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子傑系列停止線 (新增鎖定文章紀錄)

作者: gjsjhang (臺灣杉-Biang)   2019-07-04 08:59:31
各位使用者您好:
由於子傑相關文章討論有越演越烈之勢,
因此經板工衡量之下,決定劃下防線,有關的討論請在本篇推文。
本公告之後不得發出相關討論文章,違者依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板工 gjsjhang
更新:#1T7GMoAH (PCReDive) 部分暫時鎖定,個人相關爭論請私底下解決,
如有需要後續發文澄清者,請寄站內信給任一板工,經內部討論同意後轉文。
更新:由於系列文 s 標記的部分討論較為激烈,板工會持續進行監控,
並在有必要時進行鎖文,請各位使用者理性討論。
作者: a26652355 (kimn)   2019-07-04 09:01:00
子傑打球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9-07-04 09:02:00
傑出的一手
作者: mcharuko (象)   2019-07-04 09:02:00
傑出的一手 子傑你真蚌
作者: ZekkenYuuki   2019-07-04 09:02:00
子傑對這篇文章點了讚
作者: CNCl (氯化氰)   2019-07-04 09:04:00
子傑你真棒
作者: abx310492   2019-07-04 09:07:00
簽名檔QQ 不能註冊了
作者: GOBS (GodOfBullShit)   2019-07-04 09:07:00
傑出的一手
作者: kendra0606 (Kenya)   2019-07-04 09:10:00
加害人本名洗到整個板都是 連板主公告都使用
作者: look1225 (oh)   2019-07-04 09:11:00
子傑可以開實況了 這時候會紅 趁現在
作者: kendra0606 (Kenya)   2019-07-04 09:11:00
請問本板真的有板規6-6 禁止公布他人個資嗎?http://i.imgur.com/Gz3NOkA.jpg
作者: mcharuko (象)   2019-07-04 09:14:00
群組內名稱就寫子傑阿 我們就叫他子傑 反應這麼大還知道那是本名 尼484想打球惹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   2019-07-04 09:14:00
我以為公連僅僅只是遊戲,誰知道跟黑社會一樣
作者: look1225 (oh)   2019-07-04 09:15:00
笑死QQ 黑社會 可怕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9-07-04 09:23:00
子傑的一手
作者: Gwaewluin (神無月 孝臣)   2019-07-04 09:25:00
巴哈的串還沒有被禁止,那裡還可以繼續討論
作者: wutomy2000 (AChi)   2019-07-04 09:50:00
基本上個資要能與本人連結 如果是群組公開使用之暱稱還沒法認為就是本人姓名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19-07-04 09:53:00
有懶人包嗎
作者: wutomy2000 (AChi)   2019-07-04 09:54:00
且即便認為子傑確實是本名 單純公開在公開群組使用之暱稱尚難認為有對本人造成損害當然 如果公開照片或其他可與特定自然人身份連結的資料 自然會違反6-6規定
作者: jaerfca (天羽悠)   2019-07-04 10:07:00
ID帳號雖與本人姓名不同,但在使用之後,已與人格權建立概念式連結
作者: gjsjhang (臺灣杉-Biang)   2019-07-04 10:10:00
還是一樣,依個案認定,目前該討論在巴哈尚無其他人質疑是否有個資問題,而當事人也尚未提出異議,再加上個資是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之範圍來認定,名稱是否為本名以及是否與實體人物有連結仍有疑慮,因此暫時不會出手。
作者: chons2332 (Chons)   2019-07-04 10:14:00
版主你好,已經寄信請求的,還請過目
作者: abx310492   2019-07-04 10:16:00
概念式連結 劉柏駿是你XD
作者: chons2332 (Chons)   2019-07-04 10:18:00
笑死,超異域概念式連結嗎www
作者: Bewho (壁虎)   2019-07-04 10:21:00
id已經連結人格了喔,那以後請稱呼我B**h*,保護我的個資
作者: gjsjhang (臺灣杉-Biang)   2019-07-04 10:22:00
@chons2332 您可以先在本文下面公布連結,至於其他請求還需要與另一名板工討論後才能決定。
作者: chons2332 (Chons)   2019-07-04 10:30:00
感恩!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9-07-04 10:35:00
資料保護法不是這樣用的除非是電話住家身分證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9-07-04 10:42:00
S****S*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9-07-04 10:43:00
原來上面有人說完了==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9-07-04 10:45:00
應該要求PTT站方把ID都碼起來 IP更不能給
作者: wutomy2000 (AChi)   2019-07-04 10:45:00
這裡要注意的是 網路上公然侮辱的判斷與個資的判斷是兩回事 上面板友提及的判斷標準印象中是處理網上辱罵網上的id背後因為有個體存在 因此公然侮辱仍能成立但網上id是否能夠「識別」出特定個體 則並不一定如果將子傑此一名稱 與其他個人資料例如特徵 社會活動聯絡方式等等做連結 (參照個資法2的定義) 就會有疑慮在本案目前的情況 還沒看出能與子傑背後的特定個體連結的狀況 因子傑是公開使用的暱稱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19-07-04 11:03:00
所以推文出來球危險嗎 怕怕怕
作者: s869225 (只想自然醒)   2019-07-04 12:09:00
鏡華已經跟我連結 以後要提到我老婆名字記得打碼
作者: KMSNY (MSN+KY)   2019-07-04 12:16:00
叫子傑的可能有很多人
作者: BEDA (BEDA)   2019-07-04 12:17:00
如果子傑上版說他是子傑請撤照,就可以依照版規6-6處理吧主要是目前照片跟子傑這名字都出來了那問題來到,這照片真的是當事人照片嗎?如果這照片是被盜用的,那照片本人是否可可走法律途徑例如對照片加工嘲諷及在照片下面留言辱罵之類的人提告?這些是建立在照片不是子傑本人而是盜圖的情況上啦說真的,電視新聞整天打馬賽克就是為了不要被告吧...
作者: look1225 (oh)   2019-07-04 12:38:00
菜B8 告人很麻煩的 你的說詞一看就是被告會怕的人
作者: BEDA (BEDA)   2019-07-04 12:42:00
麻煩的點在哪?願聞其詳。
作者: sweetmiki (只有初音 沒有未來)   2019-07-04 13:17:00
為了以後方便 我要去改名叫米奇ㄌ孩子傑出的一手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向)   2019-07-04 17:34:00
傑出的一手
作者: gamania31610 (黑橘使者)   2019-07-04 21:52:00
子傑的一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