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jsjhang (臺灣杉-Biang)
2018-11-15 09:12:54各位使用者您好:
經檢視使用者意見,本板板規修正如下:
1. 修正第五條第二項,新增 [發錢] 分類。
修正第五條第五項,為因應第八條第二項修正,分類與內文描述不符文章情節重大
者,從原有輕微違規處置改為「輕微或普通違規」處置。
2. 修正第八條第二項,新增抽卡與曬卡文發錢規範,
需附圖佐證,發出 25 個 ID 以上,總發錢數量為 2,500 P (稅後) 以上。
機率分析文經檢視暫時不開放,目前已有公告機率,使用者應可自行判斷機率是否
與抽得體驗相符或不服。
以上修正條文公告後立即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