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金光] 妖禍殺青最新爆料

作者: ke0119   2022-12-04 08:12:09
※ 引述《Zechswind (Void? 惽? ? )》之銘言:
: 更新一下後續順便平衡一下報導, 以下是金光員工的說法
: https://i.imgur.com/6Vp0Yh7.jpg
: 所以該員工的意思是金光帳上只給了6000, 可是實際上有多給嗎?
: 不然苦主之前貼出老闆娘發的薪資明細上明明白白寫著資遣費6000...
: 這部份如果是苦主造假應該直接偽造文書告死了吧
我大概試算了一下
到職日:6月1日
退職日:11月15日
基本工資:26200元/月
的新制資遣費約:6005元
https://i.imgur.com/4IA2xB4.jpg
也就是說該員工的薪資若低於26200元,
則6000元是真的高於法定最低資遣費。
若該員工的薪資高於26200元,
則6000元很可能低於法定最低資遣費。
台灣大部分的情況,可能會把員工的基本薪資
報很低,再用一些名目補貼上去,如此一來
員工實際所得會較高,但公司負擔的勞健保
會較少,資遣費也會比較低,
(而且勞保退休金也會比較少)
我猜想該員工可能就是這類情況,
所以應該是合法,但我不覺得會特意去告該名員工,
除非他們很有自信勞工局處介入之後,
他們公司很有把握加班費總總福利跟保障
都有如實給員工申報。
其實勞基法比我們想像的對勞工有利,
只是大部分在職員工不敢爭取罷了,
像我們歐美國家的同事就很敢據理力爭,
日本有規定配偶也可以有產休一年,
我芬蘭男同事(管理職喔)就申請過兩次!
前後共兩年在家領全薪帶小孩~
根本就沒在怕的。
回過頭來說這件事,這位皇姓組長犯了一個大忌,
那就是拿法務壓離職員工,不管該公司合不合法,
都會給旁人極差的印象,對該公司的名聲也不好。
就我個人觀感吧,你一個整天喊著沒人要來接班
的傳產,好不容易養了一個吃得了苦撐了半年左右
的年輕人,結果你說資遣就資遣;
唉?你不是不拍了耶,你還拿了政府一千萬的補助款耶~
以前暫緩發片是給員工沒有ON檔壓力,顧好品質拍片
存庫存,現在暫緩發片是直接把基層炒掉耶,
這完全不一樣好嗎!
講重一點啦,你馬的不要再給我哭什麼沒人要當學徒,
幹當你學徒半年就被你炒掉,誰教你把學徒當免洗筷
用的啊!?要找人的時候姿態就很低,不要你的時候
六千元打發走喔?法定最低六千,你有點誠意也給個
幾萬元吧!這根本就傷害性極低,羞辱性極強啊!
皇姓員工也是很沒有同理心,我猜他沒有被資遣,
若是今天換作是他,可能要養家糊口卻被老闆六千元
打發走,你會怎麼想?
做人真的不要這麼刻薄。
整件事看下來,我的觀感就是這樣,
難怪該公司留不住人才,
馬的還用納稅錢補貼你們,真的一個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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