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工會會務人員勞資爭議調解徹底宣告破裂

作者: SophiaC (cat')   2007-12-01 14: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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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phiaC (cat') 看板: NCCU_LSWLAW
標題: 中華電信工會會務人員勞資爭議調解徹底宣告破裂
時間: Sat Dec 1 14:06:33 2007
2007/11/30 中華電信工會會務人員聯誼會
新聞稿/2007.11.29
中華電信工會無視勞動法令 踐踏勞動三權 勞資爭議調解徹底宣告破裂
中華電信工會前會務人員王蓉、邱羽凡、陳文育、楊旻峰與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
張緒中、秘書長莊炳棠之勞資爭議,經歷台北市勞工局於2007年10月22日與11月29日
兩次勞資爭議調解,經調解委員會一個多月之努力,最終仍因資方代表莊炳棠( 工會
秘書長)與楊羚羚(工會副秘書長)出席表示不同意勞方之訴求而告破裂。
王蓉、邱羽凡、陳文育、楊旻峰等四人自2007年7月爭議肇始,行使勞動三權、爭
取合法之勞動權益,要求進行勞資協商以議定公平合理之勞動條件,並選舉出陳文育
與楊旻峰等五人為勞方協商代表。豈料,今年 9月間工會竟由工會幹部以電話對勞方
表示深不認同勞方之行為,且勞方若不對工會認錯,工會可能於當月之理事會上解僱
若干會務人員。勞方認為勞動三權之行使為勞工當然權益,故明確表示無道歉必要,
並於9月19日對台北市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
然理事長張緒中竟於此勞資爭議期間,無預警率秘書長莊炳棠等工會幹部公然於
理事會作出解僱陳文育與楊旻峰之違法決議,且未予陳文育與楊旻峰出席理事會說明
之機會。工會理事會作出決議後,莊炳棠旋於理事會進行中以電話通知陳文育與楊旻
峰,表示:「理事會對你們作出解僱決議,明天(即9月21日)就不用來工會上班。 」
此舉形同完全不給予陳文育與楊旻峰申訴機會,且陳文育於電話中詢問解僱事由時,
莊炳棠僅表示:解僱理由需請示張緒中,其後就不予回應。
■第一次調解會議:莊炳棠表示無法出具解僱事由 且認定張緒中涉敵意性工
作場所性騷擾乙事無道歉必要
2007年10月22日首次爭議調解會中,工會代表人張緒中缺席,委由莊炳棠、高梅香
(工會駐會常務理事)與楊羚羚代表出席。勞方於調解會議中提出兩項訴求:第一、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張緒中與秘書長莊炳棠應對其違法暨不當諸項行為公開道歉(
詳如附件一);第二、中華電信工會會務人員於理事會應有至少一席理事席位,其權
利義務於工會章程中訂定。
資方代表莊炳棠身為工會資深幹部,且有台灣大學法律系夜間部之相關法學背景,
未料竟主張無法出具解僱事由、工會毋需遵守勞動基準法召開勞資會議;至於張緒
中涉以生理假問題造成敵意性工作場所之性騷擾行為,莊炳棠表示張緒中已針對公
布陳文育生理假乙事道歉,毋需另就攻擊其他會務人員生理假部分再道歉;就勞方
之其他各項訴求,莊炳棠則以須提報理事會決議等為由而無法立即同意。最終調解
委員會商定於11月29日再行第二次調解,除為因應資方要求召開臨時理事會所做之
充裕緩衝時間,也表明希望資方代表張緒中能親自出席下次調解會議、並於該會議
中出具解僱事由。
■第二次調解會議:資方藐視調解委員會決議 堅拒出具解僱事由
11月29日的第二次調解會議,資方代表人張緒中再度缺席,仍由莊炳棠與楊羚羚代
表出席。資方對於10月22日調解委員會決議要求召開理事會討論乙事,表明因勞方
四人與工會間已無僱傭關係,故無召開理事會之必要,僅由張緒中協同少數幹部討
論,逕行決定不同意勞方訴求。會中調解委員一再要求出具解僱事由,莊炳棠仍悍
然堅拒、一再迴避,且當調解委員詢問被解雇的兩位會務人員考核成績為何、誰分
數比較高時,莊秘書長則回應「不記得了」。並推託勞方可自行至工會向張緒中請
示解僱事由,雙方調解遂在資方杯葛下宣告破裂。
張緒中兩度缺席,先委託莊炳棠以「理事會合議制」諉稱需由理事會來決定是否同
意勞方訴求,嗣又專擅封鎖此件爭議之消息,僅以少數人密室決議否決勞方訴求,
且始終拒絕出具解僱事由釐清疑慮,顯係拖延調解時程、藐視之前調解委員會決議
,讓召開第二次調解會議之意義蕩然無存,致使陳文育與楊旻峰遭工會解僱之真正
原因迄今依舊不明。
■調解宣告徹底破裂,勞方將持續投入籌組台灣工會會務人員之運動
工會會務人員與工會會員同為勞動者,工會會務人員更以協助工會爭取勞動權益、
打破階級統治、追求社會平等為目標。然工會會務人員之勞動三權相較於工會會員
反更形惡劣,且全國無一工會之會務人員得在現行工會法框架下組織產業工會,更
遑論行使罷工權或締結團體協約,在欠缺工會民主為基礎的工會結構下,會務人員
淪為行政工具、發文人員。此次中華電信工會會務人員更在其嘗試突破勞動三法制
掣的艱困過程中,慘遭「不一樣的資方──張緒中」以解僱手段對付。工會縱以實
踐勞動三權為目標,惟若不以民主為基礎,其僅是披著工會的外衣複製階級統治之
實。此次調解破裂之後,中華電信前會務人員將集結此次經驗匯集製作「反勞勞壓
迫‧爭工會民主」小冊子,並持續投入籌組台灣工會會務人員之運動。
◆2007年12月之後,歡迎向我們索取「反勞勞壓迫‧爭工會民主」小冊,
請來信至:[email protected]
◆新聞聯絡人:楊旻峰、陳文育、王蓉、邱羽凡(0931525176)
附件一:勞方主張資方中華電信工會等應刊登之道歉聲明
有關本會、本會理事長張緒中與本會秘書長莊炳棠(以下稱「甲方」)與本會前
研究處處長邱羽凡、組訓處處長陳文育、研究處副處長王蓉、文宣處楊旻峰等
四人(以下稱「乙方」)間,因:
(一)甲方於2007年9月20日理監事會議無預警且未具理由解僱楊旻峰和陳文育
(二)甲方未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召開勞資會議;
(三)甲方理事長張緒中表示: 「工會會務人員幾乎都是女性,如果一個人一個
月請一天生理假,那會務還能推動嗎?」涉造成兩性工作平等法所禁止之敵
意性工作場所性騷擾行為;
(四)甲方理事長張緒中表示:「會務人員都不及格,10個會務人員只有3個能用」
、「你們會務人員趕快去組工會,我不只樂觀其成還願意大力促成,組成了我
頒匾額給你們」、「今天我的會務人員…我們那些小朋友還沒有見到我的高招
啦,我改天一出招你就知道。」涉構成雇主之不當勞動行為;
(五)甲方秘書長莊炳棠對工會幹部表示不實之言論,會務人員九點以前都不會有人
來上班,且請假均不會告知莊炳棠,亦將困難工作都丟給莊炳棠等。
上開眾非法暨不當言行致乙方名譽權、勞動權暨人性尊嚴遭受重大侵害,甲方謹以
本則聲明公開鄭重表示道歉,甲方並將深切檢討以確保日後甲方員工之權益不再遭
受非法侵害。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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