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拉法葉艦弊案 北院裁定沒收273億

作者: xontai (古幹姊姊)   2017-07-22 18:00:11
我看過置底和版規了~____Y____ (Y/N)
(除了Y/N選項的那行請勿刪除之外~以下文字可選擇要不要刪去 謝謝)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120795
拉法葉艦弊案 北院裁定沒收273億
汪傳浦家族不法所得 單獨宣告沒收
〔記者張文川、溫于德、錢利忠、項程鎮、涂鉅旻/台北報導〕
刑法沒收新制去年七月正式上路,現已解散的特偵組同日即針對涉拉法葉艦採購弊案
的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家族,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台北地院昨裁定
沒收汪家九億又十四萬餘美元(折合約二七三.六億元新台幣),成為沒收新制實施一年
以來單次最大筆的沒收金額,法院人士說:「比司法院的一年總預算還多」。本案可抗告

沒收新制規定,刑事被告若未到案,法院仍可單獨宣告沒收被告的不法所得,無須等
刑事判決定讞後才宣告沒收;汪傳浦是新制施行後首位被檢方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的未到案
被告。
法務部表示,本案定讞後,將向瑞士等六國及地區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返還被凍結在
海外帳戶多年的款項,加計本案金額後,沒收新制實施一年來的聲請沒收金額超過六百億
元。
汪已於前年病逝倫敦 妻與子女五人未到案
汪傳浦家族包括汪傳浦、汪妻葉秀貞,子女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等人,
其中汪傳浦已於前年一月病逝英國倫敦,妻與子女五人皆通緝多年未到案。
葉秀貞的律師宋耀明昨回應,會對裁決提出抗告。他強調汪收受法商湯姆笙公司的是
合法佣金、不是回扣,佣金約定的時間,早於我國海軍與湯姆笙間簽訂「排佣條款」,不
能以此拘束汪傳浦,且汪非公務員,不適用收受回扣罪,不該被沒收。
檢方聲請沒收汪傳浦海外資產共九億六九七五萬餘美元,法院昨裁准九億十四萬餘美
元。本金部分包含湯姆笙與汪傳浦的開泰公司簽立協議書後,匯入汪海外帳戶的回扣共五
億一五九四萬餘美元,扣除海軍武獲室前上校郭力恆部分另案沒收二八七五萬美元後,剩
餘的不法所得約四億八七一九萬餘美元;孳息部分則是流入瑞士、奧地利、盧森堡、列支
敦士登、英屬澤西群島、英屬開曼群島等六國銀行帳戶共約四億一二九五萬美元。
至於流向美國、法國、新加坡、巴哈馬、中國等九國的六九六一萬餘美元孳息,北院
認為,檢察官無法證明已產生孳息,缺乏估算基礎,因此駁回。接手特偵組追討的台北地
檢署稱將對此提出抗告。
至於因汪傳浦收受法方違約佣金,國防部因此向法方提起國際商務仲裁,並在二○一
一年六月勝訴,法國仲裁庭判法方應付我八.七五億美元(約台幣二六五億),並已全數
匯入我國庫。
(自由時報 2017-07-22)
作者: Obama19 (^_^)   2017-07-23 03:11:00
貪了這麼多錢 還不是沒那個命花
作者: decom (請叫我迪康哥)   2017-07-23 07:25:00
反觀郝柏村吃肉喝酒舔中共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7-27 17:45:00
法國貨太鳥了沒有軍售等級,別再買
作者: HcaS (今日今事是不夠的!!)   2017-08-04 21:08:00
而且根本就只是買個船殼回來.戰系也不同不知道能幹嘛也沒防空開戰被當火雞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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