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給錯藥定義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18:55:49
推文好麻煩直接回
這份工作有時候就是會有很衰的情形
例如:
上白班第一天都還沒跟病人見面,他就被推去開0800第一台刀了
結果恢復室打來說病人鼻腔裡面有pressure sore, 要白班上電腦的記錄
或是
病人做完檢查已call勤務,但病人不想等勤務抵達,自己就自行回病房
結果在路上跌倒,回來就跟護理長說他跌倒了...一樣是當班負責
像原po的此案例,不管是誰上白班都會覺得很衰小
但是這就只能吞下去乖乖上異常,然後再提出解決方案來跟上面討論
以前我服務的醫院是不許有公藥(可是大家還是會私藏)
我想到幾個方案
1. Liq.paraffin 改讓病人自費購買 放在Bedside讓護理人員倒給他們喝
2. 不要用Liq.paraffin當藥物用因為顏色難辨認 我以前病房是用tea oil取代
就讓Liq.paraffin只用來on NG
3. 請廠商染色
4. 請廠商出口服小瓶裝,當成UD藥物這樣從藥局發
5. 病房公用的水劑統一管理,避免分裝的動作造成錯誤
只是這會有爭議就是了...要管理水劑很難做到很準確
※ 引述《jrwinds (*Abby*)》之銘言:
: 各為大大好
: 最近身邊發生一件傳說中的給錯藥需要上異常報告事件
: 事情是這樣的....
: ****************分隔線*******************
: 某天醫囑開麗liq. parafin的order
: 由於這種藥物沒辦法開立在藥矚上,故僅能以公藥領回
: 因過去曾有病人需要TID 30ML服用,故病房內有一瓶LIQ.PARAFN的分裝瓶
: 於是當下的護理人員核對分裝瓶上有貼上注意標誌的貼紙並手寫上藥名、批號以及
: 有效期限
: 取藥後依醫囑到出20ML油膏狀藥物後給病人
: 但給藥 病人在服用一小口藥物後發現跟之前喝的藥物不一樣
: 護理人員檢查後發現 瓶裝藥物標示內容與瓶內藥物不府合(裡面不是LIQ.PARAFIN)
: 在有三讀五對的情況下,卻因為分裝藥物內容物疑似被掉包或是有人誤加入其它東西
: 導致當班給藥人員在核對藥物下無奈變成給錯藥物
: 當下護理長因為無法查明清楚分裝者為何人,故要求當班發藥者填寫意外事件
: 但因為發藥當事人雖然自認倒楣但也覺得很不甘心
: 為何在何對藥物後卻因為內容物被加料/調包後,確要上給藥錯誤的報告
: (畢竟每次給藥前,總不可能都試喝/試吃一下藥物吧)
: 事情發生後我認為給藥者或許應該要寫個報告以做未來改善此事件
: 但我不認為這件事情的發生卻只有倒楣的發藥者要扛全責
: 一般病房內公藥難到沒有負責人去CHECK???
: 還是說,這件事情的發生 真的是發藥者的全責?
: 讓人感到疑惑
: 在一個不受保護的護理環境裡,讓人上班感到無奈與害怕
作者: orangewood (~~ただ、君を愛してる~~)   2014-06-05 20:42:00
妳這些方案都很難做到,不但要阿長干涉醫院進藥的問題,還要廠商陪妳一起改善…這是天方夜譚吧…最後一點,水劑妳想要怎麼管??像麻醉性止痛藥一樣兩道鎖三班對點嗎??提出建議就要想好可行的意見,否則妳也只是敷衍了事而已…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21:05:00
不需要阿長去干涉醫院 但既然有異常出現就可以往上提出廠商也是可以談的 為何這就是天方夜譚了?第五點我也說很難管理了 以前醫院管水劑的方法是不管水劑餘量有多少 一人就是一瓶 出院就把剩下倒掉兩道鎖三班對點這倒是不必要 但是白班要確認量夠夜班用既然現在事件都發生了 趁機把水劑的事情一併解決不好嗎再者一樓你的態度很差,我認真想的意見請不要說我是敷衍阿長可以往上呈報給護理部,看上面是否有必要去聯繫廠商liq.paraffin本來不是當成口服藥物用 既然醫生要當藥開就要確保給藥人員和病人的安全性 不然就不要開口服
作者: orangewood (~~ただ、君を愛してる~~)   2014-06-05 21:15:00
妳說病人跌倒不關妳的事,那妳給錯藥又關廠商什麼事…PDCA原來可以這樣寫,真是領教了…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21:16:00
我是說能去和廠商談看看 染色或出小瓶裝 廠商無法就再想別的辦法。至於病人跌倒那不是我的病人 是單位發生過的事從根源(廠商或醫師)解決也是一種解決方式 沒試過就說不行您的思考層面之狹隘也讓我領教了另 我並不是推責廠商 只是提出建議讓上層去評估可能性註明一下我的idea是從 之前酒精原本進的是實驗室用的透明後來怕誤用所以改進粉紅色酒精 想法是從這來的orangewood你的態度有夠差 要不要換您提出可行方案?
作者: orangewood (~~ただ、君を愛してる~~)   2014-06-05 21:26:00
根源是廠商或醫生??妳是法官嗎??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21:26:00
我是說藥物的來源(廠商)跟開藥者(醫師) 這跟法官有何關?不要只會壓著文字敘述打 要不要提出您的方案呢?
作者: orangewood (~~ただ、君を愛してる~~)   2014-06-05 21:30:00
照妳這麼說,那妳要不要先研究如何正確辨識藥物??比如研究出一個機器,正確辨識各種藥物,降低護理人員給錯藥機率,實為醫護界及病人莫大的福氣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21:31:00
要改善問題不能只從單方面思考 盡可能考量多個面向不好嗎orangewood你的方案就是發明辨識藥物的機器嗎?= =真是具有建設性 我都笑了那您是否有發明機器以外的方案可以提供"現在"當成備案用?還有liq.paraffin能不能算是藥物這都還有得討論
作者: orangewood (~~ただ、君を愛してる~~)   2014-06-05 22:03:00
機器這點是為了您這位實驗室高材生量身訂做的,能夠拯救眾生於苦海又能拿專利金,話說回來,既然妳覺得這個醫囑無法執行,當下為何不質疑醫師的醫囑??為什麼把藥送到病人手上呢??這點也是PDCA的要點之一啊~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22:13:00
orangewood講話一定要這麼尖酸刻薄? 我不是待Lab的我在我本文也說了,我以前單位都不開Liq.para而是以茶油代替。但是我知道有其他單位的醫師會這樣開茶油領不到而是要叫病人家屬自己去買 買來放bedside所以到現在orangewood除了亂砲之外也沒想出半點像樣的建議啊= = 只會嗆人和反對 能改善甚麼流程呢
作者: herced (herced)   2014-06-05 22:26:00
PDCA?我們是在check,原PO又不是該執行者,跟他說plan不可行?
作者: orangewood (~~ただ、君を愛してる~~)   2014-06-05 22:27:00
如果我做得出這種機器的確願意試試看,何樂而不為??但我對於實驗什麼的實在很陌生啊…再說只是個建議您何必如此梗梗於懷??是您一直叫我想方案的啊~我想說您才高八斗,太普通的怕妳覺得沒挑戰性嘛…那所以您當下有跟開醫囑的醫師討論過嗎??貴院除了這兩種藥物別的藥都無法取代??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22:28:00
我不覺得醫師叫病人喝苦茶油有甚麼問題 需要討論的點在?你的方案實在有夠爛不是我在說= = 你有在臨床服務過嗎我也不是甚麼才高八斗 只是我的提議比你確實一點點而已
作者: herced (herced)   2014-06-05 22:34:00
不要開比較實際,paraffin這種銷售量應該不會有廠商願意改善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22:35:00
的確啊,paraffin能不能算是食品都還有待商榷
作者: orangewood (~~ただ、君を愛してる~~)   2014-06-05 22:36:00
也是,原波又不是事主,問來問去都問不到真相,我也沒辦法幫忙想方案…讓您覺得被放炮或尖酸刻薄也沒辦法了…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22:36:00
不然也可以用我方案一的做法,一人一瓶省得給錯藥有爭議orangewood那是因為你講話真的很刻薄難聽 不能好好講嗎如你認為跟廠商溝通不可行 那方案一二您覺得如何?說跟廠商溝通是天方夜譚 卻又提出做辨識藥物的機器這種一看就是知道講來酸人的方案 你真該反省一下自己的言行
作者: solitudewing (追求KPI最高值!!)   2014-06-05 22:41:00
我覺得orange病得不輕整個在跳tone,原po別隨雞起舞
作者: orangewood (~~ただ、君を愛してる~~)   2014-06-05 22:42:00
算了吧~我只是路過,還是不要亂給意見比較好…(默默走開)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22:42:00
呃...你驚醒我了>< 我很容易受影響我說solituewing大
作者: solitudewing (追求KPI最高值!!)   2014-06-05 22:44:00
因為他的思路接話什麼的讓我覺得跟病人有點類似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6-05 22:45:00
我倒是沒想過這種可能 我以為來這都是醫護人員= ="
作者: tsuei0321 (小兔^0^)   2014-06-06 00:02:00
我們曾因為藥物太像,廠商真的有改包裝或是藥局會特別註明在由單位領取
作者: xylocainee   2014-06-06 11:08:00
O大就是來戰的阿
作者: Asya (Speaking Dead Language)   2014-06-06 15:42:00
有些路過的人 提不出建設性建議,又亂噓人....真是無聊
作者: b6512233   2014-06-10 01:40:00
O大態度到底在差什麼?個人覺得原po的方法很有參考性啊O大態度到底在差什麼?個人覺得原po的方法很有參考性啊
作者: clairebear (claire)   2014-06-14 02:24:00
orange大講話也太難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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