時間+20年
9.各項遊戲外保護及限制機制
9-1-1.未到玩家國享有半小時無敵時間,期間內所有人不得對其展開除鋪設間諜網以外之
任何惡意行為,如:宣戰其AI同盟拖其下水爆打、與其同盟並向他國宣戰利用AI愚蠢腦袋
達成自身目的。
判斷基準為主辦心證,違規者且不聽勸告者踢出遊戲
9-1-2. 若玩家被享有無敵時間之AI控制國家宣戰,則無限制開火
9-2.若是因玩家未到場使AI腦袋違反規則4內任一法案,則須在玩家本人掌控時刪除違規
內容
9-3.主機開啟自動存檔,若是因延遲或各種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各種爭執發生,一率回檔至
一月一號,有症狀者請立刻馬上按下暫停鍵反映
10. 主辦擁有最終解釋權,不爽不要玩
作者: tsmcprince (努力中)   2024-02-25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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