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網購規定拆封過就不能退貨合理嗎-三

作者: stepnight (桃卡武康)   2023-09-19 09:35:12
好啦先說結論:他不給退不合理
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
未拆、未使用,除了那些排除的商品類型
其他的隨便你退:心情不好、快遞不帥
也可以不用理由都隨便你退,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但你今天拆封了,依然可以主張七天內退貨
但就不是沒有負擔的退貨,消費者有還原商品的義務
但這個必須還原到哪裡,扯皮點1在這
扯皮點2在,若是消費者還原不了
那又該付多少金額?
拆封後確實消費者還是可以七天無條件退貨
但你拆封後需要「還原」扯皮來了
不然我每個都拆了亂搞、不還原
整天主張七天無條件退退退退
法理上也不通啦==
拆封後不給你退,不合理
但要收錢,開口收10-30%整新費
賣家這樣做也可以
就是要跟你扯皮這整新費,讓你不要退
確實啦有規定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
今天我想表達的是,法律都有規定
但其中的「範圍」就值得推敲
不然哪需要大家整天在那律師來律師去
還需要法官來仲裁%數多少?
鍵盤法條搬一搬就完了
你說檢查造成商品變更,那你檢查到哪裡?
拆開外包裝檢查、上機檢查、拆開主機板破保檢查?
你說商品還原要還原到哪裡?
一個膠帶都不能少?
只能說
怪就怪自己沒確認好商品規格
就算了,還拆開了,結果到這需要申訴的處境
當然你要跟他走消基還是消保,你有時間都可以
但企業真沒在擦小那個的,幫台灣消費者QQ
的確阿,法條不是我這樣解釋的
但實際走一遭申訴你就會知道
這些法條這些字眼是怎麼玩弄的
我只是分享我實際遇到的經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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