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e: [閒聊] SAMA 機殼燒毀,處理索賠被敲詐

作者: 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   2015-10-23 15:13:43
10/05
事主現場付訂購買電腦,總價14,660。
10/07
事主高雄原價屋現場取貨。
10/13
一、事主主機燒毀,並於原價屋官網留言。
二、原價屋請事主留下大名、電話與發票號碼
三、事主帶貨至原價屋,原價屋初步判斷風扇控制部份燒毀。
四、原價屋欲直接換一台全新的等價單給事主,但事主拒絕換新,並要求更多賠償。
五、高雄店長回報總部說明情況,總部回應:「請原廠或代理商出面判斷與處理,若有偷料該給原廠教訓。賠償方面釐清客戶損失程度,高雄方面需緊盯此案。」
10/16
一、高雄回報總部表示已請原廠處理,原廠回應照價買回後將判斷燒毀原因。
二、高雄組一台全新等價單(不套用原機任何配件),因事主表示急用,雙方約訂於10/19現場組裝。
三、賠償問題另外由原廠與事主協商。
四、總部回應高雄:「委婉告知事主賠償須等鑑定,在原價屋能力範圍內會100%幫忙,電腦無條件換新展現誠意。」
10/19
一、急用電腦的事主放鴿子沒出現。
二、事主自行向原廠索賠(未告知原價屋),原訂20K,事主拒絕後提昇至25K,雙方同意以25K和解。
三、高雄聯絡原廠,原廠回應雙方約定25K定案。
10/21
一、高雄致電給消失多日的事主詢問狀況,事主表示其單要組到28600,叫原價屋告知原廠。
二、高雄回報狀況給總部。
三、總部決定不組新機給客人,直接原價14,660現金退回給事主,要其他賠償請事主走法律途徑讓法院公正判決。
10/22
一、事主的室友晚間在臉書電腦組裝社團(2萬人)及爆料公社(57萬人)PO文,表示於原價屋?
二、此文被大量分享轉貼至各大臉書社團、小惡魔01、PTT,原價屋、視博通黑到翻。
10/23
一、凌晨原價屋貼出店內信件通聯紀錄,並付上事件始末原委。
二、上午風向開始轉變到店家,漸漸有人開始砲轟PO文者(事主的室友)。
三、事主的室友出面回應,當初改單28,600時,有表示超額部分會自付(沒有說是原價屋還?
四、網友要求事主的室友出示證據,證明超額部分事主有聲明會自付,事主的室友說事主的
五、網友發現事主在原價屋留言的帳號,根本就和事主的室友是同一人,從頭到尾也都是事
六、事主的室友(或者事主本人)被砲翻後,貼了一張從頭到尾塗的白白的對話,表示事主因
結論:
事主及室友兩位一體原本可以爽賺10K,最後只拿回本錢非常氣憤、
原價屋、視博通被全臺灣網友黑了一輪又一輪。
補充:事主(的室友)於今日(1023)15點左右將原文刪光光了。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5-10-23 15:49:00
i大你漏了一點,事主不是一口氣要求賠償金額,而是一次一次的往上喊,你以為這是德州撲克嗎?
作者: DANTEINFERNO (DANTE)   2015-10-23 15:51:00
哈哈哈 超好笑 正義魔人和事主都是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5-10-23 15:52:00
i大不如你說看看在談賠償的時後應該怎麼談比較重要
作者: dick20018158   2015-10-23 15:53:00
發生在我身上就是2W~2W5等值電腦換回 不會繼續凹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5-10-23 15:53:00
那你認為一次一次往上喊價索賠是對的嗎?
作者: dick20018158   2015-10-23 15:54:00
工作累下班還要顧小孩 誰跟你那麼閒為一台PC跑法院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5-10-23 15:57:00
調整失敗上法院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嗎?調解
作者: DANTEINFERNO (DANTE)   2015-10-23 15:58:00
我是店家就聯合黑名單啦~15k的單忍一忍日子還是能過der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5-10-23 15:59:00
我發現現在才快四點啊 你的下午五點刪文是怎麼來的?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10-23 16:13:00
你長句子後面的字看來都不見了
作者: k03004748549 (蜆)   2015-10-23 16:14:00
逃離戰場了 我說事主一開始說急用 放鴿子 三邊溝通又弄得一蹋糊塗三心二意又事不干己的處理方式才會有這種結果
作者: rrrr5566okok (蔚藍的珊瑚海)   2015-10-23 17:03:00
我以後也不會在跟原X屋買東西了,今天如果連帶房子生命一起帶走就不會是28600了,我認為要求高額賠償很正常,精神賠償不用錢?吃定事主不敢對抗大鯨魚而已,又沒保留證據沒啦,我也沒要戰,每人想法不同,我認為安全性大於一切燒掉還沒攸關安全性?只是本來談好25000後來在加價令人不爽吧商家不用對自己販賣的東西負責嗎?幫消費者處理不是反而可以贏得好名聲嗎?這件事完全看不到商家的努力吧?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5-10-23 17:12:00
i大你一直說事主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可是又不鼓厲他跑法院,這是不是有句俗話說吃麵喊燒可以用來形容呢?
作者: rrrr5566okok (蔚藍的珊瑚海)   2015-10-23 17:14:00
沒有必要辨,就像車禍調解也會有這樣的狀況,人很難處理的,啥時要變都不知道有些人講不過別人,就會問說是哪家店的XD,魯蛇弟只是一般消費者啦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5-10-23 17:17:00
對啊 快叫事主去告 支持到底!太過份了 怎麼在這邊一直叫人去告可是都不跟事主說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5-10-24 00:41:00
X 本版無法噓?媽的看到一堆跳針噁心護航把主把那幾個桶一桶啦 亂版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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