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npgy2若換醫院要重來?

作者: JingYiGuo (JingYi)   2014-07-12 23:14:04
近年來跟著醫生一起做起這種兩年期訓練…
但其實就是多一堆報告要寫課要上,暫且不評論好壞。
想問的是假設應屆去A醫院工作了兩年,結束了這訓練,但又過了一年後離職。
重新找了B醫院工作,那是否還要在來一次呢?
作者: SaraWu (SaraWu)   2014-07-13 01:32:00
不用,所謂pgy2就是給應屆畢業兩年內的人上的,以上是我個人認知,還是必須看醫院政策吧
作者: maiiam (erica)   2014-07-13 06:19:00
我認知的是 職照考上的兩年 有補助 所以醫院教學 兩年滿了 就不用
作者: chobibobo (bobo)   2014-07-13 06:36:00
護理人員的二年期訓練計劃補助期限為24期(二年),補助期滿即結束。但補助計劃期限為領取護理師證書後的四年內故若在補助計劃期限內在不同一家醫院任職,則以補助期數來作為計算依據,即不同醫院任職但補助累計為24期(月)後結束,若未達24期但時間已滿四年,則計劃同樣結束。
作者: sunycat (c'est la vie)   2014-07-13 18:19:00
不用 領照超過兩年都不用
作者: chobibobo (bobo)   2014-07-14 01:59:00
補助計畫時間期限與補助期數(月)不同,計劃對象是指領證後四年內的護理人員都有接受補助計劃的資格,但補助3期數依實際訓練情形補助24期(月)。也就是說領證四年若有更換醫院或未工作,致補助期數未達24期,則在四年期限中,都可繼續接受計劃補助至24期期滿。但若未達24期而補助期限已超過領證四年,補助計劃同樣結束,但不影響醫院自身對護理人員其他相關職級的規劃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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