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不得超過十件,2015/11/01起算(之前不計)

作者: oo000oo (oo000oo)   2015-10-19 21:54:16
  (1) 同一 id,同時在板上,不得超過10件交流物。
   其中,衣物類不得超過5件。
  其中,美妝類不得超過5件。
交流完成不計入。
  (2) 文章中,含標題、內文、簽名檔及推文,不得有網拍連結、相簿連結。
   物品圖片,請使用單一圖檔網址或圖床。
  連結不得有非交流物圖片。
  (3) 搬家、畢業等特別情形,得簡述事由及期間向板主申請,期間內不計件數。
  (4) 書籍類不計件數。
   違反上列第1項,文章刪除,超過部分每件水桶二週。
  違反上列第2項,文章刪除,水桶二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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