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麟洋配」票卡之戰:我如何從體育行銷專業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21-08-12 13:50:12
「麟洋配」票卡之戰:我如何從體育行銷專業,看一卡通的行銷「偷襲」
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5162 換日線 執行、核稿編輯:孫雅為
楊永苓 Sandy Yang/一路上 On the Road
東京奧運讓台灣大眾對體育選手的關注、熱愛衝出一波新高峰。最近,許多商家也都摩拳
擦掌,希望趁著這一波熱度,能推出和選手、體育等相關的商品,刺激因疫情低迷已久的
買氣。
這兩天最夯的話題,無疑是一卡通和悠遊卡都分別推出了與男子羽球雙打金牌得主「麟洋
配」相關的紀念卡,視覺一公開,網友們一面倒地批評悠遊卡的設計「很醜」,並讚揚一
卡通的設計。不過,這其中有一點需要思考:一卡通除了設計美觀之外,其實並沒有取得
兩位運動員的授權和同意,因此消費者的購買真的支持了台灣的體育發展嗎?
仔細看看,一卡通公司在官方網站上的新聞發佈,對於「王齊麟」、「李洋」隻字未提。
公告中使用的敘述是「羽球男子雙打冠軍戰終局」,卡片名稱則是「#TeamTaiwan in
2021」,其實也刻意模糊了「中華隊」、「東京奧運」、「東京2020」等需要官方授權的
名稱。
而這篇新聞稿中,唯一可能和體育發展沾上邊的,是每張售出的卡片會捐贈 100 元給「
重點培訓運動選手的學校」,但也並未提到實際是「哪些學校」,如果他們真的仔細計劃
過,應該可以放上收款單位的名稱才對。
綜上所敘,我認為一卡通某種程度上只是順著這波熱度推出一張新卡片,卻讓消費者誤會
自己可以透過購買這張卡片,而支持我們熱愛的運動員和體育代表隊。而這樣的做法,其
實在各大體育、娛樂賽事當中經常可見,甚至在體育行銷界還有個專有詞彙,叫做「
Ambush Marketing」。
讓人又愛又恨的「偷襲行銷」
在此先說明,我本人除了是「使用者」之外,和兩家票卡公司沒有任何的關係。是出於奧
運贊助行銷的個人背景,才會對這一波操作看得較明白。
「Ambush Marketing」一詞有許多不同的中文翻譯,例如:偷襲行銷、寄生行銷,或是埋
伏行銷等。它所形容的情況是,在一些大型的體育或娛樂賽事、明星行銷活動當中,因為
許多賽事和明星都有官方合作夥伴與固定的贊助商,因此其他的品牌沒辦法使用這些名稱
、肖像作為自己行銷的内容。但因為賽事和運動員的討論度很大,這些未取得授權的品牌
,就會利用一些「創意」,讓消費者「以為」自己購買的商品和該活動有所連結。而這些
未取得授權的品牌,就等於對實際上花錢、花時間支持這些賽事和運動員的品牌,進行了
一次行銷上的「偷襲」。
我們再以奧運賽事作為例子進一步討論:「東京2020」(Tokyo 2020)是一個 IP(
Intellectual Property,即智慧財產權);「中華隊」或「中華台北代表隊」是一個 IP
;「中華台北羽球代表隊」、「中華台北桌球隊」等每個代表隊則各自擁有自己的 IP;
而「戴資穎」、「王齊麟」、「李洋」、「郭婞淳」等運動員,每個人也都是個人的 IP

因此,贊助商不能因為自己支持了「中華台北羽球代表隊」,就擅自使用「麟洋配」或是
「戴資穎」;也不能因贊助了「2020東京奧運」,就使用「中華隊」的隊徽。每一個贊助
商各自的權益,是依據該贊助商和對應單位簽約的規範所劃分。如果你希望同時支持代表
隊和運動員──尤其是頂級的運動員──經常就需要分開來談授權。
以本次奧運的贊助商豐田汽車 Toyota 為例,Toyota 是國際奧會(IOC)的「TOP」(
The Olympic Partner),也是整個奧運行銷當中最高級的贊助夥伴,但 Toyota 在台灣
的廣告中,邀請了鞍馬王子李智凱和舉重女神郭婞淳一起拍攝,都是分別和兩位運動員簽
署的合約,不涵蓋在原本的奧運「TOP」合約當中。
當然,運動員在挑選贊助商時,也會考量這個贊助商是否有助於運動員的形象。例如,如
果 Toyota 和福特 Ford 同時找上了郭婞淳,希望在奧運期間代言,郭婞淳也許會考量到
Toyota 是奧運「TOP」贊助商,和自己的形象更為貼合、有更多發揮的空間而不會被迫
去做偷襲行銷,因此選擇前者。
官方贊助商的美麗與哀愁
在一卡通和悠遊卡都搶打「麟洋配」的同時,許多人其實沒有仔細去了解,這個品牌是否
真的和運動員或是體育有所連結。而悠遊卡的卡片設計,相對於一卡通的風格較為「樸實
」,也因此受到許多人的批評,認為設計師的審美不好。
其實官方贊助商存在一種壓力:公司都已經花費資源使用這些官方的肖像、名稱了,當然
希望能在商品上展現出來;而所有使用授權單位的商品,都要經過許多人的「批准」──
像是李洋和王齊麟本人,以及他們的團隊應該都要看過──因此一個需要「滿足多方要求
」又有時間壓力的設計,比較難做到一卡通那樣簡潔有力的程度。
一卡通雖然「打擦邊球」,好像也沒有真的「侵權」,並且透過「設計」作為賣點,成功
吸引了一批追蹤東奧的消費者。很多人會說,一卡通在設計上沒有使用兩人的肖像,不需
要授權。但這「最後一球 IN」的形象,不是李洋和王齊麟經過多年的訓練,辛辛苦苦打
出來的結果嗎?體育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為這些運動員的拚搏和努力,把十幾年的辛苦
、訓練,累積在最後的一球「IN」當中。如果不是因為這兩位運動員,這樣的畫面也沒有
辦法感動我們。那我們是不是應該在使用前,獲得兩人的同意呢?
你的購買,真的支持了台灣的體育發展嗎?
也有許多消費者可能會認為,這些贊助商只是希望透過運動員賺錢而已,所以買誰沒有太
大的差別。但其實一個社會的體育發展成熟度,和贊助商有非常大的關係。因為贊助商的
投入,才有更多的經費聘請更好的教練和復健團隊,選手也不需要為了生活四處打工,相
對有更安穩的保障。並且,透過贊助商的宣傳,也會有更多的民眾關注體育賽事和運動員
,因此贊助商其實是整個體育發展重要的成員之一。
而消費者是否買單,會大大影響贊助商投入體育贊助的意願。如果今天贊助商發現,透過
贊助項目,可以增進品牌形象,甚至直接刺激營收,那麼我相信他們會更願意投入在支持
體育發展的行銷之中。反過來說,如果大家其實對於真正取得選手授權的商品和品牌不買
單,久而久之,也就不會有太多企業願意支持運動員和代表隊了。
大家固然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去選擇不同的商品,不論是要買漂亮的設計,還是希望透過
購買來支持運動員。無論如何,我希望這篇文章可以提供不同的角度看待這次「麟洋配」
的票卡之戰,收回太多的敵意和攻擊。設計的好與不好,固然是一種選擇的考量,但他們
正式取得運動員的授權這件事,展現出誠意,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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