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ke5130 ( )》之銘言:
(略)
推 ETHZ: 我高中學號剛好是3312878怎麼辦? 09/12 20:13
真巧,真有趣,我想知道你講的是不是屬實耶。
請提供佐證,依貴板標準,三天時間,夠嗎?
請提供高中學號之證明,制服,學生證,或相關可資證明,皆可。
若不是,依本板板規
4. 本版反對人身攻擊、重複類似論述、造神運動、內容無意義、誇大引人注目等類似
轉信版的發文及推文,初犯由版主主觀判定並砍文,再犯浸水桶,三犯浸永久水桶。
閣下在本板不是初犯了,
07/14/2013 20:45:30 kanx 限制 ETHZ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人身攻擊
07/17/2013 22:50:52 kanx 限制 ETHZ 發言,期限為 55 天
理由: 誇大不實引人注目言論造神運動
嚴謹做法,三犯永久水桶,
寬鬆做法,同樣誇大不實引人注目言論,二犯浸水桶,
依本次裁罰相同標準,那就55*2=110天。
請著手準備佐證吧,
(找個高中制服有學號的,改圖的話基本上我不會深究的。)
喔~板友說其他人也有犯相同嘲諷,嗯~我再仔細找找,
眼尖的板友等不及可以來信檢舉。
coke5130~
作者:
tico3011 (不知道有不知道的幸福)
2015-09-14 07:42:00樓上,版主請辭了~告一段落吧
作者:
jck21621 (TETLA)
2015-09-14 01:35:00唉,這裡只看到一個高高在上不肯道歉死愛面子搞獨裁,當大家是白吃就是了,沒長眼睛明辨是非,都一個樣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3 21:07:00推stockwinner的法律素養~
請自己看一次這篇文章好嗎? 法律角度是發問的人要能證明對方有罪,而不是要對方證明自己無罪。警察在路上隨便抓個人說你剛剛騎機車紅燈違規右轉,其實雙方都沒證據也沒行車紀錄器,但是擁有公權力的警察就叫那個人想辦法提出自己無罪的證明,不然就是有罪,就是這個邏輯
作者:
Arodz (鎖一點螺絲...)
2015-09-13 19:01:00無聊
作者:
mecca (咩卡)
2015-09-13 09:59:00對啊 反正喊10次有9.5次不準別人就自動當笑話看了
作者:
telogood (telogood)
2015-09-13 08:44:00封印我無所謂!可是不應該講OP不說倍數!難道講可樂交友嗎來OP板不說倍數,老是聊543非關OP話題就可以!?OP板變成交友約板嗎?? 可樂版主心態到底是甚麼!??
作者: FrankB (FrankBB) 2015-09-13 08:08:00
真的有點誇張
作者: crush1007 (kkk) 2015-09-13 02:22:00
ETHZ大有何不對 版主出來面對如果投票 版主你懂得
作者:
clotmen (Nick)
2015-09-13 01:10:00支持封印嘴砲之鐵!!!
作者:
kisskai (親親小凱)
2015-09-13 01:19:00X3 哼哼
作者: quann 2015-09-13 02:02:00
好大的官威呀
作者: iamfinal (小風) 2015-09-13 02:16:00
23321好棒
另外,另兩位板主尚未表達意見或立場,是否也有怠忽職守的疑慮?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3 00:32:00早就噓爆了.
作者:
pou (Ocean Deep)
2015-09-12 23:19:00釋放obov 還我言論自由
作者:
raffles (書劍飄零的寄居 )
2015-09-12 23:23:00週一如果收8000+331.28 版主會不會崩潰啊
作者:
marksky (123)
2015-09-12 23:17:00( ̄▽ ̄)
救命啊~是數字獄!有沒有人要連署op二板的?批踢踢板主怎麼都一個樣,一個個不如鋼j古板也有板皇,這裡也快有了
作者:
mecca (咩卡)
2015-09-12 22:49:00哎...本來增加板主只是要幫忙置底...結果...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5-09-12 22:44:00又沒帶啥髒字 覺得這樣子 非常不妥
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2 22:24:00還在跳針就是針對23321公告,樓上別再說無意義的言語
作者:
muscul (zzz...)
2015-09-12 22:23:00樓上您哪位?這樣講搞得我好亂啊~~~~~~
作者: highfly1111 2015-09-12 22:22:00
請重讀本板23321篇公告,如覺有不公歡迎循管道反映之。突破盲腸了
作者:
muscul (zzz...)
2015-09-12 22:17:00大概是要像我下面那篇那樣的吧?不過回這篇不就好了? 怪怪的
作者:
kisskai (親親小凱)
2015-09-12 22:16:00為什麼?公開版公開公告啊
作者:
kisskai (親親小凱)
2015-09-12 22:09:00可樂,我本來也以為你是很理性的......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5-09-12 22:08:00針對你公告提出的質疑,拿公告來擋...zz
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2 22:07:00版主你再跳針啥,大家就是針對你之前的那個公告,難理解嗎
作者:
muscul (zzz...)
2015-09-12 22:06:00有的話怎麼會有這種山大王的角色搞成這樣?
作者:
muscul (zzz...)
2015-09-12 22:05:00其它兩位版主還有在管這個版嗎?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5-09-12 22:05:00既非造神,也非無意義文,行情也達到倍數無誇大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2:05:00反思一下為何有這種結果 然後想一個更好的解決方式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2:04:00但是如果有些公眾議題 大家跟你against 對立了 你是不是要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5-09-12 22:04:00版主不說明一下用某數字形容大行情,到底哪裡違反版規4?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9-12 22:04:00這次的判決是否獲得另兩位版主的支持?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2 22:03:00該如何發起投票?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2:03:00但是如果有一些政策實行上有難度有歧異 是不是要三思一下我不是針對版主 我覺得你一直都很認真提供資訊、幫助版眾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5-09-12 22:03:00現在就是質疑那篇公告的標準啊...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2:02:00我喜歡版主認真做事而且說明的態度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9-12 22:01:00現在意思是請求說明執法標準還要被你扣個不理性的帽子囉?
作者: yuya0519 2015-09-12 22:01:00
不可質疑你的coke大
OP人數比不上股板這點該是檢討,不過OP板是拿來起鬨用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2:00:00之前布嬸一直喊 我們的人萬點見 你有水桶他嗎?就因為真的萬點到了 所以一樣開玩笑喊的人 有兩種結果
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2 22:00:00版主曲解版規文意,忘了幫版歸加濾網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1:59:00OP版低點震盪多久了 好不容易有人來"振興經濟"
作者:
BuyCall (魯肥宅)
2015-09-12 21:59:00版主主觀判定 就是聖旨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1:58:00我認為這是OP版的文化 說是一種趨勢也不為過版主想要逆勢做單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9-12 21:57:00公開你腦裡的執法標準,不要牽托你跟小哈的私信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5-09-12 21:56:00原來閒聊推文還要有助於討論風氣用這點來桶的話應該應該沒幾個人浮在水面了
作者:
kisskai (親親小凱)
2015-09-12 21:56:00公開投票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1:53:00是不是要訴諸投票之類的公平表決 我不想看到一言堂
作者:
athran (秘密)
2015-09-12 21:53:00拿這詞來形容大行情要來了,算是無意義或造神????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1:51:00我只看到'版主主觀認定'這行字這種重大議題 你不舉行投票 想照自己想法就決定這不是文字獄是什麼我請問一下各位 假如議題遇到正反兩極化
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2 21:49:00只看到版主見笑轉生氣,也拿不出什麼說服別人的理由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1:48:00又不是每篇主題都在閒聊 連閒聊區都不能聊天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1:47:00你把聊天打屁的初衷整個扭曲 誰會在這裡正經討論啦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1:46:00這樣就都不要開閒聊就好啦 大家都顧自己的單 不要講話開閒聊就是漫長的做單過程無聊想跟同好聊天打屁
作者:
RonYen (龍眼)
2015-09-12 21:45:00周一要改成[正經]2015/09/14 盤中正經討論???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9-12 21:45:00還在小哈…關你跟小哈的私信屁事啊 XDDD
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2 21:45:00那個馬克黃在閒聊區說打d3也是無意義阿,為何不統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2 21:44:00我根本在浪廢寶貴時間,我對這事的發言到此為止.誰要怎麼處置請便!我會自行應對.我高中學號是各人隱私,當然不會公怖!
請與小哈連繫,他同意我就同意轉信,或他同意直接轉信,
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2 21:44:00那能不能請版主告訴我,閒聊區推文哪句有意義?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9-12 21:43:00版眾濫用且無助討論風氣的,日後你都同一標準嗎?
該詞無助討論風氣,板眾有日趨濫用現象,公告約束之,要故意觸犯,依規行事而已。
作者: yuya0519 2015-09-12 21:41:00
改55178會被捅嗎?不行的話那改55688好不好?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2 21:41:00還變本加厲威脅人要永久水桶我...我是沒那美國工夫訴諸法律
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2 21:41:00閒聊區根本不是文章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9-12 21:41:00直接問好了,小哈說的數字是3A0B,要幾A幾B才構成你認為該警告的標準?
作者:
Destery (Need fresh air)
2015-09-12 21:40:00明明就說過不要拿來講,自己故意卻又沒有被桶的心理準備,只能說剛好而已,我挺板主的作法!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2 21:40:00不過就是好玩流行而以,coke你已經在用你自己的專制觀點治版
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2 21:40:00再來,版規的推文應該是指文章的推文
文字獄、專制,我在跟人家討論事情不會用上這些字眼,
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2 21:39:00版主根本亂來,請問閒聊區,那句話很有意義?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2 21:39:00根本沒人在吹捧起鬨,只是對大行情要來之前推論的一種形容詞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9-12 21:39:00關小哈同不同意屁事 XDDD 你的執法標準在哪還要靠跟小哈的私信喔
同意,我同意他公開回信內容,因為他最初採回信來反映,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2 21:38:00這早就是PTT上鄉民詞語的文化,即無不雅更無亂版
可以,經由小哈同意我可以公佈回信內容,若他看到,他也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9-12 21:37:00誰說沒人會對自己高中學號感興趣…我老木她連小學學號都記得勒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9-12 21:36:00為什麼不需要在版上說明小哈的case,這關係到版眾對你執法標準的理解耶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2 21:37:00大家只不過拿33128這個詞當做對"大行情"的一種形容詞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2 21:36:00如果這樣要捅我,可以試試,我一定伸訴到底,並發動罷免
內容無意義怎麼樣上下文觀之,閣下就是明顯拿這詞拿消遣沒事,沒人會對自己高中學號有興趣的。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2 21:34:00就算我全記錯或是我故意講錯我學號又怎樣?
小哈我已經回信給他,如未獲諒解也已請kanx審酌。沒有需要在板上詳細說明
作者:
ETHZ (開空軍一號喝養樂多)
2015-09-12 21:33:00我何需舉證,我講我的學號跟本版任一版規都無抵觸.
作者:
BuyCall (魯肥宅)
2015-09-12 21:30:00救命阿 要崩崩了
作者:
sesee (小七)
2015-09-12 21:31:00我只想知道小哈被警告會不會太過火了補一下,在op的中心呼喊姍姍~~~~~
作者: yuya0519 2015-09-12 21:25:00
塊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