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海賊版檢舉案件處理原則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3-14 21:14:48
各位海賊王的粉絲 海賊版的版友 大家好
我是新上任版主 frojet由於剛上任沒多久 就收到第一封檢舉信件我與yukinoba新版主已
經討論過 將來要如何處理檢舉案
本次關於檢舉案件處理辦法 將會成為本版的附屬版規並收錄在精華區供大家參閱
未來版主處理各位版友的檢舉案 採下列以下原則:
1. 一位判決 為審理原則
哪位版主發的公告,就是由該版主所下判決,另一版主並無參與此決定
2. 優先處理 為主要原則
為提升處理效率 哪位版主有空則優先處理下判決
3. 指定判決 為輔助原則
只要版友認為某版主可能與自己有嫌隙,
判決有失公平性,皆可指定由另一版主來處理 保障自身權利
4. 檢舉案可轉由其他版主重為判決
所有檢舉案皆先由一位版主來判決,不服該判決,該判決出爐的三日內,版友可自行決定
,是否轉由另一版主重為判決,若還是不服另一版主判決,則請直接向組務提出申訴。
5. 兩位版主的決定各自獨立彼此尊重
原則上每個版主的判決彼此獨立,不受另一版主判決影響,但若兩位版主的判決結果不同
,具爭議性,原則上是以後審的版主所下的判決為最後決定。
6. 指定判決不能轉給另一版主重為判決
指定判決因事先已預設某版主立場不公,故若不服指定判決,不能再轉由另一版主來下判
決,若是不服該判決,請直接向組務提出申訴
7. 檢舉案件會盡快在72小時處理完畢
組務規定版主必須在7日內回覆版友的檢舉案件,但版主體恤各位心情,會盡量在72小時
內處理完畢。惟指定判決必須等到該版主有空才能處理,所以不受審理時間限制。
8. 取消指定判決須告知兩位版主
若版友事後等不及,想取消指定判決,請務必寫信同時告知兩位版主,由兩位版主討論,
詢問目前處理進度,是否轉由另一版主代為判決
9. 私信給某個版主為指定判決
原則上在置底檢舉區所提出來的檢舉案,屬於不指定判決,私信給某位版主為指定判決
10.主判版主須通知其他版主處理進度
其中一位版主若在置底檢舉區看到新推文檢舉/或收到檢舉信,需複製相關檢舉內容,張
貼至精華區/海賊抓耙仔,來通知其他版主,目前有新檢舉案,並開始由誰負責,避免將
來檢舉案大家搶著處理或無人處理的窘境
11.判決結果必須張貼至精華區
版主必須將判決結果張貼至本版精華區/海賊抓耙仔,供版友參閱,原則上若判決須處罰
會併同發公告文公告,若判決不罰可直接私信給版友,不需公告 ,惟判決信仍必須張貼
至精華區/海賊抓耙仔,方便版友查閱
此外置底閒聊區的檢舉推文會再處理完畢的48h後清除該推文,版友若要查閱相關判決結
果請至本版精華區/海賊抓耙仔 進行查閱
以上是版主對各位檢舉案的處理原則 若有不懂處,請至下方推文討論
另外各位版友提出檢舉案, 版友須遵守原則將另案公告
目前只要求提供以下資訊即可提出檢舉
(1)被檢舉人的ID
(2)文章代號
(3)相關事證的言論/推文
(4)可能觸犯哪條版規
未來是否限制每位版友 每天/每週/每月 最多只能檢舉多少案件?
以及提出檢舉案的時效性 將開放給版友們討論 版主再根據大家的討論來制定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3-14 22:07:00
只對後審有權推翻前審的效力有問題,為什麼後審比較大?司法三級三審是因為有法院位級高低之分 但兩位版主應無誰大誰小的問題,後審可以推前審,是不是哪裡怪怪的?
作者: LeslieLight (勒斯里 光)   2017-03-14 22:12:00
可能是因為有爭議性而上訴的案子,要兩個版主都一致,才維持原判決?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3-14 22:20:00
誰都可以當前審及後審 只是若兩位版主意見不同 尊重最後下判決的版主 不然一正一反的意見 那就無法處理檢舉案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3-14 22:37:00
感謝說明,但以我是檢舉人來說,找了A版主申訴,被檢舉人被判了水桶,不服上訴,B版主改判,雖然兩位版主覺得沒差,尊重對方意見,但對檢舉人來說,會覺得不服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3-14 22:47:00
我公告有寫 再不服可以去組務申訴 另外我和Y大獨立判決不受對方判決結果來左右想法 尊重對方判決 只指不會強迫對方和我做成相同判決 也不會因 要尊重前位版主的判決就故意做成與前位版主相同的決定 這樣不就脫褲子放屁我沒事幹嘛還訂這些條文 浪費大家時間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3-14 22:50:00
所以當兩位版主意見不同時,以 二審為主?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3-14 22:51:00
若歷經兩位版主的判決 都未能讓版友滿意 那版友還可去組務區就是申訴版主 來維護自身權利是的 二審為主 誰先審後審 完全是隨機 但指定判決沒有後審制度 不服就直接提申訴 不須再轉由另個版主改判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3-14 22:54:00
一審不服的是被檢舉人 二審不服的是檢舉人完全是隨機的我覺得有問題耶... 二審比較大 我覺得有爭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3-14 23:00:00
真的沒有二審比較大的問題 當然你的意見很好 但是我和Y大都認同這個做法 誰當了二審都沒有關係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3-14 23:01:00
呃,你們當然沒問題啊,我就說是以檢舉人的角度= =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3-14 23:05:00
還有這個制度不是海賊王獨創制度 隔壁漫吐版也是採這方法來處理 我是看到隔壁棚的版主是這樣處理檢舉案 我覺得很棒拿來借用 他們版主間真的沒有你擔心的問題存在 而我也相信 我和Y大會相處的很和諧 不用擔心那個版主會騎在另一個版主頭上說真的 就算合併共同決定判決 仍然會有檢舉人不服的情況的判決 所以不服判決 絕對不是有無二審制度造成的若你的問題只是怕不服判決 那跟判決流程 先後順序無關 在乎的是實質內容 不錯吧所以若兩個版主都沒有給你滿意答案 正常來說 我們版主也善盡責任 由版友自行再決定是否要提申訴 總不能一直不滿版主吧 畢竟我們都多給版友一次去向另個版主提救濟的途徑未來再多也沒有第三位版主來處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3-14 23:15:00
不是耶因為以前的版主是共同判決,所以版友只需對版主哪個版主我不用管,反正他們一個代表全部我去看了漫吐版 沒看到相關檢舉規定耶?不過算了,既然版主已有共識,我也不再多說什麼
作者: suballhome (佚無名)   2017-03-14 23:26:00
沒有任何制度是完善的 重點還是在使用的人兩位剛上任 當然會先相信你們 不過未來的版主呢從這次選舉就知道 連反串的人都可以差點過半數海賊板投票率極低 有心人士要操作選上板主並不困難如果板主有私心 完全可利用後審定論來偏袒或針對板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3-14 23:31:00
漫吐版的規定是在某次處理案件後 版主出來說明 依規定可轉另一版主來判決
作者: suballhome (佚無名)   2017-03-14 23:34:00
建議輪流擔任先、後審的方式 配合檢舉期限來降低爭論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3-14 23:35:00
私心後審定論 我真沒想過利用這種技巧 誰當後審沒差吧 我本來想採分案輪流審查 但y大認為效率第一 誰有空就先處理我覺得合理之前我就向Y大提過輪流審查了 但我們最後還是相信對方中立性 以效率優先還有大家不要忘記還有指定判決這個管道 這沒有先後審順序 一審定生死 你可挑對自己有利的版主 請他幫你判決
作者: suballhome (佚無名)   2017-03-14 23:40:00
算了 想再多還是有想不到的地方 等爭議發生再來檢討吧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7-03-15 18:15:00
有比 海賊抓耙仔 更好聽的名字嗎?
作者: yun0112 (Yun)   2017-03-15 19:25:00
方同學 海賊版乾洗你的協助打錯…是感謝 囧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7-03-15 20:42:00
已經沒什麼人了 還弄的這麼複雜
作者: yunzl1225 (日勻)   2017-03-15 21:01:00
遇見亂版末驚慌 偋住呼吸慢慢行
作者: jxigjll (jxigjll)   2017-03-16 00:22:00
樓上返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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