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家都沒想到 照片被破壞掉
大媽就會恢復記憶 總之最後的結果就是暗殺失敗
大媽變好人 最後歡樂收場
這種漫畫搞暗殺最後成功反而會越來越難看
雖然已經有點越來越難看的趨勢了
※ 引述《nvizero (victor.st)》之銘言:
: 原文吃光光
: 防個雷先
: 照片的重要性
: 就好比哈利波特的伏地魔
: 要打死重要的靈魂碎片
: 才可以打死本身
: 還沒打死之前就是無敵的
: 各位看官
: 腋下如何?
作者: yun0112 (Yun) 2017-04-21 12:45:00
照片破壞為什麼大媽記憶會恢復?吃記憶果實的是布琳又不是相片==
作者:
s20116 (å°å°æ…˜æˆ¶)
2017-04-21 12:59:00我偏向大媽有多重人格(靈魂),照片裡頭是善良的那個
作者:
Cyanhaze (Leo Y. Li)
2017-04-21 13:33:00只有我覺得越來越好看嗎......感覺頂上之後就沒有那麼好
作者: qkss (耳東) 2017-04-21 13:36:00
把作品貶低會顯得自己比較 嗎?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4-21 14:00:00難看還一直看,看了還特地發文,人啊....
作者:
leo21996 (安安你好安安)
2017-04-21 19:04:00東西難吃就別吃,硬要吃還一直嫌是怎樣阿?
作者: noway90638 (edamame) 2017-04-22 00:21:00
別看拜託
作者:
cherylqb (cherylqb)
2017-04-22 04:50:00這種漫畫你還是別勉強自己了吧
作者:
whaaat (黃)
2017-04-22 13:06:00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