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 105-2 詹森林 民法債編總論二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7-08-16 01:30:25
※ 本文是否可提供臺大同學轉作其他非營利用途?(須保留原作者 ID)
(是/否/其他條件):是
哪一學年度修課:105-2
ψ 授課教師 (若為多人合授請寫開課教師,以方便收錄)
詹森林
λ 開課系所與授課對象 (是否為必修或通識課 / 內容是否與某些背景相關)
法律系大二必修 限制修過民法總則
δ 課程大概內容
侵權行為
Ω 私心推薦指數(以五分計) ★★★★★
喜歡紮實系統性的法律學習:2
喜歡互動式問答式辯證教學:5
喜歡大量實務案例解析:10
喜歡在課堂上複習其他民法科目(甚至帶到公法與刑法):10
喜歡幽默風趣淵博的好老師:無限
η 上課用書(影印講義或是指定教科書)
不指定,有ppt,但是上課沒在聽的話看ppt完全沒用
以考試取向而言,詹老師的課一定要買其他參考書籍輔助預習
下面會說明
μ 上課方式(投影片、團體討論、老師教學風格)
詹大法官的教學方式據法律系學長所言是很美式的教學法,亦即,回家要預習。
(不然考試真的會很難看)
老師上課只講自己想講的內容,會有大量的課外補充跟案例評析,
經常點台下學生回答問題,多方採取答案後再一一分析。
課程方面,老師表示侵權行為最重要我們先講,由於老師熱衷補充的關係,
導致最後不當得利只講了一週,老師承諾考試只當作加分題(欸
無因管理完全沒教
詹老師上課風格極其活潑,對學生都會有印象,興起時會叫學生到台上解題
私以為這樣的風格應該要有部分的課堂表現分數XD
小缺點:詹老師非常喜歡講題外話或一件事情講得非常細節而戲劇化
導致時間咻的就溜走了
在這裡保證有法界大師及大法官的八卦可以聽,有興趣的可以來旁聽
σ 評分方式(給分甜嗎?是紮實分?)
期末考100% 紮實不紮實不明。我外系拿A-
可以攜帶任何書面資料,禁用電子設備。
ρ 考題型式、作業方式
四題實例題。
第一題為對高院裁判的評論,占60%(媽媽嘴連帶侵權責任)
餘三題皆為案例解析,各20%,
最後一題為加分題,考不當得利
(我來不及寫第四題QQ)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為外系選修,需先有什麼基礎較好嗎?老師個性?
加簽習慣?嚴禁遲到等…)
完全不管,只要你來考期末考即可
但是如果老師對你有印象,你沒有來老師都會知道
理論上是沒有印象分數 實際上就不知道了
這次加簽人潮眾多 老師第一次上課便苦口婆心
什麼大一的小朋友還是多修些課再來給老詹教
然後開始講些民法容易犯的錯誤點人回答
答對就給簽w
雙主修學生給簽
Ψ 總結
詹老師是自己三年修課下來,極具舞台魅力的老師
但是自己其實更偏好紮實型的老師
(自己不是什麼好學生都不預習 考前抱佛腳)
會預習然後喜歡跟老師討論的千萬不能錯過
不過詹老師未來開課應該會減少許多
其高徒顏老師最近歸國教授民法 大家可以去支持一下
(幫詹老師打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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