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兩條板規

作者: LLCOOLJ   2015-10-16 02:55:29
第四條
禁止標題、文章及推文中帶有髒話字眼。
備註:板主公告黑特區除外。
罰則:刪文+警告一次,情節嚴重者予以劣退+水桶三個月。
第五條
買賣演唱會門票/周邊,僅接受[原價+手續費+運費]。
備註1:欲販賣周邊商品,不得高於原價+手續費+運費。
備註2:欲販賣演唱會門票,不得收門票代買費、收高額運費者、購入價格高於原價。
罰則:經查證屬實者水桶永久水桶。
針對第四條,板主會視情節(例如賣票期間)開放黑特區,供板友們發洩情緒。
另針對第五條再說明一次,本板已於票務區有明文規定!
2.僅提供「票面價原價」及低於原價之轉讓。交換補價差。
不論票券來源為何,請勿在此轉讓高於票面價格之票券。經查證屬實即水桶處分。
票卷交易之賣方雖另有人事物力之成本,又為避免坐地起價,惡意兜售黃牛票之情勢,
票卷販售一概以[原價+手續費+運費]計算,
本板僅提供票卷交易之平台,於本平台讓票與否,屬為他個人之意願。
針對 文章代碼(AID): #1M5zuQu9 水桶爭議在此說明判決依據。
票卷原價3800元+手續費50元或30元+運費最多100元,怎樣算都不會超過4000元
(運費依據國內包裹資費表,不逾5公斤、60公分以下)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30103
另有板友提問其它費用不能算"合理範圍之車馬費補貼或吃飯費"嗎?
因個人價值觀不同,本板無法論定"合理範圍之車馬費補貼或吃飯費"之依據。
此例一開,每個人都說其它費用為車馬費或吃飯費,會造成本板管理困難,
有些板友來信說賣票者會用模糊語詞,
例如:看你誠意開價、我要酬勞或是說跟別人買貴了,
買方請賣方提供買貴依據卻拿不出來等等。
特別強調本板開放票卷交易之平台用意為,
希望喜歡ONE OK ROCK的板友們,都能有票可以進場欣賞表演。黃牛請自重。
針對板規罰則輕重或是判決有疑問請推文或是站內信給我
以上
作者: maplelove422 (喵喵\0w0/)   2015-10-16 13:40:00
樓上請看第二點 票面原價或低於原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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