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 日本簽證問題

作者: SergioRod (NBA掰掰)   2018-05-03 11:05:53
大家好
日前有去面試一間日本公司後得到Offer
但因個人因素無法前往
對方以
申請資料已經遞交給日本入國管理局
無論撤銷與否都要佔掉入國管理局給公司的一個名額的理由希望我賠償
有先請教過在台協會得到的答覆是要再自己去問入國管理局
想請教有沒有比較熟悉日本入境相關規定的前輩
他的說法是是否屬實?
還是只是恐嚇成份居多?
謝謝...
作者: cominlin (DiawCat)   2018-05-03 11:15:00
你之前有先"接受"offer後來才又反悔嗎?你不賠他們應該是沒有什麼辦法跟你要啦其實...
作者: SergioRod (NBA掰掰)   2018-05-03 11:20:00
因為家裡因素沒辦法去 但就不太瞭解規則 有可能註銷了還佔名額嗎?
作者: estherdoggy (Esther)   2018-05-03 12:42:00
不曉得公司有沒有請行政書士幫忙?
作者: peggy0923 (配奇)   2018-05-03 14:49:00
哪有名額這種事啊……
作者: SergioRod (NBA掰掰)   2018-05-03 15:18:00
我也覺得名額的說法怪 但也不想因爲自己因素影響對方公司
作者: kimiyuan (kimiko)   2018-05-03 21:08:00
笑死,這種慣老闆可以公布一下幫助他人
作者: zxc60416 (惠ちゃん)   2018-05-03 22:55:00
應該只牽扯到誠信問題吧
作者: SharkONEAL (Party Rock Anthem)   2018-05-04 09:39:00
我想公司應該是不爽想出氣,簽證一次應該要十幾萬円.如果公司幫你申請了,你後來沒去.他那筆錢等於丟水裡
作者: SergioRod (NBA掰掰)   2018-05-04 10:25:00
Shark大 我有表明可以負擔申請費用 但對方沒回...
作者: yeh10jp   2018-05-04 13:11:00
申請簽證幾千円而已,只是還要人力處理文件跟跑申請,這些也是公司的成本
作者: SharkONEAL (Party Rock Anthem)   2018-05-04 13:51:00
樓上你確定只有幾千円?我是最近正在申請工作簽行政書士給的報價是十幾萬円
作者: cominlin (DiawCat)   2018-05-04 15:32:00
公司幫員工申請簽證必須找行政書士或律師價碼大概7~15萬左右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8-05-04 16:40:00
行政書士的話5-20萬日幣都有聽過,但自己去入管辦只要幾千塊日幣沒錯啦...
作者: tommy91124 (β可 三易)   2018-05-04 20:33:00
自己去辦只要印紙代、交通費跟時間呀。有依賴行政書士的話就貴了
作者: yeh10jp   2018-05-05 01:26:00
公司幫員工辦有規定一定要透過行政書士嗎?不過我們公司有自己的律師法務就是了,一般大公司也都有
作者: lin214 (打錯了)   2018-05-05 06:11:00
公司法務哪可能幫你去做那麼無聊的事情...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8-05-05 08:46:00
我是日本大手企業法務,辦簽證這種事要也是人事做的啦不可能是公司法務,業務範圍差太多了XD
作者: yeh10jp   2018-05-05 09:24:00
我們公司法務有在幫忙處理員工辦永居的手續(認真的),因為CEO有特別指示辦簽證的確是人事部負責,但有問題的話法務也會幫忙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8-05-06 12:37:00
你的確是應該要賠償阿 答應了又再反悔 這樣真的不行公司花掉的成本可不只是那個簽證費用..你從面試到發offer到錄取再到幫你跑簽證流程,整個程序花掉公司多少成本?把人事作業成本算進去就算說高達百萬日元也不是不可能然後你一句不去了就全部泡湯,要你賠償很合理吧?
作者: lin214 (打錯了)   2018-05-06 13:03:00
面試的人事費要面試的人付錢這觀念很新穎,大概有諾貝爾獎等級,建議台灣老闆採用
作者: antpro (-_*|| 宅)   2018-05-06 13:35:00
沒這種事情。
作者: RLCorn (山氣日夕佳)   2018-05-06 14:54:00
這想法好新穎哦,那公司發offer後又反悔,員工也可以告他浪費我時間成本.喪失人生精華時間,要求精神撫慰金囉
作者: marchtue   2018-05-06 16:34:00
樓上,答案是可以喔,在日本如果公司無故取消已發出的offer,員工是可以告公司的,提告內容包括承認員工地位,應付薪資或慰撫金等等。
作者: RLCorn (山氣日夕佳)   2018-05-06 16:42:00
原來如此,受教了!不過原PO的狀況呢要求支付賠償就情理上挺複雜尷尬的
作者: marchtue   2018-05-06 17:29:00
原po情況反過來,員工即使內定承諾也可以反悔,除非有約定簽證費用原po自付,不然原則是不用賠償的,更沒有什麼浪費簽證名額這種事。但這是法律上,道理上原po都到了辦簽證的階段(內定承諾+提供辦簽證資料)才反悔的確是蠻過份的。
作者: jermy1216 (Jerry)   2018-05-07 18:56:00
沒這種事情,這本來就是風險範圍內
作者: ad86315 (J7029)   2018-05-07 19:22:00
果然還是自己去辦比較省錢 @@
作者: hevindewitt (Kate)   2018-05-07 19:30:00
大公司有很多財政類的資料根本不可能提供給你讓你自己去跑流程,所以幾千元的價格看得到吃不到啊!
作者: squeegee (Squeegee~*)   2018-05-07 20:36:00
這是嚇你的啦!哪有名額這回事如果有請書士辦,真的很貴…
作者: marchtue   2018-05-07 21:30:00
越大的公司需要提出的財政資料反而越少,上場企業甚至就只要提上場證明(非機密文件)跟填個申請書而已。我們公司是員工資料收一收直接交給入管局,或寄給員工自己去交,從沒寫過什麼理由書,大公司其實不需要行政書士。
作者: Aqery (腦殘巨嬰沒藥醫)   2018-05-08 00:48:00
大公司的話,請行政書士辦的費用10~20萬是正常的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8-05-08 08:25:00
其實大公司常辦的有跟行政書士固定配合的價格跟自己委託的價格絕對不同...個人委託的價格大概5-20都有(看服務內容),企業配合的每年都會固定送個數件..通常都是比個人委任便宜以前遇過得公司不算大企業,但每年固定有雇用外國人,配合的書士簽約價格就是5萬/件(只提供個人資料其餘表格等作成+送件全由書士代勞)只是這間公司賠償的名目很可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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