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27442的[公告]警告、禁言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4-02 13:45:10
※ 引述《lice0225 (瀨斯)》之銘言:
: [1m#1QfG4V3S (ONE_PIECE)
: 噓 frojet: 再者 又是一個被桶尼誤導 認為公開站內信有違反著作權的人 03/12 08:04
: 噓 frojet: 拜託 法院有審理出來嗎? 03/12 08:04
: 噓 frojet: 這裡那裡是現實社會 03/12 08:04
: 噓 frojet: 現實輿論圍攻 恐龍法官還因為輿論下臺 還不是好好的 03/12 08:05
: 噓 frojet: PTT 是人治 法治只是輔佐板主人治的手段 03/12 08:06
: 噓 frojet: 不得民心 就是走人 跟我扯法治觀念 無聊 03/12 08:07
: 噓 frojet: 當然 我現在也不得民心 所以要會摸摸鼻子 時間到了 就 03/12 08:07
: 噓 frojet: 離開 03/12 08:07
: 噓 frojet: 這才是PTT本質 03/12 08:08
: 推 frojet: 補 03/12 08:09
: 推 frojet: 補 03/12 08:09
: 推 frojet: 補 03/12 08:10
: 推 frojet: 補 03/12 08:10
: 推 frojet: 補 03/12 08:10
: 推 frojet: 補 03/12 08:11
: 推 frojet: 補 03/12 08:11
: 推 frojet: 補 03/12 08:11
: 因此案同時滿足連噓及連推,
: 且連推內容可以被解讀為使用者察覺連噓行為已影響文章人氣後的補償行為。
: 故判決 使用者 frojet C-7Ⅰ(1) 183d。
想問一下
#1QfG4V3S是我的文章
此判決是說frojet的連噓行為有影響到該文章人氣
也就是影響到我的權益
剛好我記得以前海賊板就有個道歉條款
如果今天我主動提出和解
也就是「權益受影響的人不介意/原諒被告」
這樣的判決還有效嗎?
作者: Nuey (不要鬧了好暴)   2018-04-02 13:47:00
你可以站內信== 不用回公告到時候下面又亂戰一通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4-02 13:53:00
我覺得你應該要改板務分類吧 不然被砍文就浪費發文討論
作者: ryohgi (瘋狂阿行)   2018-04-02 13:53:00
道歉條款有明文寫出來嗎,懶得看落落長的版規了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4-02 13:59:00
不只影響到該文章作者…也影響到每一位板友搜尋或觀看等權利阿…
作者: b820710 (滅世者●汀奇)   2018-04-02 14:04:00
版規真的是有夠細叫人想翻都懶 細到像在背法條考試一樣……
作者: Nuey (不要鬧了好暴)   2018-04-02 14:22:00
你直接寄給判決的人啊== 現在代版主不是只有一個然後討論過後代版主認為要改自然會公告==不然這樣討論是要像之前一樣版務之亂?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8-04-02 14:25:00
在八卦西洽找文看, 基本應該是先看推文數, 對嗎 ?前板主連噓連推又歸零, 然後說沒影響到搜尋觀看的權利?那對不起, 你不是那樣, 但我是, 所以我覺得我用來判斷一篇文值不值得看的依據, 被板主抹消了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4-02 14:28:00
看八卦用推文數搜尋+1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8-04-02 14:38:00
你覺得發錢文違反板規, 就去檢舉啊 XD單人用連推或連噓改變某文章的評價, 原來可以跟發錢文相比, 受教了 是說這板有過發錢文嗎? 沒有講這幹毛?
作者: hay955940 (hay955940)   2018-04-02 14:41:00
別牽扯到我,這個判決我沒參與到...我怕後續有人檢舉C10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4-02 14:42:00
樓上是說另外有兩件發錢到爆?
作者: victormyass (牙籤仔\⊙▽⊙/)   2018-04-02 14:46:00
和解條款不錯阿@[email protected]
作者: bigdaddys (父親大人)   2018-04-02 14:47:00
怎麼變這樣,一下被自己訂的版規害死,一下又準備被自己救......
作者: yun0112 (Yun)   2018-04-02 14:51:00
和解條款放在A4第二項,代表只有違反A4時才能用吧,要全部適用應該是要放在C系列的總則裡?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8-04-02 15:08:00
寬容?惡意被他用C7亂用,放任護衛隊圍剿我,自己也跳進去補刀,然後都判護衛隊不處分板主本人就在帶風向惡整板友你提道歉條款,很巧我曾經在我被C7桶的那兩篇跟frojet和jaylen hands親自公開道歉,結果frojet不顧板友反對,親自違規用C6惡意水桶我你可以親自去當初的判決看,frojet如何和護衛隊一起圍剿我嗎?frojet如何在旁邊煽風點火,見縫插針,讓霸凌行為一直持續下去
作者: pcad261 (翁)   2018-04-02 15:17:00
發錢文是多人ID推出來的跟單人重複推差這麼多 怎麼相比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8-04-02 15:18:00
我有道歉哦,對方惡意攻擊沒有道歉,結果我還不是用C7亂桶了嗎?
作者: kyozwhie (墨玄)   2018-04-02 15:18:00
你出來選我也不會投你 感覺跟板皇沒啥兩樣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8-04-02 15:19:00
證明C7條款不適用A4道歉條文而且違規就是該罰,哪裡有道歉就等於無違規那麼我當初道歉為何還是照罰c7我當初跟霸凌我的frojet公開道歉以下是證據https://i.imgur.com/t2HvUs0.png結果我道歉以後,隔天清早我站內收到134天違反C7的通知然後frojet才去PO公告文舉辦附議:各位板友,現在開放板友附議是否要把桶泥的44天加重到134天。
作者: hay955940 (hay955940)   2018-04-02 15:26:00
當初這板規天數就是frojet自己訂的,現在代理版主只是依照板規判決,而且,showcoai也發現代理版主少判,因此提醒代理版主,不是嗎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8-04-02 15:27:00
結果當天下午附議才通過,問題是我清早就被桶134天了,板友附議什麼??既然你沒有興趣了解我的人生,那就收回這句話「我記得之前frojet就很寬容toni 在板規上都放寬不少」這句話當事人我認為不是事實剛好是相反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8-04-02 15:46:00
你是用什麼樣的邏輯看的能把我說的看成跟發錢文同類啊?發錢文你講的,然後說的好像我認同你的舉例,再回過頭否定自己的舉例後反過來質疑我邏輯有問題?完全無視中間我的反諷,這種論證法還真有趣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8-04-02 16:27:00
作者: pelu (不敗的戰神)   2018-04-02 16:28:00
不要人身攻擊啦 有水準一點好嗎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4-02 16:34:00
沒辦法我就夢到我是用推噓文累積數來看文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8-04-02 16:43:00
A4跟C7就不一樣,這都能通用還立版規幹麻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4-02 16:44:00
換我請教c7原諒條款是在哪裡夢到的呢?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8-04-02 16:58:00
所以你一邊在講別人夢版規,然後自己也在夢版規嘛
作者: Nuey (不要鬧了好暴)   2018-04-02 16:59:00
就說你寄信先去和判的人討論一下 在這邊到底在幹嘛討論這麼多還不是判的人說的算有問題在往上跟小組長詢問 很難嗎?
作者: victormyass (牙籤仔\⊙▽⊙/)   2018-04-02 17:00:00
他的意思是 原來的罰是因為影響到文章主人,如果他自不介意應該可以解少一點罰則吧減少*跟民事上和解/警察局和解 差不多的感覺吧
作者: Nuey (不要鬧了好暴)   2018-04-02 17:02:00
阿線在調解委員會就只有一個代版主啊不跟他討論在幹嘛==
作者: victormyass (牙籤仔\⊙▽⊙/)   2018-04-02 17:02:00
我也覺得該寄信XDDDD 不過想法蠻出奇的xd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8-04-02 17:10:00
到底是有什麼證據能斷言有其他版主參與決策,如果不是事實的話,這樣的判斷力還想反對研議制,真的選上很可怕捏
作者: showcoai (嗜血跳跳虎)   2018-04-02 17:11:00
我贊成Po文大家討論,這次判決明顯針對且不合理,且過程多有瑕疵,已經不夠公正了
作者: Nuey (不要鬧了好暴)   2018-04-02 17:12:00
我的問題是 前面那些能做的做了嗎? 做了再PO這篇文就沒問題寄個信要很久嗎? 跟你打這篇的時間差不多吧你寄了 有問題 大家攤出來討論當然OK啊如果以後大家有問題不是先去詢問一下而是直接PO文那海賊版直接變成板務討論版 整天在修法 是不是這樣?當然我舉的例子的是有點誇張 反正就快點去寄信就對了==你的內文有讓人知道你有做嗎? 你不回我還真的認為你沒做既然你說你寄信了 那我表達一下我的看法我自己認為道歉條款是綁在A4底下的 所以只有違反A4時能用那我覺得可以再進一步討論說 是不是以後可以擴大/縮小這條款或是讓這個條款額外獨立出來 因為只有A4適用我覺得很怪沒差 反正我是覺得你沒寄 我看你說寄給四個人討論很累就知了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8-04-02 17:26:00
道歉條款本來就不合理,假如今天兩個人犯同樣的錯,結果A被當事人原諒,B不被當事人原諒,所以同樣的錯,A要不同罰,B要罰。公平性在哪裡。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8-04-02 17:26:00
其實我不反對你這篇,而且在原判決就贊成改判了,可是多數大版版規對於連續推噓文的認定就是「影響閱讀」,推噓數目自然也包含閱讀者的權益,文章本來好好的,但回推文的態度卻讓人不敢恭維,何況還是前參選人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8-04-02 17:35:00
「只要願意娶被強姦的女性為妻,就等於沒有犯罪」這例子和被害人原諒加害人完全不一樣啊= =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8-04-02 17:37:00
犯了錯,心甘情願接受處罰,才是真正願意反省的展現是有點不同,但是伊斯蘭國的女性就是被逼要原諒就是了。
作者: hanakaede936 (hana)   2018-04-02 17:39:00
真無聊。讓海賊版回歸海賊吧
作者: AKen1018 (A-Ken)   2018-04-02 18:17:00
10噓中有5噓同人lol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4-02 18:19:00
你要檢舉了嗎QQ
作者: k260 (桶桶泥)   2018-04-02 19:49:00
F版主的都被判違規,結果一堆非F版主的檢舉案代版主先刪文然後說文章不存在,我也是呵呵有人還有臉說f版主護衛隊喔!現在狂甲護衛隊人數都快要是一個旅了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4-02 19:54:00
樓上你不講我還沒有發現
作者: k260 (桶桶泥)   2018-04-02 19:58:00
版主可以從資源回收桶澇文章出來,非f版主的檢舉案版主刪文,然後說文章不存在,呵呵判定有沒有違規是一回事,版主自行刪文說文章不存在是哪招<>這個叫版主刪 []這個是自己刪 版主可能當大家眼睛都瞎了的樣子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8-04-02 20:31:00
其他人眼睛有沒有瞎我是不知道,倒是有人眼睛好好的卻看到根本沒發生過的事情,找到我抹分身的證據了嗎?
作者: hay955940 (hay955940)   2018-04-02 20:49:00
C7-1(1) 鬧板板友在同篇文章以連噓或連推方式嚴重影響文章人氣。代理版主應該沒理解錯誤。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4-02 23:46:00
已經有兩個新板主說沒參與這案,所以這是代理板主獨斷?
作者: lice0225 (瀨斯)   2018-04-02 23:58:00
實際執行人是我 其他的部份你怎麼認知皆可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4-03 00:03:00
皆可?我覺得這不是可以直接說明白的事為什麼要這麼模糊。
作者: lice0225 (瀨斯)   2018-04-03 00:06:00
我覺得沒有需要
作者: Eide (艾德)   2018-04-03 03:08:00
曾幾何時海賊板變成特定少數人吵架板惹QQ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8-04-03 07:52:00
限縮在版務文裡別亂跑還ok 每個討論漫畫文都入 那就很煩了~就版務文跳過去還好
作者: yggyygy (Aixiuqanei)   2018-04-03 08:50:00
我也是覺得 畢竟相關事證不太可能拿出來給你檢視例如問我的提款卡密碼是不是xxx 我不就要告訴他我的密碼不是xxx然後檢附證明那加上瓜田李下啦,你有這樣的懷疑我是覺得蠻合理我的澄清是對當事人frojet,仔細想想後應該站內信跟他講即可
作者: simon27 (暴力陽光宅男)   2018-04-03 13:44:00
誰會選你啊....隨便提到別人然後被打臉說不想聽
作者: hay955940 (hay955940)   2018-04-03 14:27:00
我第一高票,啾咪^^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4-03 23:38:00
第一高票相對被期望的責任也很高,其實並不是什麼好事...如果你有事情做得不好或不盡人意,被放大的效果會更糟糕。而你做得好或大多數人能接受只會被當是應該的,因為投你的人並不希望事後得後悔自己當初是沒眼光才投你的。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4-04 00:14:00
嗯?原來大家投票是有所期待 不是選個不怎麼爛的蘋果喔 XD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8-04-04 00:29:00
那樣的話會連選都不選,本來就沒必要硬要挑爛蘋果。畢竟只是個板主,如果真的那麼重要,會只有不怎爛的蘋果?當然他們是不是爛蘋果這點我不予置評,你覺得是就是囉...
作者: hay955940 (hay955940)   2018-04-04 16:13:00
請抱持著不期不待不受傷害的心情,什麼大風大浪沒經歷過
作者: showcoai (嗜血跳跳虎)   2018-04-05 00:01:00
被選出來的版主叫板友們不期不待不受傷害....我個人是不覺得怎樣,但真的對版主有期待的人不知做何感想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4-05 07:44:00
有期待再出來說話麻 都沒期待的人了 還要出來幫有期待的說話? 是在臍帶什麼?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8-04-05 19:27:00
一開始就扣別人帽子,現在還要臍帶,臍什麼帶阿
作者: passpass (Pass~)   2018-04-08 22:04:00
我有投你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8-04-09 00:00:00
所以你有被仇恨蒙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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