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陸德泉: 誰該為暴力負責?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05-12-27 16:49:37
※ [本文轉錄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KarlMarx (全力營救李建誠!) 看板: NTUniNews
標題: [轉錄]陸德泉: 誰該為暴力負責?
時間: Tue Dec 27 15:21:46 2005
轉錄自民間監督世貿聯盟網站:
http://www.hkpaowto.org.hk/wordpress/?p=160
被喻為世紀之戰的一九九九年西雅圖抗議世貿運動,採取了公民抗
命的策略,癱瘓了市中心,逼使世貿開幕禮流產,延遲了一天開會。
同時,西雅圖警方為了「保證」會議順利召開,鎮壓和平示威和公民
抗命的抗議人士,觸發了大規模的衝突。最後,西雅圖警方拘捕了五
百人。其後,西雅圖政府面對了嚴重的憲法和人權訴訟,挑戰西雅圖
政府隨意劃出禁區,限制公民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挑戰西雅圖警方
隨意拘捕示威人士,限制公民的結社和表達自由權利。從此,西雅圖
市政府在國際上留下了惡名。
  會場外的強烈抗議活動為場內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提供了有力的
支持,逼使世貿談判破裂,讓發達國家不得不關注發展中國家面對的
問題,促成了多哈發展回合對發展中國家發展的重視。想不到,六年
後的香港,比西雅圖規模小、和平和肢體衝突較少的抗議活動,竟然
遭受香港政府嚴厲的打擊和鎮壓。
抗議活動遭政府嚴厲打壓
  首先,曾蔭權把引起暴力衝突的責任歸咎在示威人士,表示不
可以忍受示威者於周六不理會預先協定的遊行路線,令整個灣仔區交
通癱瘓。至於所謂「預先協定」的遊行路線,完全是不平等的協議。
警方完全掌握審批的權力,香港監察世貿聯盟為了獲得公眾的認同,
不得不接受政府同意的遊行路線和場地。表面上灣仔運動場接近會展
,但相對從金鐘綿延到灣仔碼頭的距離而言,所有的遊行路線根本沒
有維護抗議人士的表達權利。其他抗議團體不認同這個不平等協議,
香港政府不能怪罪香港監察世貿聯盟,更應該反省政府有沒有好好維
護抗議團體表達意見的權利。
肢體抗命vs暴力襲擊
  首先,警務處處長李明逵以「騷亂」誣衊示威人士採取公民抗
命的策略。其實從十二月十三日抗議世貿開幕的首次衝突開始,已經
反映警方的過度反應。南韓農民只是以肢體進行公民抗命,向示威區
出口的防暴警察抗爭時,已經遭受胡椒噴霧和警棍的暴力襲擊。在輿
論批評警方濫用暴力的行為後,警方才稍微收斂並承諾彈性開放遊行
路線。
  在國際農民日的十二月十七日,示威人士手無寸鐵,只是用自
己的肢體進行公民抗命,向會展方向推進。他們只是推開障礙物和警
察,並沒有肆意傷害警察,破壞途中的公物和店舖,滋擾或襲擊其他
市民。相反,防暴警察戴覑堅硬的頭盔,穿覑厚厚的防護衣服,拿覑
高高的盾牌,揮舞覑警棍和噴覑胡椒噴霧,以至施放催淚彈,阻止示
威人士前進。警方雖說沒刻意挑釁抗議人士,然而,濫用胡椒噴霧,
棍如雨下地攻擊前進的抗議人士,以至施放催淚彈,驅散抗議人群。
這些攻擊性的「防衛」策略,其實對所有人都是莫大的挑釁,激化衝
突。不少前進的抗議人士都被打得頭破血流,眼睛被胡椒噴霧辣得張
不開,也要繼續前進,最後被催淚氣體逼得無法呼吸,才停下來,退
回去。
  其實以警方強大的警力和精良的防護設備,根本不用採取富攻
擊性的「防衛」策略。從港灣路口至水馬的世貿防缳線,仍有一定的
距離。抗議人士就是希望直接向參與世貿會議人士發表意見。最後,
香港政府甚至拒絕讓抗議人士自由離開,以非法集會的名義拘留逾千
的示威者,剝奪所有滯留在高士打道示威人士的人身自由,讓警方寧
枉無縱地追究那些所謂「滋事」分子的刑事責任。
  正如其他世貿會議的主辦者一樣,香港政府為了取得一個所謂
「成功」的世貿會議,不惜一切代價「保證」會議順利的進行,採取
果斷的行動,對付「滋事」分子。香港政府不管多少抗議者頭破血流
,吸入了多少傷害身體的胡椒噴霧,剝奪了多少人的人身自由和言論
自由,去完成曾俊華和曾蔭權的政績工程。曾俊華和曾蔭權終於自豪
地表示成就了「香港宣言」。用拉米的說法是喚醒了沉睡的多哈宣言
;用比盧(Walden Bello)的說法,是編織了充滿謊言的宣言。
  這完全應驗了全球公義運動對世貿的批判,自由貿易的價值完
全凌駕人的價值。甚至在談判世貿規則時,保證談判順利進行的價值
也成了高於人的結社和言論自由的價值。對於這些國際農民運動人士
來說,以「自由貿易」之名帶來的暴力,殺人不見血,遠比香港警察
施加的暴力多上千百倍。所以,他們甘心以自己的肢體去對抗警察的
鎮壓,象徵以身體對抗這個不公義的世貿組織。
  在世紀之戰的西雅圖,警務署長史坦帕逮捕了五百人,最終辭
職下台;最後西雅圖市長施保羅也無法連任。香港政府在處理國際農
民運動人士以肢體的公民抗命時,卻逮捕了逾千的和平示威者,我們
的政府官員卻自吹自擂。這不是國際大笑話,還是什揦!
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Friday, December 23rd, 2005 at 1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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