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教關於offer的問題

作者: umum29 (....)   2022-07-08 06:50:29
若A公司答應給offer且因為規模小 offer letter發的很快
而之前面試過的B公司(大公司)流程很慢 甚至可能在A公司上班時才會有面試結果
請問:
可以去A公司上班幾天後就辭職去B公司上班嗎?
我記得在前公司好像有類似的案例 而hiring manager也沒說什麼
但道德上的確說不過去
地點在加州 謝謝
作者: sorryla (Mr.東)   2022-07-08 07:14:00
可以,at will的話完全沒問題
作者: majohnsha (不理不理)   2022-07-08 07:54:00
可以,黑掉而已
作者: shaopin (Brian)   2022-07-08 09:09:00
你可以催促一下B公司,但是如果幾天後就辭職 是不太好某些公司會有sigh on bonus 如果你太快走 就要奉還比如給七萬的sign on 扣完稅你實拿4萬左右,但是你若要還回去應該還是要還七萬
作者: umum29 (....)   2022-07-08 09:23:00
B公司感覺每個單位都很獨立 光每個面試都要橋半天 沒效率沒有sign on bonus的困擾 XD
作者: Ericz7000 (Ericz7000nolan)   2022-07-08 09:25:00
就接阿 反正黑掉而已
作者: bluebluelan (新陰流大目錄免許皆傳)   2022-07-08 11:18:00
延A催B 讓大家彼此的成本最少
作者: lenux (人生到處知何似)   2022-07-08 11:23:00
樓上正解
作者: truevines ( ̄ /)   2022-07-08 12:24:00
at-will employment沒有什麼道德問題。有身份就可以公司裁你也是隨便裁的,沒有道德問題。
作者: nanoy (小嗝)   2022-07-08 12:26:00
只有幾天 地點還不同的話增加很多成本 但如果你在a公司試用期間的確是感覺不適應才辭職 那就沒什麼道德上的問題吧
作者: smile12372   2022-07-08 21:59:00
可以很多人這樣幹
作者: umum29 (....)   2022-07-08 23:49:00
感謝大家回應 心裡有個底了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22-07-09 01:38:00
我也準備這樣幹XD
作者: yay0909 (椰林)   2022-07-10 03:29:00
上面提到的sign-on bonus雖然是退還稅前,但是隔年報稅可以把多繳的稅退回來,所以是沒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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