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2008 僑生盃各各比賽規則 ^^

作者: choisutkan (shirley)   2008-11-07 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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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rwinhau () 看板: NTUGOCS
標題: [公告] 97年度僑生盃各各比賽規則 ^^
時間: Tue Oct 28 01:52:45 2008
足球比賽規則
1. 各個同學會最多只可以報名兩隊。每隊限為12人(8人先發,4人候補)。
每人限報一隊,不能同時報兩隊。若球員人數不足, 可增外援2名,但比賽時,
只允許1名外援在場上比賽
2. 本賽程採取小組賽,若出現奇數隊,則抽籤決定種子隊。賽程由各隊代表抽籤安排;
第一輪內,同一同學會之隊伍如果抽中同場比賽,得重抽;賽程一旦安排後不得要求
更改,如遇連場不得要求休息。
3. 不服從裁判或大會之判決者,無故棄權或違反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4. 每隊各派出一位代表當裁判。
5. 上下半場各25分鐘,共50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場停補時由裁判決定)
6. 在法定比賽時間結束時,以進球多者?勝;若為平局,則以點球(12碼球)定勝負。
踢罰球點球時,每隊各派3位球員主踢(在場上之球員),進球數多者為勝,
若進球數相同,每隊依序各派一位主踢(非前三位已踢者),直至分出勝負為止
(若隊上8位球員已踢完仍未分出勝負,再依序從第一位開始)。
7. 獎勵設冠、亞、季軍各一名。球隊如有不合資格之球員出賽時,一經察覺即停止該隊
之比賽,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績,繳回所有領之獎品。
8. 比賽開始前,雙方均須提前15分鐘向主辦單位報到。凡比賽逾時5分鐘不到,
或中途棄權退出比賽之球隊,即取消繼續比賽資格,已賽成績效,不列入優勝名次,
取消受獎資格。
9. 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侮辱裁判事情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讓球員出賽外,
並報請相關單位議處。
10. 比賽有越位制(紅牌立刻下場,下一場可上場)。
11. 其他規則依國際足聯規則為準。
12. 報名的每一支隊伍必須在報名後交上保證金NT1000。保證金將在該隊出席比賽後
歸還否則將不予歸還。
13. 足球將設冠軍隊NT3600,亞軍隊NT2400,季軍隊NT1200,以茲鼓勵。
14. 主辦單位有權利保留、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羽毛球比賽規則
1. 各同學會可最多出兩隊,男雙兩隊女雙兩隊混雙兩隊男單兩隊女單兩隊,
其球員不得重複,如有重複,將取消比賽資格並扣留報證金。
2. 本賽程採用中華民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
3. 本賽程將採淘汰賽,若出現奇數隊,則抽籤決定種子隊。
4. 賽程由各隊代表抽籤安排;第一輸內,同一同學會之隊伍如果抽中同學比賽,
得重抽;賽程一旦安排後不得要求更改,如遇連場不得要求休息。
5. 不服從裁判或大會之判決者,無故棄權或違反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6. 每場三局,雙方選手以任一對方先得七分時換場。
7. 獎勵設冠亞季軍各一名。
8. 各隊代表必須於比賽前15分鐘報導,逾比賽時間5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9. 除特殊情況外,放得更換一名球員。
10. 開賽場地及發球權在賽前由裁判決定。
11. 報名的每一支隊伍必須在報名後交上保證金NT500。保證金將在該隊出席比賽後歸還。
否則將不予歸還。
12. 羽球將設雙打冠軍隊NT1000,亞軍隊NT800,季軍隊NT500,以?鼓勵。
13. 羽球單打冠軍NT500,亞軍NT400,季軍NT300。
14. 主辦單位有權利保留,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男/女子籃球比賽規則
1. 每同學會限報兩隊,每隊報名四人。一個人只限報一隊,不能同時報兩隊,
否則視為棄權。
2. 比賽時間規定如下:
a. 比賽時間為兩個半場。上半場及下半場各為7分鐘(女子籃球6分鐘),
終場休息3分鐘,比賽時間內每隊可暫停一次(限在上半場),且限時間一分鐘。
b. 如果有球員明顯受傷的情況下,經由裁判的認定後可提出暫停處理並給予一分鐘
傷停時間
c. 比賽時間由裁判或紀錄員計時,除暫停時間、球員受傷或裁判抗議等須停錶外,
其餘比賽時間一律不得停錶。
3. 得分判定情況如下:
a. 罰球中籃算一分;
b. 投球中籃算二分;
c. 三分投籃區域中籃算三分。
4. 犯規:
a. 每位球員犯滿4次犯規須出局。
b. 在場球員如有技術犯規、故意犯規、奪權犯規等,罰則為一次罰球另加控球權。
5. 發球:
a. 發球區為三分線區域的頂點後方,否則違例。
b. 得分或罰球時第二球投進之隊伍,由對方隊發球進攻。
c. 發球時,球必須傳出,不得直接投籃,否則喪失控球權。
d. 每次發球均由對方觸、摸球,但觸、摸球的時間不得超過3秒(若違反規定
會經先行警告一次,再犯則會罰球一次,並繼續擁有控球權。)每次得分後必須
均交換控球權。
e. 防守隊員須於進攻球員發球後始可進入發球區。
f. 防守隊隊員於抄截獲取得籃板球後,控球員需雙腳接觸三分線外地始可進攻,
未回三分線外而攻籃者,得分不算,並喪失控球權。
6. 罰球:
a. 罰球隊罰球不進時,取得籃板球可立即出手投籃,若非罰球隊取得籃板球,
則該隊球員雙腳須接觸三分線外地面,始可進攻。
b. 凡是技術、故意、奪權等嚴重犯規,均由對方隊先行取得兩次罰球,罰球不論
中否,均由對方隊繼續獲得控球權。
7. 勝負判定:
a. 凡是領先得分13分(並非全場))(女子籃球10分)(並非全場)的隊為勝利,
不須比賽至時間結束。如兩隊都沒達到,則以比賽時間停止後得分多者為勝。
b. 比賽時間終了時,若得分相同,則兩隊各派三位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負;
若仍同分,則兩隊派出各代表交互罰球,先領一分者為勝隊。
8. 比賽開始時,,若球隊逾時五分鐘到場或未滿三人之時,應判棄權。
9. 凡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適用國際(標準)籃球規則。
10. 每場由一位裁判執法。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裁判的裁決即為終決,
無任何上訴之規定。
11. 所有不禮貌,不為君子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均可被判取消參賽資格。
12. 參賽球員須持有效身分證查核,比賽前若發現或懷疑對方球員資格有問題時,
可請求裁判進行身分查核,並確認違反規則,將取消參賽資格;裁判的裁決即為
終決,無任何上訴之規定。
13. 每隊隊長需要在比賽前15分鐘到主辦單位報到。
14. 報名的每一支隊伍必須要在報名後繳交保證金NT500元。
保證金將在該隊出席比賽後歸還,否則將不予歸還。
15. 籃球將設冠軍隊NT1200,亞軍隊NT800,季軍隊NT400,以茲鼓勵.
16. 主辦單位有權利更改、保留、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
混合排球比賽規則
1. 6人比賽,8人報到。各同學會最多可報2隊。
2. 採淘汰制,直接得分制。
3. 第一輪比賽每場採三局兩勝制,每局15分。第三局8分換場。第二輪比賽及其後每場
採三局兩勝制,第一、二局25分,第三局15分。第三局8分換場。
4. 決賽採五局三勝制,第一、二、三、四局25分,第五局15分。第五局8分換場。
5. 每局每隊可叫2次暫停,暫停時間為30秒,每局之間的休息時間為3分鐘。
6. 可無限換球員,但先發球員若被替補球員換出去後,再進場時必須回到原先位置。
7. 觸網發球算成功。
8. 每次發球吹哨後有8秒,要在8秒內發球,只得發球一次。否則以失誤計算。
9. 比賽開始前,雙方均須提前15分鐘向主辦單位報到。
10. 某隊被判為自動棄權若︰
a. 將上場的球員在開賽時間後5分鐘內未到場。
b. 正在比賽之隊伍不足6個球員。
11. 每位參賽者需穿運動服裝及球鞋。
12. 比賽時,場上必須至少有2名女性球員。
13. 混排採用女生網,為了公平起見,男生一律不能在前排跳躍扣球及跳躍封網,
只能後排攻擊,女生則無限制。
14. 除了上述規則外,予依照排協公佈之現行規則為準。
15. 報名的每一支隊伍必須在報名後交上保證金NT1000。保證金將在該隊出席比賽後
歸還。否則將不予歸還。
16. 排球將設冠軍隊NT2000,亞軍隊NT1200,季軍隊NT800,以茲鼓勵.
17. 主辦單位有權利保留、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桌球比賽規則
1. 桌球比賽的項目分別為 , 男單、女單、混雙、男雙 . 每場3局 , 採取3戰2勝式 ,
每局11分 , 且直接淘汰制 .
2. 參賽者不可以兩種身分進行比賽 , 隊伍中男單或女單成員不能同時進行混雙 .
3. 比賽順序為男單 , 女單 , 男雙 , 混雙 , 男單 .
4. 發球需拋離手達10公分以上 ; 違者先警告一次 , 再犯以失分論 . 身體任何方不可
碰觸桌面 .
5. 隊伍中成員如有不乎比賽規則者 , 一經察覺馬上中止比賽 , 並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該隊伍所有賽果不予計算 , 且取消其所獲得之成績(名次)及繳回所領之獎品 .
6. 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 , 侮辱裁判事情發生時 , 按規定停止讓球員出賽外 ,
並報請相關單位議處 .
7. 凡比賽隊伍必須賽前15分至比賽地點報到 , 逾時5分鐘不到 , 均作棄權處理 .
如在進行比賽時中途離場或棄權者 , 即取消該隊伍之比賽資格 , 之前賽程無效 ,
且不列入優勝名次 , 及取消受獎資格 .
8. 報名的每一支隊伍必須在報名後交上保證金 NT500 . 保證金將在該隊出席比賽後
歸還 . 否則將不予歸還 .
9. 桌球設有雙打冠軍NT1,000,亞軍隊 NT800,季軍隊 NT500,以茲鼓勵。
10. 桌球單打冠軍NT500,亞軍NT400,季軍NT300
主辦單位有權利保留、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田徑賽規則
1. 男生1600m 女生 800m .
2. 各個同學會最多可參賽2名(男女組) .
3. 均採計時決賽 .
4. 不得穿釘鞋出賽 , 須穿平底運動鞋 .
5. 各代表於出賽前20分鐘至司令台左側檢錄處領取號碼衣 , ?備出賽時穿著 ,
並於完成該場比賽後將號碼衣歸還 .
6 跑道一律採取現場抽籤決定 .
7. 報名的每個代表必須在報名後交上保證金 NT500 . 保證金將在該隊出席比賽後歸還.
否則將不予歸還 .
8. 冠軍 NT700,亞軍 NT500,季軍 NT300,以茲鼓勵。
9. 主辦單位有權利保留、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
趣味遊戲
1. 報名方式︰
a.BBS報名
b.現場報名
(有參加隊伍限制,先報名優先,不需保證金。)
(報名隊伍可以選擇由同學會組成,或由不同同學會組成;或本地生和僑生組
隊參加。)
2. 游戲項目︰
五人六腳︰每隊5人(至少兩個女生)
比賽出發A處和折返點B處,相差50公尺。
球鞋不能穿著凸出顆狀鞋底(如釘鞋、足球鞋、棒球鞋等)可穿著凹陷紋路的球鞋
(如慢跑鞋,籃、排、網球鞋等)
背頂籃球︰每隊10人(至少三個女生)
比賽出發A處和折返點B處相差50公尺
籃球在兩人後背之間固定放穩出發後,不得用手去碰球,路途中如球掉落,或是手碰
到球,必須從新開始。
每隊分為五組,每組來回一趟,且每組盡量男女一組。
拔河比賽﹕每隊10人(不限男女)
除了拔河,其他項目都採分隊計時比賽,取最優前三名。
拔河視情況,取最優一名,或前兩名。
獲勝隊伍都各有精美禮品一份。
PS: 主辦單位有權利保留、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
※ 編輯: darwinhau 來自: 124.11.209.77 (10/28 01:53)
※ 編輯: darwinhau 來自: 124.11.208.131 (10/30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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