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選擇權交易標的疑問

作者: BoyPlunger (少年賭客)   2018-03-28 22:15:57
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5/FormulaIndex.asp
二、最後結算價之計算方式
  股價指數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之最後結算價,以最後結算日(到期日)臺灣證券交易
所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30分鐘內所提供標的指數之算術平均
價訂之。
  前項標的指數之算術平均價,係以前項交易時間內臺灣證券交易所及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每次揭示之標的指數(交易時段13:00(不含)至13:25(含),加計最後一筆收盤
指數),採簡單算術平均計算,並取至最接近各期貨契約報價最小升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
訂之;倘算術平均價為上下兩升降單位之中數,則向上取至最接近各期貨契約報價最小升
降單位整數倍之數值訂之。倘標的指數遇其成分股實施收市撮合延緩,則計算最後結算價
之最後一筆收盤指數,為收市撮合延緩時間終了後揭示之收盤指數。
  上揭契約遇臺灣證券交易所或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依其交易系統與交易傳輸系
統發生故障或中斷之處理措施宣布暫停交易,且未能於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恢
復正常,最後結算價以臺灣證券交易所或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揭示最後一筆收盤指
數之時點(含),往前取三十分鐘實際交易時間內每次揭示之標的指數計算之;倘臺灣證券
交易所或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全日合計交易時間不足三十分鐘,以實際交易時間取
得之標的指數計算之。納入計算最後結算價之標的指數筆數,以不超過前項之取樣筆數為
限。
※ 引述《jasonhsu14 (汐止愛因斯坦)》之銘言:
: 大家好
: 小弟最近正研究選擇權
: 有幾個問困惑著,還希望鄉民們能指點
: 台指選的交易標的根據期交所的商品資訊所示為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 既然交易標的是加權指數,那為甚麼選擇權在到期時的價值卻是用期貨價格去算?
: 我的意思是指,買、賣權在到期時的理論價格應為C=Max(S-K,0)、P=Max(K-S,0)
: 如果選擇權的交易標的是加權指數的話,那為何S不用加權指數而要用期貨價格呢?
: 下列以2018/3/21結算日為例:
: 當日的3月期貨收盤價為11045
: 當日的現貨收盤價為11011
: 以TXO03C11000與TXO03P11050來說
: 買權的到期價格應等於11(11011-11000=11)
: 賣權的到期價格應等於39(11050-11011=39)
: 但03C11000與03P11050的實際收盤價為44.5與5.1
: 反而比較接近以期貨價格當S去算的到期價格
: (03C11000=11045-11000=45與03P11050=11050-11045=5)
: 我想問的就是期交所公佈的交易標的不就是加權指數嗎?
: 那為什麼S的價格要用期貨價格去代入??
: 另外一個問題是,既然S的價格要用期貨的價格去代入的話
: 那我若在結算日時行使權利履約的話
: 我的損益應該用(期貨價格-履約價)*50還是(現貨價格-履約價)*50去計算?
: 上述問題,麻煩前輩們能夠指點,謝謝,真的很感謝
作者: jasonhsu14 (小健人)   2018-03-28 22:17:00
瞭解!! 謝謝你的指點,原來是我沒詳讀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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