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wnfu (生命不該如此浪費)
2016-03-02 22:49:53這篇文章是借朋友帳號發文
情況是這樣的
實際就業地點在中國廣東惠州
但卻是與母公司集團下的的香港公司訂定勞動契約,由香港公司提撥退職金
人資是說因人員常駐期間過長,故台灣公司無法申報薪資費用
若以中國公司雇用又需繳納五險一金,所以才會以此方式辦理
但因為我實際待在香港的工作天數是0
所以也不需要在香港這邊繳納任何所得稅
另外想請教一下
像我這樣的模式應該感覺很常見
但真的也不用在中國負擔任何稅費嗎?
還請有相關經驗的前輩指點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