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背景描述:
我們公司為日資,在日本有總公司,並且在日本架設了網站及服務
註冊了DNS:domainName.jp IP:1.1.1.1(範例)
而台灣公司負責在台業務,也有架設自己的server並提供服務, IP:1.1.1.2
請問是否要請日本總公司的網管把1.1.1.2寫入DNS列表裡面呢?
這樣台灣客戶使用domainName.ip要連回1.1.1.2時是否會有比較長的延遲呢?
因為domainName.com or .net諸如此類的國際網址都已經被註冊掉了
主管很堅持名稱不能亂取,真沒有就用總公司的.jp
我是比較擔心延遲的問題,因為是要提供服務
謝謝各位前輩的耐心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