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屬學生會提案說明

作者: camera64274 (Lei Wun)   2014-03-22 19:05:12
提案學代簽署 提案人:法學院學代邱丞正
連署人:
提案內容 案由 要求國立台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加入學生會、研究生協會、台大工會連署20140319《反黑箱服貿,反警察動手》聲明案
建議(決議草案、詳實辦法或法規條文) 建議學生代表大會加入連署,懇請各位學代支持
提案原由或背景說明 各位學生代表同仁大家晚安,我是法學院代表邱丞正,在此請求各位支持,同意學生代表大會發出《反黑箱服貿,反警察動手》聲明(下稱聲明)。
連署本聲明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透過學生自治組織的表態,或多或少保護在場內外的臺大師生;二是希望藉由本聲明,表達無人追求正當法律程序的想望。
本聲明並非是要徹底反對簽訂服務業貿易協議:事實上,一個具有適當內容、經過正當程序的條約並沒有什麼學理以外反對的理由,而學理是人言言殊的。但是,本次ECFA服務業貿易協議在立法院的審議過程卻明顯不符合正當程序原則,如果此法貿然通過,將來我國行政部門將可能依此法通過各種不利於大學學生的法案,例如學費調漲幅度、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為了捍衛民主程序以及隨之而來的可能損害,我以為吾人應當對此表態,反對非經正當法律程序的法案審議。
承上,在此脈絡下,許多臺大校內師生也已開始參與立法院議場內外的靜坐抗議。臺大師生素來有參與校外各種社會運動的傳統,也曾多次面對國家機器加諸肉體與心靈的壓迫。作為校內學生普選出之「學生國會」,我以為學生代表大會應當對此做出表態,要求國家機器不應以暴力對待參與示威靜坐之臺大師生,以維本校師生之身體與言論自由。
連署附文如下,請 各位代表審議。
臺大學生會、臺大研協會、臺師大學生會、臺大工會
20140319《反黑箱服貿,反警察動手》聲明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下稱服貿)近一年來引起許多社會關注。去(2013)年6月立法院通過決議:服貿應逐項審查,並應加開多場公聽會;但前(17)日國會多數黨卻在無逐項審查、無議事人員的情況下強行在1分鐘內宣布審查結束並宣稱,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然而服貿本身具條約或準條約性質,並非單純行政機關內部的行政命令,所以無法適用該款條文,多數黨如此蠻橫的手法引發社會廣大的反彈。執政黨抗拒民意橫柴入灶,黑箱作業昭昭甚明,
來自各大專校院的同學與不少民眾,為了維護程序正義、捍衛憲法的基本體制,發起抗議活動。
  自昨(18)日晚間起的「群賢樓前守護民主之夜」抗爭行列當中,亦有不少學生及師長聲援。其訴求非常明確且具體,皆期望服貿能回歸民主程序重新審核,同一時間場內同學也秉持非暴力的原則,抗爭不義的行為。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研究生協會、工會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在此呼籲,請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切勿動用國會警察權、使用武力壓制在場學生及群眾;同時亦要求執政黨回歸立法院決議,踐行應有的正當立法程序,並儘快回應民眾的相關訴求。
  此外,我們除了對於現場聲援的同學及教授表示認同與敬佩,更疾呼全國大專校院學校及其他師長,理應展現知識分子應有的良知與社會責任,公開聲明其與現場的學生、教授及群眾共同反對黑箱違法的程序,力守臺灣民主法治憲政之底線。再來也呼籲校方在關注及聲明之上,尤其面對警方開始採取強硬手段鎮壓的現在,更應在第一線給予學生相關協助、保障學生人身安全,讓同學在積極捍衛全民權益時亦不覺孤立無援。
  服貿內容爭議重重,民主程序慘遭踐踏,程序不正義不僅影響議案本身的正當性,更是顯示出執政黨對民主法治程序的輕視,以及為服貿不擇手段的蠻橫行徑;再者服貿影響層面之大不容你我忽視,這次反黑箱服貿的運動,需要同學們還有社會大眾共同的關注,一同鋌身而出,以具體行動支持,來為臺灣民主盡一份心力。
媒體聯絡人
臺大|李心文 0911-922-232 戴瑋姍 0937-474-396 林凱衡 0916-986-071
師大|林偉強 0916-170-740
服冒協議正文
http://www.ecfa.org.tw/SerciveTradeAgreement1.aspx?pid=7&cid=26&pageid=0
 
 
兩岸服貿協議對我國的衝擊分析(鄭秀玲教授):http://ppt.cc/QDaM
黑箱服貿懶人包:http://musou.tw/focuses/19
服冒懶人包二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1wuZAFOOdSLX3Q0UTF5TEs4SUU/edit?usp=sharing
場外轉播:https://youtu.be/yj9Dy0IMmi0
場內轉播:http://www.ustream.tv/channel/longson3000
文字轉播:http://hackfoldr.org/congressoccupied/
 
 
2014.03.19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
決議
秘書處執行狀況
提案單填寫說明:
(一) 學代提案,依規定應有學代1人以上連署;惟2人以上提案不需填連署人。
(二) 提案請以一案一單為原則。
(三) 決議草案中原條文被刪除部分外加 [方括弧] ,新加入部分加底線,如此現行條文將被刪除部分與將加入部分文字以及未修正部分文字均可一起呈現。
(四) 編號、決議及秘書處執行狀況皆不用填寫,編號部分由秘書處統一彙編。
(五) 新訂法規案決議草案以下列方式開頭;「[法規全名]」
(六) 法規修正案決議草案以下列方式開頭;「[法規全名]第[某]條修正如下」
(七) 請用肯定句提案,語意力求清晰、完整;內容應詳實,計畫應週全。
(八) 提案後請多方尋求支持,積極為本案辯護。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4-03-22 20:45:00
表達無人追求正當法律程序的想望。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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