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台中市衛生所公衛護士招考

作者: Dangel (冥神‧紫夜)   2014-07-01 21:13:27
http://ppt.cc/gfVL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103年護理人員公開甄選
一、 錄取名額:正取10名,備取10名。(正取人員按成績高低順序分發,放棄者由備
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 工作地點:臺中市西屯區衛生所3名、臺中市豐原區衛生所1名、臺中市神岡區衛生
所1名、本市各區衛生所(預估缺4名)、臺中市立仁愛之家1名。
資格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專業及一般條件:
一、 專業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從事護理相關之公共衛生、職業衛生、醫療院所、長期照護
、學校衛生、衛生行政等工作經驗4年(含)以上者;或國內專科畢業,並從事護理相關之
公共衛生、職業衛生、醫療院所、長期照護、衛生行政等工作經驗6年(含)以上者。[以
護理師證書背面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為憑或服務單位年資證明,年資採計至103年8月
2日止。]
(二) 持有護理師證書,且護理師證書背面開(執)業登記至少3年(含)以上年資者。
二、 一般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公務人員
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形。
(二)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 山地或離島地區之公費生須服務完義務年資。
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日期:103年7月12日(星期六)及7月13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二、報名地點: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樓大廳。
地址: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電話:(04)25265394分機5824,徐小姐。
報名費用及應繳資料:
報名時應繳交下列文件及報名費用(請使用本簡章所附表件並先行填妥;為維護自身權益
,請備齊所有證件正本及影本,以憑資格條件審查,恕不接受補件,證件不齊者,不予受
理):
一、 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2張(生活照不受理),背面請書寫姓名,分別黏
貼於「報名履歷表」及「准考證」。
二、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影本請黏貼於「報名履歷表」,正本驗後發還)。
三、 報名應繳驗表件一覽表。
四、 報名履歷表(請黏貼相片、身分證影本並詳填及簽名)。
五、 准考證(請黏貼相片及書寫姓名)。
六、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七、 服務單位年資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依學歷護理師證書開(執)業登記未達4年(含)
或6年(含)以上者,應另提供服務單位年資證明,正本驗後發還)。
八、 中文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九、 具原住民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欲以原住民身分參加考試者需檢附,
正本驗後發還)。
十、 切結書。
十一、 委託書(親自報名者免附);受委託人請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驗後發還。
十二、 報名費:參加初試(筆試)者,收取新臺幣800元;進入複試(實作測驗)者,
收取新臺幣800元。(完成報名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初試(筆試):
1. 筆試時間:103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第一節:上午9時至10時
,第二節: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
2. 筆試地點:國立豐原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50號),試場分配
表訂於103年7月28日公布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
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
3. 試場於當日上午8時開放,依准考證號碼入座;陪考人員請至陪考休息室,勿於
樓梯、教室及考場附近逗留。
複試(實作測驗)
1. 實作測驗時間:103年8月3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12時。
2. 實作測驗地點:中國醫藥大學暨附設醫院安康教學大樓5樓臨床技能訓練暨評量
中心(臺中市北區育德路29號)。
3. 筆試錄取人員請於103年8月3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0時,持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
(仍在效期內之駕照、有照片之健保卡或護照亦可)至中國醫藥大學暨附設醫院安康教學
大樓5樓臨床技能訓練暨評量中心報到,並繳交實作測驗費用800元以完成報到手續(完成
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作者: peiton (PP)   2014-07-01 23:11:00
可是看不出師級還是士生級耶
作者: Dangel (冥神‧紫夜)   2014-07-02 08:31:00
士生級.衛生所對外招都是士生級 進去才能升師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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