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jsizmmy (pigChu)
2025-05-17 09:47:13就信中回覆來看,裡面說的強制搭售的方式主要是限制在上游對下游的B2B方式做的,那只
要有夠大的證據能證明中游對經銷商或上游對中下游有這個情況,就能有效整治這種惡性循
環
這種情況只要經銷商遇到,其實都有資格去檢舉,問題是願不願意這麼做而已,
但是經銷商你們真的不氣嗎?
東西原本很快就能賣出去的,現在都要想辦法折價或是洗單洗掉欸?
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221&docid=397&mid=39
(縮網址)https://pse.is/7l9z54
※ 引述《ken860606 (野格香甜利口酒)》之銘言
: ※ 引述 《wild2012》 之銘言:
: : 標題:[閒聊] 搭售 行為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
: : 時間: Sat May 17 05:20:52 2025
: : ~~~~~~~~~~~~~~~
: : 結論
: : 可以告,但是只有行政罰
: : 依公平交易法,可以罰到150萬
: : 依電子商務法,可以罰300萬
: : 但...台灣嘛 不可能一罪一罰
: : 不管賣了多少人,都只算"一種行為"
: : 再加上沒有獎勵措施,誰會去找自己麻煩?
: : 所以 對岸網頁點一點真的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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