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今對谷歌(Google)開出創紀錄的24.2億歐元(約27億美元,832.5億元台幣)罰款,改寫英特爾10.6億歐元罰款的紀錄,理由是其推廣自己的購物搜尋服務時,損害中小競爭對手的利益。這項調查在最近突然加快進程。
歐盟執委會表示,Google有90天時間來停止違法行為,並給予與該公司競爭的比價服務相同待遇。Google必須在60天內告訴歐盟該公司打算如何做到這點,如果Google未遵守歐盟的要求,Google將被開罰,罰款最多為每日營收的5%。
歐盟競爭委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說:「Google旗下購物比較服務採取的策略並非只是透過讓自家產品優於同業來吸引顧客,Google扼殺其他公司公平競爭和創新的機會。最重要的是,Google也讓歐洲消費者無法公平地選擇服務。」
Google在歐盟對該公司開罰後表示,Google不認同歐盟的決定,將研究歐盟的決定並考慮上訴。
外媒昨報導,歐盟對谷歌祭罰款,將繞過歐盟全部28位專員在每周會議上討論有爭議決定的慣常做法。歐盟競爭事務專員Margrethe Vestager將發布的這個決定,會透過書面程序,由她的同事們不經審查就予以批准。
歐盟的決定將令這項因新聞集團、Axel Springer SE和微軟等企業申訴,所引發持續7年的調查劃上句號。歐洲政客已呼籲歐盟制裁谷歌,甚至將其分拆。而美國評論家則認為,監管機構是在針對經營成功的美國企業。
歐盟的調查重點是谷歌如何顯示對產品的搜尋,這是一塊將消費者與零售商聯繫起來的利潤豐厚市場。
谷歌表示,將繼續與歐盟委員會進行建設性合作,並強調其「在網路購物方面的創新對購物者、零售商和競爭都有好處」。
受歐盟裁罰消息影響,Google母公司Alphabet今早股價走弱,A股一度下跌1.36%至958.84美元。
轉自蘋果日報: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inance/20170627/114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