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推文犯規+警告

作者: shanachy (shan.)   2014-12-13 02:14:20
請大家不要用非本國語欺負板主啦...QQ
Google翻譯跟我說KawasumiMai板友說別人是變態
以涉及人身攻擊/挑釁而警告一次 如有再犯直接水桶
02. 不互相謾罵,希望大家都保有愉快的討論環境,人身攻擊警告一次,嚴重者水桶三個月
文章代碼(AID): #1KYVeMPu (PSP-PSV) [ptt.cc] [心得] 噓文水桶說~開心玩遊戲
噓 KawasumiMai: 相変わらず口だけ達者でヘリクツが多いね 12/12 10:33
噓 KawasumiMai: ただのヘンタイのくせに一端の義賊気取りかよ 12/12 10:36
作者: MaiLu   2014-12-13 02:19:00
幫忙翻譯這裡還是老樣子,一堆嘴砲王,跟一堆狗屁不通明明只不過是個變態,卻肖想當義賊?
作者: realfade (Re)   2014-12-13 02:55:00
謝謝樓上 我看懂了!
作者: NyxTsou (夜夜)   2014-12-13 03:24:00
版主這幾天真的很辛苦(・_・;
作者: qazieru (=w=)   2014-12-13 04:15:00
最近大家都起底來起底去 KawasumiMai自己不也被東方版永久水桶... 而且原因還很誇張...
作者: KawasumiMai (さあ、死ぬがいい)   2014-12-13 05:17:00
笑わせんな、そもそも関係ねぇしょ、それどもアレかマジ続けるなら地獄でも道連れにしてやろ。自分を一体何様だと思ってんの?!
作者: MaiLu   2014-12-13 05:24:00
以上是說,如果你們還要繼續的話,我就帶你們一起下地獄第三句:你以為你是誰啊?(以下非翻譯)是說說話要小心,「要帶人下地獄」這類的話已有觸犯刑法恐嚇罪的嫌疑。會日文是很好,但學日文的目的不是要拿來恐嚇人的吧?y
作者: NyxTsou (夜夜)   2014-12-13 05:35:00
去跟地獄少女做朋友嗎(咦
作者: realfade (Re)   2014-12-13 05:36:00
謝謝MaiLu大 我看懂了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4-12-13 05:36:00
Give me the peace PSP-PSV place back!
作者: qazieru (=w=)   2014-12-13 06:49:00
其實罵人變態就可以告了...實在不懂KawasumiMai從頭在激動什麼...落不是你烙罵人也懶得起你底 其實之前筆戰也有其他人也是被永桶的 沒像其他人哈哈笑人就很好了
作者: yes78529 (小邱邱)   2014-12-13 07:21:00
以為回日文好像很強一樣 = =
作者: Diaw01 (Diaw)   2014-12-13 07:59:00
我也在八卦政問過被水桶半年~ ~ 當初也超囧
作者: aterui (阿照井)   2014-12-13 08:07:00
會不會是哪個作品的台詞啊?
作者: tungchinchia (董)   2014-12-13 08:08:00
要換個方向去想會不會其實是日本人?
作者: aterui (阿照井)   2014-12-13 08:10:00
看2ch一般日本人也不會這樣罵,感覺是在學作品裡面的角色2ch日本人都是直接髒話後面加www,沒這麼拐彎抹角
作者: Diaw01 (Diaw)   2014-12-13 08:14:00
2CH看日本都罵糞ox~.~
作者: tungchinchia (董)   2014-12-13 08:15:00
原來如此
作者: backcat (阿呆)   2014-12-13 08:19:00
K版友應該不是說要帶人下地獄這威脅的話我破爛翻一下:不要笑死人,根本沒關係好嗎?,還是說如果繼續下去的話就連你們一起拖下水,你以為你是誰啊それどもアレか...到後面應該是暗指某人想拖人水桶整段看跟分開看意思就不一樣...
作者: Diaw01 (Diaw)   2014-12-13 08:26:00
推樓上的翻譯 跟我自己翻得比較像~ ~一樓第一行都沒有翻 不過有個アレ 我也不知道是說什麼
作者: qazieru (=w=)   2014-12-13 08:28:00
水桶怎麼會用地獄的用詞 而且拖去水桶這邏輯也不合理...
作者: Diaw01 (Diaw)   2014-12-13 08:28:00
自己對日文程度沒太大自信 不敢翻譯教人~ ~大概是有看ACG的人吧~ ~ 就比較煞氣(中二)的台詞
作者: backcat (阿呆)   2014-12-13 08:29:00
吵架的日劇或是動畫多少都有這句...惱羞劇情應該比較多
作者: CloudXP (Alone the World)   2014-12-13 08:54:00
在中文語系的討論區打日文自爽實在是件無聊的幼稚舉動
作者: deray (Deray)   2014-12-13 10:49:00
馬上就在公告中再犯了~進水桶去吧
作者: SPiCa0831 (麥穗星)   2014-12-13 10:52:00
真是中二病發XDD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14-12-13 11:37:00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有什麼問題嗎w
作者: wwa928 (無藥可救的馬尾控)   2014-12-13 11:49:00
笑死人了,水桶慢走不送
作者: KawasumiMai (さあ、死ぬがいい)   2014-12-13 12:04:00
哇哇,這樣就可以告了?我以為____一詞在圈內是稱讚不是嗎?你沒去提那件事這篇我還懶得繼續回,身為一個外人把整件事用好笑來看待是想怎樣?起你底了嗎?激動?是啊,我從來就不是什麼心平氣和的人,現在連講個話都得底線黑子借代了,這就是所謂的Peace?來看看會不會成為下一個___好了,留下一堆兩面手法存心來亂的訟棍等級的人,把人全部酸完一陣再來裝無辜,最後替版說話的全部因用詞桶完好了,反正我是不在意,就當捨身取義就好。總愛提什麼在哪邊受稱讚又改革有功的真是笑死人了,關這件事有事嗎?全部繞完一圈你就只是想找漏洞檢舉的愉快犯而已吧
作者: Tiyara (------)   2014-12-13 12:14:00
啊不是日文好棒棒?
作者: KawasumiMai (さあ、死ぬがいい)   2014-12-13 12:16:00
啊不是中二病? 喔?這樣說來我也可以告?不過我才沒那麼無聊,只是納悶日文=中二是什麼邏輯打起中文來用詞反而難聽很多
作者: Bencrie   2014-12-13 13:11:00
... 又要離開了嗎 = =
作者: nanaseaoi (七瀨葵)   2014-12-13 13:15:00
雖然你把事實講出來了,但是他會全盤否認
作者: pddck (分身)   2014-12-13 13:34:00
其實我覺得不會構成恐嚇,不過算了...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12-13 14:23:00
整天在那邊觸犯XX嫌疑 要告快點告啦 zzz
作者: tungchinchia (董)   2014-12-13 14:23:00
這不是會中文嗎
作者: helba (網路貧民窟)   2014-12-13 14:46:00
繁中討論板是在烙什麼日文 哈哈姆特的港人都懂要打繁中留言人外有人啦
作者: aya16810 (深紅眼鏡)   2014-12-13 14:57:00
是說自介文為什麼會炒起來啊...
作者: MaiLu   2014-12-13 14:59:00
1.某人的用詞就是地獄,地獄就是地獄,沒有其他的解釋
作者: tungchinchia (董)   2014-12-13 14:59:00
被起底吧...不過那個 "懂?" 讓人蠻理智斷線的
作者: MaiLu   2014-12-13 15:00:00
2.我不是訟棍,我只是想幫助版友瞭解你在說什麼3.刑法中恐嚇罪的構成要件很簡單就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中文中,下地獄就是意味著死亡,因此顯然有危害生命的意味他罵的也不是我,我原本沒必要跳出來說這件事我的動機是,既然違反板規之事,都已引起這麼大的討論那麼違反法律之事,豈不是更應該提醒一下,以免再犯?以上報告完畢,請各位包涵再補充,罵人變態跟訟棍,確實已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其實網路上是很容易犯法而不自知,比現實生活罵人還嚴重因為現實中罵人,對方不一定有錄音,但網路罵人都有紀錄某人可能沒被告過所以不知收斂,要是被罵者真的提告100%罪名會成立,還請某人小心。善意提醒,沒有惡意
作者: david510   2014-12-13 15:29:00
我來這邊是要找遊戲不是看筆戰的...
作者: Runna (團子翔翔)   2014-12-13 15:44:00
2ch是匿名制,這裏要查出身分只要警方請站方協助刑案調查便行,還是謹言慎行吧。
作者: umachan (ウマちゃん)   2014-12-13 15:57:00
就是用中文罵怕出事才用故意日文的吧XD
作者: io45for222 (廢天地滅生靈神裂歇寧清)   2014-12-13 16:27:00
沉默是金 共勉之
作者: lkkopopop (テイルオン!)   2014-12-13 16:31:00
捕捉直擊樓上XDD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12-13 17:44:00
XDDDDD 外語崩崩流
作者: BoXeX (心愛騎士團異端審判騎士)   2014-12-14 00:31:00
現在開戰場3.0了啊......改版好快,是要直逼火狐嗎?話說如果版主你不想看到戰下去的話建議暫時不要再發新公告,有要發文就先改舊公告說錯 應該說有要水桶
作者: viper0423 (艾倫希爾)   2014-12-14 00:35:00
能開到像火狐的34.0也挺厲害的,但那也只是凸顯〃人類
作者: BoXeX (心愛騎士團異端審判騎士)   2014-12-14 00:35:00
讓文章先被洗掉 事過境遷 大家忘記
作者: BoXeX (心愛騎士團異端審判騎士)   2014-12-14 00:36:00
畢竟目前這裡也沒人會發一篇戰文來戰單純個人想法,提供給版主參考
作者: viper0423 (艾倫希爾)   2014-12-14 00:37:00
那如同梅比烏斯之環一般的無意義鬥爭〃而已
作者: o9887766 (不拉屎賊落死)   2014-12-14 23:57:00
國中生
作者: LittleBoots (Karma is a bitch)   2014-12-17 11:30:00
刻意寫日文超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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