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問大家有關產假的問題

作者: rockmanzx88 (rockmanzx88)   2019-09-23 23:41:21
大家好,有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老婆在醫院上班,擔任護理師,
目前已經懷孕第34週。
她想要跟單位請產假待產,
但單位的阿長以人力不足排不出班表為由推託,
開會啦,還在喬假等等...
遲遲未給個明確休假日期,想請問大家,
遇到這種狀況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作者: iamapip (阿茄)   2019-09-23 23:52:00
產假生完才能請吧!現在能請的是安胎病假
作者: rockmanzx88 (rockmanzx88)   2019-09-23 23:56:00
我記得產假是分娩前後56天,所以才來詢問這方面的問題
作者: fishangel (天使魚)   2019-09-24 00:01:00
看單位運作~工作到生或是提前放假的都有,不過現在才34週請產假還太早了(除非早產),可以請老婆跟阿長討論好
作者: do1122546 (舞子)   2019-09-24 00:54:00
如果是有身體不適可以請醫師開診斷證明安胎休養吧!原本預計做到生,單位人力不足,但因為34週早期宮縮住院安胎,後來就提早放假休養了。不過如果只是一般提早待產,應該是要跟護長協商啦~
作者: maiiam (erica)   2019-09-24 07:45:00
我跟弟媳都在醫療單位上班 弟媳可以提早一週請休息 我要生產完才能請產假 要提早放要醫師安胎證明
作者: rockmanzx88 (rockmanzx88)   2019-09-24 12:29:00
了解,謝謝大家
作者: oracleone (oracle)   2019-09-24 18:46:00
存證信函寄下去
作者: sally2507 (鬼子)   2019-09-24 19:27:00
產檢假有5天,如果加上特休假應該是足夠請的,如果真的不行就用病假請,不需要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
作者: r2605003 (微微)   2019-09-24 19:57:00
直接請醫生開安胎證明阿長不得拒絕
作者: zhiso ( )   2019-09-25 23:42:00
請善用安胎證明
作者: maiiam (erica)   2019-09-26 09:32:00
安胎證明就是病假 出示就應該要給假
作者: katym (不是惡魔是天使)   2019-09-27 00:18:00
勞基法規定「生產前後」給予八個星期的產假,但是其中必須包含「生產日」。並沒有明文規定生「產前」多久,也就是說如果醫院人事沒有規章的話,32週就可以開始請假(預定40週生的話);但有些醫院人事規章有註明:36週以上可以請產假。所以應該請太太先弄清楚相關規定再和主管討論,然後再決定是要直接請產假或是請醫師開證明請安胎假。
作者: Naomi12 (Naomi)   2019-09-27 01:32:00
產假可以提早請,但是34太早,怕妳生了,沒假做月子
作者: baby1818 (一直都在)   2019-09-27 07:50:00
產前先安排個人特休息待產產假再用來好好休息
作者: kta1223jp (E大T)   2019-09-27 09:25:00
作者: chrmnkk (ICE*)   2019-09-28 07:28:00
我自己是36週開始用特休請,接著用產假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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