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系學會公告_20080925

作者: lorcas (天冷囉~)   2008-09-25 11:59:03
Dear 同學們,以下訊息已寄送到各位的學校信箱中,不過有多位同學
似乎信箱已滿,希望同學們可以留意一下.
以下有幾點事項請各位留意:
1.由於目前系定之三選二課程與部分必修課程衝堂,除課堂上所提供之向特定同學登記
方式外,您亦可到以下網址完成此一簡單問卷,以利儘速反應給校方.
加速安排未來再次開課或其他修課方式之可能性.
http://0rz.tw/534Jj 或者是
http://spreadsheets.google.com/viewform?key=pB5my-caEyYKgyAgy0E3-GQ
ps.a.債總已修習者,且無上述三選二課程(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
衝堂之問題者無須填寫此一問卷.
(目前已知政治學與民法親屬(上學期)/繼承(下學期)衝堂,
經濟學一、二與刑事訴訟法衝堂)
但如果您有其他修課疑問的話仍歡迎填卷,可在備註欄位說明.
b.如有其他疑問仍可回信給我 ( 學校信箱: [email protected] ) .
2. 目前日修相關規定已修改
請參照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TATUTE/LAW29.HTML
3.關於三選二課程,經濟學學分數異動之狀況,請參考以下說明
1).關於三選二部分,如同學選修經濟學作為三選二的課程之一.會有以下二方
式處理
a. 直接選修經濟學一、二,除抵免三選二之四學分,其餘二學分可充抵
"一般選修" ( 非 "系訂選修" )
b. 之前已修習經濟學乙上(二學分),可於三下選修經濟學二代替經濟學
乙下,其餘
多的一學分可充抵 "一般選修" ( 非 "系訂選修" )
*** c. 之前已修習經濟學乙上(二學分),如果本學年改選社會、經濟作為三選二
之課目
由於修課規定,必須「上」、「下」皆修習完畢,始計入畢業學分。
故僅修習經濟學(上),將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不建議同學作此選擇
(當然您也可以將經濟學全學年課程修畢以充抵畢業學分)
2).如您修畢 經濟學+社會學 或者 經濟學+政治學 作為三選二之課目.
您額外又加修政治學或社會學,則該第三門之課目則列入"本系選修"
可選擇充抵 "系訂選修之20學分" 或者 "一般選修之16學分" 其一
作為畢業學分之計算!
但仍但須修畢該門科目所開設之「上」、「下」課程始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4.關於演習(一)(二)的畢業學分算法!
請同學們選課時選擇兩者"課號不同"之演習課程即可!!!
請注意,今年的保險法實例演習(一)和去年的保險法實例演習(一)課號是相同的
!!!
如有選擇到重複課號者請儘速更正!!!
謹祝  事事順心!
進修法律系學會 世昌 敬上
作者: dudugirl (封印的聖地)   2008-09-25 16:00:00
謝謝詳細的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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