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cd0 (DM)》之銘言:
: 一、文章標題
: [討論] 台灣人要跟美國為敵?
: #1L_yVfFu (PublicIssue)
: 二、文章網址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2802148.A.84C.html
: 三、違規事實
: → kelybaby: 唉呦~耍廢還怕人笑,不就好脆弱 09/21 15:
14
: http://imgur.com/MFDjxBE
: 違反板規 [人身攻擊、挑釁]
: 第十條 .以髒話、負面或惡意字詞,對於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發之言論,足認定
: 有侮辱之意,貶損他人之人格評價者。
: .前項所稱之負面、惡意字詞,包括廢、腦殘、低能、弱智、沒料等等。
: .經由當事人檢舉,違反本條第一項規定進行人身攻擊、挑釁者,
: 得劣退文章或刪除違規內容,並水桶兩個月。
: 其中列明之關鍵字"廢"
: 四、違規人名稱
: kelybaby
: ______________
: 三篇文章中本人與kelybaby均犯下數次板規
: 僅隨意舉出一違規事實,如需多列舉其他違規事實請告知
: 定當立即補上
: 另本人對於kelybaby之指控,本人概括承受
: 唯板務應秉持勿枉勿縱原則
: 同時將本人及kelybaby依板規處以應有之懲處
: 感謝板主維持板務:)
當可能在造成相同判例如此案,都互相用廢這個貶義詞來形容對方時,在個案特殊的情況
下,能否有比例原則。
此案a版友於該篇使用廢形容k板友超過接近兩百次,我想如果是相同判決並不合理,故建
議版主於此案立下判例,杜絕未來相似累犯引戰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