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賽] 板上延賽疑問

作者: kuoly1 (JaylaK)   2013-10-02 19:32:29
在與隊內及指導老師討論過後以下是我們的決定:
規定"延賽原因接受需與學校課務、活動相關,不接受因私人因素申請之延賽"的目的是配
合學校的活動和課業,
不強迫學生排除這些來打球。
課業部分應該大家沒有爭議,
必修課、實驗課這些可以成為延賽理由因為上課是學生的本分。
新生盃是學校特別為大一、研一或新轉學進來的新生所舉辦的運動比賽,
在體育室規劃下委由各校隊辦理,
所有校隊都必須辦理,
有獎品費與裁判費補助,
這些都是學校的經費預算,
所以新生盃屬於學校活動範疇。
由校內各系隊組成的聯盟賽,就算如推文內所提到
1.幹部是校內的
2.有收錢且有專業裁判
但仍然屬於社團性質、或是大型友誼賽並不隸屬於學校,
所以推文裡提到的東西,
並無法成為延賽理由。
以往並沒有類似的爭議情形,
往後的新生盃賽會再謹慎考慮延賽規定的部分。
最後希望大家在板上發言時能互相給予尊重,
以良性方式討論,
避免不必要的爭端跟情緒化字眼。
台大女壘
作者: gm800313 (gm)   0000-00-00 00:00:00
作者: hsieh1993 (hsieh1993)   0000-00-00 00:00:00
既然結論仍是如此我們也只能接受但請於下次簡章中規定清楚也請女壘以同樣標準檢視所有隊伍的延賽理由
作者: redlight27 (new)   0000-00-00 00:00:00
想請問一下上篇推文同學提到過去曾開放的"連假人不夠"是屬於哪一種延賽理由呢?另外 推文中校隊自己提到的提供參賽名單一說是否還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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