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所得稅申報疑問

作者: toby90444 (toby)   2021-02-18 12:22:55
大家好,不確定在這個版發文是否適合。本人是綠卡持有者並且於2020年五月開始在北加
工作,所以今年必須申報2020個人所得稅。但當我在用TurboTax 時發現我必須輸入配偶
的SSN,但我的情況是我老婆目前還在台灣,2020整年都未入境美國,尚未有SSN。想請教
大家,這種情況該怎麼做。是否報稅身份改為單身,或者是我老婆必須申請ITIN?
作者: mmonkeyboyy (great)   2021-02-18 15:24:00
都可以 要辦ITIN & joint 有點麻煩就是
作者: toby90444 (toby)   2021-02-19 04:57:00
請問如果用單身身份報稅會影響目前正在幫配偶辦依親綠卡嗎?目前進度是等AIT 通知面試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1-02-19 07:50:00
你不可以用單身申報,這樣違法;你可以選擇MFJ vs MFS; 你如果MFS,就不需要配偶的SSN但表格上依然有配偶的SSN欄位,此時可以填入"NRA"來解決MFS的福利非常少,比單身差很多,但也只能認命其實綠卡每年都要申報全球所得,除非你的所得少於12000;所以很可能你去年也應該要報19的稅你似乎17年就取得綠卡然後在台工作,那麼你已經漏報稅17-19了,這很嚴重;沒有正確報稅的話,你還會喪失你的海外排除額我相信你的全球收入有超過12000美金所以你的情形很嚴重,趕快處理
作者: ejnfu ((-. .-)b)   2021-02-19 09:05:00
想藉這篇問一下,在美是否只有成為Resident Alien後才可以夫妻合併申報呢?例如OPT應該不行MFJ?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1-02-19 14:18:00
對,所以必須1st year choice然後夫妻都選擇改用居民來MFJ
作者: ejnfu ((-. .-)b)   2021-02-20 05:39:00
感謝回答
作者: toby90444 (toby)   2021-02-20 08:31:00
感謝C大的建議 我可能考慮找會計師幫忙處理 一併把前幾年的稅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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