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臺灣期貨交易所 新聞稿_春節與補班事宜

作者: SuperModel (「超萌的」)   2021-02-19 13:57:59
https://bit.ly/3s1ZbrK
臺灣期貨交易所 新聞稿
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9 日
新聞稿內容:
期交所為加強市場運作安全,將於 110 年春節長假前,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
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並預計
於 110 年 2 月 18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回調。
考量 110 年春節假期休市(2 月 6 日至 2 月 16 日)長達 11 日,為因應
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往
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將於 110 年
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
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預計以 2 月 4 日之結算保證金為基礎調高
約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新臺幣 150,000 元將調高至新臺幣
167,000 元,調幅約 11.33%),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以強化
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預計於 110 年 2 月 4 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
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
金額,實施期間為 110 年 2 月 5 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
生效,預計至 2 月 18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 2 月 4 日之
保證金(例如,臺股期貨原始保證金將自調高後新臺幣 167,000 元調回調整前
新臺幣 150,000 元)。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10 年 2 月 5 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之
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 3 時開始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 5時。
交易人於 2 月 5 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之
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盤後交易時段
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及帳戶權益數變化;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
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因應 110 年 2 月 6 日至 2 月 16 日無交易,依各商品交易規則,原 110
年 2 月第 2 週到期之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一週到期契約(202102W2),
其最後交易日應順延至 2 月 17 日,惟為避免與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
最近月份契約(202102)有相同存續期間,爰不加掛 2 月第 2 週到期之一週
到期契約(202102W2);110 年 2 月到期之東證期貨契約最後交易日為
2 月 5日,最後結算日為 2 月 8 日。
另 2 月 8 日及 9 日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
2 月20 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日不交易亦不結算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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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金融期的風險
從去年加權的一萬二到現在一萬六不變?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21-02-19 16:29:00
就沒啥漲 殺也殺不到哪裡去
作者: gn00295120 (Longway)   2021-02-19 2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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