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程] 椰林匹克足球比賽

作者: luziachau (呀巢)   2008-03-31 01:30:33
椰林匹克足球項目
一、
項目: 足球。
地點: 舊體前操場旁的手球場。
賽制: 單淘汰制 取前4名
時間: 4/26(星期六) 13:00~18:00
二、
規則:
1.每隊上場比賽球員5人,其中1人為守門員。替補球員至多以7人為限。比賽中
替換球員之次數沒有限制,惟必須於死球時行之。
2.上、下半場各15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每個半場每隊可要求一次暫停。暫停
時間為1分鐘。
3.球賽以擲硬幣或猜拳方式決定先攻球隊。得分後:由勝球隊之對隊,踢中點
定位球繼續比賽。下半場球賽開始:由上半時開球隊的對方球隊一球員踢中

定位球進行比賽。
4.犯規:
a.踢、絆對方球員。
b.跳向對方球員。
c.抓、拉、推及毆打對方球員。
d.用粗魯動作衝撞對方球員。
e.用手觸球(守門員在罰球區域內除外)。
f.五人制足球嚴禁滑鏟動作。
5.違者判由對方罰自由球,此時守方球員必須後退5公尺,開球球員在未經其他
球員觸及前不得連踢。如犯規地點在罰球區域內,則判由對方罰5公尺球,罰
球時除守方守門員必需站在球門線上外,其餘球員皆不得站在罰球區域內。
6.球員有粗魯行為時,裁判可予黃牌警告。發生違反運動道德行為時,裁判可
將該球員紅牌驅逐出場。在一場比賽中得到兩次黃牌警告的球員,也將驅逐

場。
7.當有球員被紅牌驅逐出場後,該隊在接下來兩分鐘內不可以再遞補球員。除
非對方進球,則遞補球員可以立刻上場。
8.如比賽中球越過邊線,應由最後觸球的對方一球員,在球出界處,將球放在
邊線上踢入場內。踢球球員在球未經其他球員觸及之前,不得連踢。對方球

必須離球至少5公尺的距離。
9.本規則未訂之部分,以國際足總所訂五人制足球規則為準。
備註:1.比賽用球四號球 (如無四號球,五號球亦可)
2.請各隊穿著同一顏色之球衣,有隊服者為佳
三、
報名方式:填寫以下報名表寄至ptt2信箱:exciting / pinchiwu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4/6日為止
報名費用:每隊200元
四、
獎金
第一名 600元
第二名 300元
第三名 100元
五、
請大家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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