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 第一次規程法制聯席委員會會議紀錄

作者: a1090274a (a1090274ataiwan)   2015-03-26 21:02:56
一、開會時間:民國104年3月17日 星期二 19時00分
二、開會地點:社科院學生會辦公室
三、法制委員會主席:法學院周易
四、規程修正委員會主席:法學院謝宇修
五、出席人員:
法學院 彭立言、周易、謝宇修、邱丞正
生農院 侯瑞瑜
醫學院 黃序立
六、列席人員:秘書處 林偉強、周子暐、馮昱屏
七、請假人員:
社科院 呂謦煒
法學院 謝孟璇
電資院 吳軒宇、施保全
八、缺席人員
公衛院 陳宣竹
醫學院 蔡炫錡
九、開會議程:公投法修正討論、政黨法及相關法規修正討論、學生會長罷免提案權增設
討論
(一)、主席宣布開會(19:20)
(二)、主席報告
法學院周易:今日將討論政黨法、選罷法、法官法、是否對政黨法等三部法辦理公聽會修
正討論。
法學院謝宇修:今日將討論社團活動部、增設學代對學生會長罷免提案權進行討論。
(三)、提案討論
1.政黨法修正討論
法學院周易:現在想把學生政黨發起人降到三人,因其半年內不可加入別的政黨;成立門
檻降到7人。
醫學院黃序立:若學生政黨規模沒辦法達到2%不分區門檻怎麼辦?
法學院周易:第一次選舉後可再調整此門檻。
共識決:通過
2.學生法院法納入政黨解散部分討論(學生政黨解散程序)
法學院謝宇修:學生政黨庭須以幾位學生法官合議較適當?
醫學院黃序立:現況之二分之一為五個人,開會會不會很困難?
法學院謝宇修:三分之二好像太高了。
法學院周易:只要相對可以通過就行了,二分之一以上就好,因為要確保一定人數反對。
法學院謝宇修:這樣至少三人決議解散
法學院周易:我們對目前法院實際狀況不甚瞭解,建議可以找個時間全面檢討法院法,請
法官列席。
共識:法官出席人數先行擱置,之後商請學生法院共同列席討論
法學院周易:把住所居所刪掉的部分請共識決。
共識決:通過
法學院謝宇修:需不需要設暫時處分,讓政黨暫時不能運作?
法學院周易:不用,學生只有幾個學期,一次選舉不能選是很嚴重的事。
法學院周易:選委是否能有黨籍,請共識決。
共識:不得有黨籍
法學院周易:針對上次所討論不分區學代比例佔總數三分之一,各位委員有無異議?
共識:不分區學代席次占總席次三分之一
法學院周易:不分區掛雙重黨籍怎麼辦?
法學院彭立言:看學生證。
法學院周易:政黨法目前規定各政黨不分區名單至少須提五人討論是否刪除?
共識:刪除二十一之一條
3.公投法
法學院彭立言描述法條修正原因
表決 刪除第九條第一句話 通過
4.公聽會
法學院周易:政黨法之修訂要舉辦公聽會嗎?
法學院邱丞正:要追加預算。
表決 辦理公聽會 通過
共識:四常提案 三常追加預算 辦理一場
5.社團活動部
法學院謝宇修:
法學院邱丞正:院系學生會並非下屬、地方政府,而是平行單位。應該調整財政,強化立
法,法人化、財源自主。
法學院周易:要不要發這筆錢?
法學院謝宇修:應問過學生會的意見
6.要不要增設學代學生會長罷免提案權
法學院邱丞正:我很喜歡罷免權,但是跟彈赦意義差不多,在台大使用率也不高。
法學院周易:大家還有想要修甚麼嗎?
法學院邱丞正:預決算法需要實行細則才能省下去,建議把組織法分別拿出來,個人覺得
選制類的不需要規定。
法學院周易:選罷法要直接進規程。
(四)、散會(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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