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mebuy (三分é˜ç†±åº¦)
2018-01-07 10:45:32帶頭違規!《鬥陣特攻》上海龍之隊教練遭重罰27萬
新頭殼newtalk | 高暐茹 綜合報導
發布 2018.01.06 | 13:25 | 更新 2018.01.06 | 14:06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1-06/109555
《鬥陣特攻》上海龍之隊(Shanghai Dragons)在去年十二月時,選手Undead和Xushu就因
共用帳號遭到罰款,然而在5日,教練U4竟然又因為共用帳號一事,遭OWL重罰6萬人民幣(
約27萬台幣)。
U4為了練習其他角色,所以靠著和他人共用帳號來拉高積分。暴雪明文規定禁止共用帳號
,先前攻擊手Undead與自由位Xushu才被罰約1萬3台幣,身為教練的U4卻又帶頭違規,U4
因為自身違規行為被罰2萬人民幣(約9萬台幣),其餘罰金則是因為被抓到未經他隊管理人
同意,私下和他隊選手接觸一事。U4遭罰的消息僅在微博上公告,目前OWL尚無任何公開
回應。
OWL第一賽季尚未開打,但上海龍之隊已有三人違規遭罰,累計罰金超過台幣三十萬。若
是上海龍之隊成員繼續無視罰則、我行我素,恐怕比賽的獎金,還不夠拿來繳罰金。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說不要那麼囉嗦..)
2018-01-07 11:12:00「未經他隊管理人同意,私下和他隊選手接觸」 連這也罰?是說連選手間私交也不允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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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101 (SunRed)
2018-01-07 11:37:00私交很難判定吧,不過教練有需要共用帳號嗎? 我以為像戰隊都直接開自訂練習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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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18-01-07 11:40:00這個通常是指挖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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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from (SABRE)
2018-01-07 11:43:00共用是講好聽了,應該是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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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ssan (Miracle)
2018-01-07 11:56:00會不會到時候罰款收益比門票高
管私交也管太多了吧,那xQc的vlog裡和其他隊選手一起搭uber去電競館也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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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ouun (彩音)
2018-01-07 13:17:00可能是其他理由?有沒有其他情報平衡一下,不然禁私交也太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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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rmiii (可可米)
2018-01-07 13:24:00怎麼可能禁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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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ds (cody)
2018-01-07 20:27:00多數職業運動 合約沒到期沒經過管理層同意是不能夠去跟其他職業隊伍談下一張合約的內文很明顯是指這個吧 私下接觸要解讀成私交真的太瞎了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說不要那麼囉嗦..)
2018-01-08 08:20:00歐,原來是指挖角嗎? 我是覺得涉及"處罰",本來就該寫的明確吧? 這種時候有必要"文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