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文新盃主辦單位可以多用點心嗎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0:46:08
※ 引述《halthea (一針)》之銘言:
: 我用詞稍微強烈了一點,但這是希望主辦單位正視問題,請讀完謝謝。
: 覺得不爽也歡迎反駁我,或是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 第一,雨備賽程在賽前一天晚上十一點多突然更改,造成第二天許多球隊應變不及,尤其
: 是外文女籃已經先告知下午一點是之夜驗表演,竟然還被排一點要比賽,這到底是什麼道
: 理?為什麼不照之前公告的直接打下午賽程、隔天賽程再排過就好啦,人類系後來也棄賽
: 大家都不能打(或是都給學姐上場)不是失去文新盃的意義嗎?
: 第二,場地濕滑仍要求比賽正常進行,造成許多人滑倒受傷!
:    (星期六女生場第一場次開賽時,你真的認為那樣的積水可以打球??)
:    主辦你有保險嗎?你賠的起嗎?受傷的人的醫藥費貴學會要不要負責一下?
: 第三,記錄台沒有桌子沒有紙也沒有墊板^^,登錄單還要我們自己生,連計分板都是當天
: 早上才去跟外文系借的!
:         
: 第四,裁判亂吹一通。場地濕滑或許造成許多失誤難以判斷,但是出手被犯、從後面撞人
: 這種應該要吹吧?據外文女籃球員表示Ball in也不重發球、在綁鞋帶還發球,當他們一
: 票人因場地問題成傷兵之後,還私下建議讓教練換球衣上場,說反正對方也看不出來,這
: 什麼道理?可以請問裁判到底哪裡來的嗎?收多少錢一場?專業一點好嗎。
: 第五,第二天早上進入雨備後,理論上是早上賽程順延三小時(至於為什麼不直接打下午
: 賽程我仍然不理解),但是卻在十一點多時「只有在ptt文院板」公告改場地,試問你當
: 全天下人都死盯著批踢踢嗎?我們一點就要比賽欸!!!打個電話有很難嗎??
: 第六,接近十二點半時有一個人(後來知道是副會長)到四系系學會來通知「場地還很濕
: 滑,所以賽程延後半小時」,照樣那句話,你為什麼不打電話給負責人?或是到場之後至
: 少該找負責人(隊長)才傳話吧?訊息再經一手傳遞你確保不會變調嗎?(後來接到會長
: 打來的電話才知道根本就是因為裁判遲到才延後,而且也只有我們這一場延後,其他同時
: 間的場次都維持一點開打,然後詢問會長剛剛的通知又是怎麼回事,會長居然說「那可能
: 是他搞錯了、他沒講清楚。」這是踢皮球的概念嗎?)
: 第七,人類女籃早已經棄賽,我們根本不用坐記錄台,但我們依然沒有收到通知,到比賽
: 場地之後才發現人家棄賽我們根本白跑一趟。打個電話有很難嗎?而且我記得會長您不是
: 就在我們旁邊觀賽嗎?我感覺不出來您道歉的誠意啊。
: 下一週還有比賽,而且籃排項目同時進行,我知道這種天氣辦比賽很辛苦,但很多事情只
: 要多留點心、多打一通電話就可以避免,拜託主辦注意一下。下學期還有文院盃,也請及
: 早準備。
: 今日下午也詢問過副會長相關情況,發現你們的溝通滿有問題的,請務必改善。
: 預祝下週比賽順利
: 歷史女籃隊長 翁榛憶
大家好,我是這次文新盃的裁判長。
關於「上週六兩場只進行到一半的比賽,隔天卻是不同的裁判」的問題,我在
這裡做回應:
先跟大家說明,原先兩天賽程的裁判班表之排定,都是在週五之前就全數排好
了。而我必須跟大家說明的一點是,並不是每一位裁判都是排一整天賽程的,可能
有些裁判只能幫忙兩場或四場不等,而考量裁判體能以及專注力因素,通常是不會
排到一位裁判吹超過五場的情況(除非人手真的短缺)。
然後,因為主辦的延賽規定是「順延」,因此原先排定的裁判班表,可能下午
本來只有六個場次,會突然增加到十個場次,導致我必須臨時尋找其餘裁判的情況
,所以順帶一提,有些裁判可能住比較遠(有的在前一小時才被我通知要準備從內
湖或南港趕過來),而導致有裁判遲到的情況,在這裡跟受影響的隊伍致歉。
而週六當天因比賽中途下雨而決定暫停比賽並且延至隔天之後,主辦當下即詢
問該兩場比賽的裁判隔天上午是否可以繼續吹判,當時四位裁判都有答應了(原先
尚未延賽的班表也都已經排定是他們了)。不過很不幸地,隔天早上仍然下雨了,
導致比賽延到下午,因此,在原先的班表不是他們要負責的情況下,我也只能臨時
找其他裁判來幫忙了,跟大家致歉。
再者是週六女籃「外文vs日文」的比賽吹判尺度問題:
關於身體接觸的犯規,我有詢問過該場次的裁判了,他們給的解釋是因為當天
場地實在濕滑,所以在考量比賽順暢度的前提下,他們承認尺度有放比較鬆。至於
實際情況到底是不是犯規,這個問題我無法對你們做回應,尺度的問題一直都是自
由心證的,而且在國際籃協的裁判法條之下,也有許多情況是「為了比賽的公平度
以及流暢度,即使是犯規的動作也不應吹判。」(譬如快攻情況,對傳球者的犯規
但不影響傳球快攻的機會;或者是雖為犯規動作,但是進攻者得利的情況etc.)
除非是過於明顯的犯規,這可能是裁判本身需要檢討,但當然裁判也可能偶爾會有
死角疏忽,或是他們自己的考量。所以關於身體接觸的犯規尺度問題,需要討論的
話,我建議可以在當下利用節與節之間的時間、暫停時間、或是死球時機與裁判理
性溝通。我相信我們的裁判絕對不是不講理的,我們也都歡迎球員們與我們進行理
性的溝通。如果還有疑慮的話,可以與我私下聯絡,我請該場次的裁判們親自與妳
們進行溝通與討論。
然後是Ball in的情況:
我詢問過他們,其說法是,當時兩隊球員都已經進入前場,而當時排球是掉進
後場,在不影響比賽進行的情況下,他們就沒有停止比賽。而在我個人來看,這也
是合理的處理方式,除非ball in的位置離球員太近,裁判才須要斟酌停止比賽。
而我必須另外說的一點就是,如果ball in的當下,進攻球隊是得利的、或是正處
於進攻發動的狀態,通常外界的影響只有不過於誇張或是危險,都不足以構成裁判
立即停止比賽的條件,這是基於比賽的流暢度以及進攻隊伍得利的原則,該場次的
裁判可能有自己的考量,我大概只能回應和解釋到這裡。
再者是綁鞋帶的情況:
據該場裁判所述:「鞋帶是我發進去球員才蹲下去綁的,我們發球當然會看場
上狀況發球,她也是在發球後持球者從底線跑快到中場他才蹲下去綁的...我們都
有在看。」我想這解釋已經夠清楚了,我不須要多做解釋,除非他們所描述的情況
跟妳們所說的不一樣,那就是羅生門了,可能就必須請妳們親自與他們談了。
以上就是我針對與裁判有關的問題所做的所有回應,如果需要跟該場裁判直接
討論,可以透過我與他們聯繫,當然有任何規則或是判決問題也可以直接跟我討論
,我們都很歡迎。我的聯絡方式在會長repo的那篇有提供。
by 陳新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02-24 00:50:00
謝謝說明 吹判尺度是該尊重裁判 但同時不只一個場次反映問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00:51:00
還有哪些場次有尺度問題的可以告訴我 我會請該場次的裁判多注意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02-24 00:52:00
題 還是請裁判方面多加注意 畢竟也無法還原現場了至於更換裁判一事是因為未收到通知才覺得不合理 若確有不可抗因素我想大家不會過於苛求 辛苦了21號14:00歷史VS戲劇也有多次背後拉人抱人動作而沒吹犯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00:54:00
我們都是盡全力在執法的 關於專業度 我也自認我找的裁判都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02-24 00:55:00
我就是受傷的球員,第一,我是翻船後又踩到積水滑倒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00:55:00
具備一定的程度 所以希望各位不要抱著裁判爽領錢的心態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02-24 00:55:00
雖然新生普遍難控制動作 但實在很危險 這個還請注意一下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02-24 00:56:00
關於我文章所提是外文VS日文的狀況 還請當事人說明了@@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00:56:00
halthea: 我會再請本週準備執法的裁判多注意無球區的動作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02-24 00:56:00
有我一個人在後場,第二,來關心我的是場控不是裁判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02-24 00:57:00
第三,我們並沒有慫恿教練上場,後來上場的是剛好經過的前球員而非教練,我們可以接受當時也許太混亂有誤會,但是這種不實指控對我們是汙衊,我們寧可輸球也不會用這種小人的方式去打一場比賽,何況教練根本沒有正準備換裝,球衣在我身上後來是直接交給路過幫忙的球員,我們當時也沒有多的球衣,換句話說球衣從來沒到教練手上過,何來「正準備換裝上場」之說?對於這種不實的說詞我們無法接受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01:09:00
原來如此 我剛剛問了 他們說他們根本不知道誰是教練 可能只是根據原PO的說法就順勢用「教練」之詞解釋了他們說反正你們有球員要上場 他們就請你們要上場的球員穿球衣應該就這麼簡單而已吧 他們應該沒有要汙衊你們啦 別想太多
作者: christine03 (Christine)   2013-02-24 01:12:00
那可以請你修改內文嗎?因為沒搞清楚整件事情就對我們做出這種不實的指控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這對我們而言是抹黑是汙衊不是一句應該就這麼簡單而已吧 他們沒有要汙衊你們啦 別想太多 可以輕易帶過的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01:18:00
我並沒有做不實指控 我只是轉述讓妳們知道 其中有什麼誤會我不清楚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02-24 01:19:00
所以請你修改內文 因為事實根本不是如此 還有前面死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01:20:00
我只是儘量客觀針對原PO內文每一點作出回應而已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02-24 01:20:00
球關心那些也都不是事實 我當時有叫裁判但是我不知道是裁判沒聽到還是什麼 總之當時只有我一個人跌在後場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01:21:00
好的 我會把後面幾點回應刪除 我的目的只是先讓你們知道我去問過了
作者: christine03 (Christine)   2013-02-24 01:21:00
因為一句不清楚就可以把完全不是事實的事情公開發表在此 造成大家對我們的誤解?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01:22:00
喔 那時如果不是死球 比賽仍進行中 裁判是必須等球權轉換之後才能停止比賽這是考慮到非受傷隊伍的得利原則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02-24 01:24:00
當時情況是我出手落地踩到防守者的腳翻船又踩到積水滑倒 那球沒有進對方搶到籃板 所以怎麼可能會是死球狀態?我記得很清楚也沒必要說謊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01:26:00
喔 那不是死球 比賽就繼續進行可能他們本身不善言辭還是怎樣 我不知道雙方說詞會有那麼大的出入 很抱歉 已修改內容但我相信他們應該是沒有意圖要製造謊言的 中間的誤會可能必須讓你們雙方親自溝通才可以化解了如果仍有不滿須要請他們給出解釋或負責 再私下聯絡我
作者: ohya810817 (黑鬼)   2013-02-24 14:01:00
球員受傷要死球才能暫停啊!很難?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02-24 14:47:00
重點就是當時還沒死球裁判卻說有 我還要你教嗎何況後來也是我們自己叫暫停不是裁判
作者: ohya810817 (黑鬼)   2013-02-24 14:58:00
裁判說有??抱歉前面爬文好像沒爬到這句...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02-24 14:59:00
我介意的不是死球問題是裁判先前修改前說的不是事實
作者: ohya810817 (黑鬼)   2013-02-24 15:03:00
不過你提的第一二點對公共事物的討論都非常的不重要...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24 15:19:00
那怕你韌帶斷掉 都是死球才能暫停 這是規則要戰規則請左轉出去規則版 這裡也只能給你拍拍腳受傷了好可憐 ㄆㄆ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4 15:40:00
其實大家可以不用在死球或暫停與否的問題上打轉 有人想了解規則可以再問我 我會說明我想讓原PO以及外文、日文女籃了解的只是 裁判處理的執法程序都沒有問題 我不希望有因為誤會而毀謗裁判的情況 所以在這裡用客觀引述以及依據規則討論的方式來澄清問題如果還有什麼疑慮 可以私下跟我討論或是我請裁判們來一起討論 總而言之 謝謝大家的指教了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02-24 16:02:00
謝謝裁判長回應 我對規則很清楚也沒有要戰規則只想釐清事實 沒看到原文就不懂我為什麼要講這些我也不想再跟不相關的人解釋 若要再討論會再和裁判聯絡
作者: mandy080413 (睿智ya)   2013-02-25 09:31:00
推大家比賽都辛苦了 建議下次可以當下反應,事情才能釐清的比較清楚!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5 12:59:00
當下反應的建議我內文也有提到 感謝樓上強調
作者: chienhsia (劍俠)   2013-02-25 20:09:00
其實整個盃賽的人員的態度都是跟著主辦單位走,裁判的專業可能不是我們質疑的重點,而是裁判與主辦單位在態度上可能有些共通的表現,讓我們參賽者會感覺到他們都只認為文新盃不是什麼重要的比賽,不用太認真舉例來說,延到第二天的歷史對戲劇的下半場比賽裁判遲到就算了,裁判還根本搞不清楚有沒有計個人犯規我們有一個學妹犯規,沒有背號,裁判就對著我們的球員席說,他沒號碼,要我們換其他人上場溝通半天裁判才聽懂我們不需要背號。這就算了,重點是後面,在聽到不計個犯之後,裁判之後的每個犯規吹判都沒有把手勢比清楚。裁判確實有比出握拳動作跟吹哨,但就只有這樣而已,馬上就繼續發球。我們這場的記錄可能正好比較沒那麼清楚裁判手勢,他們根本不了解剛剛發生了什麼事,然後比賽就繼續了。導致團犯也記的完全不正確當我們發現我們團犯應該超過五次了,紀錄台那邊才只了兩次還三次,也沒有正式紀錄紙,只有幾個框框跟線我想連記錄台都搞不清楚他們自己在記什麼吧/不過還是回到我前面說的,這可能不能去怪裁判或紀錄台前幾年的文新文院盃在裁判紀錄台方面都有盡力在提升也在找裁判的過程中展現我們對盃賽的重視,細心規劃每個細節,甚至還每場協助、確認各系紀錄台清楚籃球規則及本次盃賽相關規定,這次本次主辦單位完全不重視的地方如果用一句沒辦過比賽來回應參賽隊伍,實在讓人難以接受我相信前幾屆的各項目主辦人應該都會很願意分享經驗給你們,只是你們根本沒提前準備用心準備罷了,才會像這樣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02-25 22:49:00
關於裁判遲到的問題 我已經在本篇首段就回應了 不知道您有沒有看清楚 如果還是很不滿 只能再度向您道歉了至於犯規問題 本人也是傾向能計個犯就計 不過主辦事先沒有告訴我 所以我也沒有告知任何我找的裁判(本週已全數告知)而關於您說的記錄台問題與裁判手勢問題:如果不計個犯 兩位裁判基本上就不會換位 因為不用向記錄台比號碼 而至於是什麼犯規 我相信如果不是出手犯規(須要罰球) 基本上裁判是不必特別比出手勢的(因為防守方非出手犯規除了進攻犯規之外 就只有一般的阻擋犯規) 不過我當初也有想到這個問題(基於不計個犯而產生的您所敘述的問題) 因此本人還在思考如何讓記錄台更明確的知道場上發生什麼事不過本人認為 裁判的職責不包括記錄方面 所以記錄團犯的問題確實是須要記錄台本身具備洞悉場上情況的慧根因此當初主辦才說儘量找具有經驗的人來當記錄因為「不計個犯」本來就不是正式的比賽規則 國際裁判法中也尚未提及這樣的情況所以關於這種情況下裁判如何和記錄溝通的問題 我們會儘量做到最好 不過我憑良心講 這種情況 真的很需要記錄本身解讀比賽 除非我們仍然按照原來的方式(比個人犯規的號碼)或許這樣就可以讓記錄台更清楚到底誰犯規 讓大家知道犯什麼規了感謝你們的反應 我們決定就按照原來計個犯的方式繼續執法如此一來才不會造成您所說的「記錄台不知道哪隊犯規 大家不知道場上發生什麼情況」的情形對了我補充一下避免誤會 我說「不必特別比出手勢」是指「在不計個犯的條件下」 防守方的犯規不外乎就是打手、拉手、和阻擋 這些犯規手勢通常是在比號碼(計個犯)之後才要比所以可能有些裁判認為既然不比號碼 不計個人犯規(包括犯什麼規) 所以就只需要響哨及處理接下來的程序即可如果這樣的程序妳們不滿意 我們就決定按照原來計個犯的手勢和程序去處理 這也是我們在吹一般比賽熟悉的情況 這樣或許比較不會產生大家的不解或是造成記錄台不解的情況喔對了 關於記錄單 主辦有在前幾篇文章做回應 基本上會用他們說的上週日所使用的單子 如果是國際籃總的記錄單 我想那不適合 因為國際籃總記錄單通常只有受過訓練的人才會填而這次比賽的所有記錄都是各隊出 我們無法掌握各隊記錄者的能力 因此才決定用自製的記錄單 提供給各隊記錄用
作者: spritecola (嘰哩咕嚕)   2013-02-26 03:52:00
裁判長你好,關於手勢部份我對於你的解釋有點疑慮,不知道這次的裁判有沒有參加過最基本的C級裁判講習,但以正常的情況來說,響哨之後(同時舉拳或是舉掌),應再比出犯規種類(打手、推人、阻擋),接下來才會至紀錄台比出犯規球員背號及犯規類別,因此如果是不計個犯的情形,只要裁判有在鳴哨後「清楚」地將犯規類別比出,理論上就可以避免紀錄台誤記的情形發生。(補充一下避免,前文所說舉掌是指違例部分,但因為沒有至紀錄台比手勢之必要,便較不會發生裁判忽略手勢不比的情況,因此便省略不談。)不知道依裁判長所受過的裁判訓練及吹判經驗,是否有甚麼不同的地方?(推文有漏字請包涵)另外,雖然裁判的職責的確不包含紀錄,但隨時確認紀錄台的情形(如:開表時與紀錄台比手勢確認、球進得分時確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02-26 04:27:00
我想裁判長不用過度解讀chienhsia的推文 他推文就有說這不能怪裁判跟記錄台 只是主辦若能事先多點溝通 態度積極一點
作者: spritecola (嘰哩咕嚕)   2013-02-26 04:28:00
認紀錄台分數、團犯次數等等較基本明確的東西)都是一個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02-26 04:28:00
這些問題都是可以避免的。關於裁判遲到我想多作說明,我們
作者: spritecola (嘰哩咕嚕)   2013-02-26 04:29:00
有基本吹比賽經驗的裁判可以掌控的事情,如果知道紀錄台較沒有經驗,就要麻煩裁判多注意提醒一點了。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02-26 04:32:00
雖然12點才宣布雨備 但球員在天氣如此差的狀況下都仍先準好了 裁判難道不能表現出同樣負責的態度嗎? 住比較遠不是當天才知道的事吧 雖然我們選擇諒解但不代表這就沒有失責各隊要出記錄台這件事也是在賽前幾天才突然跟著賽程規則一起公告的 雖然有要求要出有經驗的人 但有些球隊就是沒有呢這就顯示出主辦的態度了 ch也說前幾屆主辦還會到場協助我以為在一直沒有公告的情況下主辦會出記錄台人力 相信也有人是這樣認為 而且這是文院新生盃 許多學長姐不一定到場記錄台的專業與否更需要主辦的積極關切與協助或是在賽前與裁判溝通應變方法(如你所說) 這是主辦可以做到的 也是可以明顯提升比賽品質的 所以才提出來建議
作者: chienhsia (劍俠)   2013-02-26 15:22:00
主要也不是想看主辦或裁判一直道歉,只是提出意見提出上禮拜看到的覺得可以改進的地方,希望之後改進而已,也沒有針對裁判,裁判長不用反應過度。主辦單位有太多應該能避免掉的問題,都因為沒有多用點心或早點準備所以只能事後一直道歉,但參加比賽誰想看到這樣?原來只要事後對每件事進行辯解解釋然後說個對不起,就是這次主辦的態度?那下學期文院盃,乾脆某些項目就交給我們願意把比賽品質弄得更好,願意更用心辦的比賽隊伍,自己出人力來辦好啦~ 這樣主辦也省去麻煩,不用一直道歉,我們也可以打品質好一點的比賽啦~我想女籃的隊伍應該都很樂意吧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02-26 16:31:00
推樓上。補助款給我們,我們辦給你看這樣皆大歡喜喔^^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12-24 00:50:00
謝謝說明 吹判尺度是該尊重裁判 但同時不只一個場次反映問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0:51:00
還有哪些場次有尺度問題的可以告訴我 我會請該場次的裁判多注意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12-24 00:52:00
題 還是請裁判方面多加注意 畢竟也無法還原現場了至於更換裁判一事是因為未收到通知才覺得不合理 若確有不可抗因素我想大家不會過於苛求 辛苦了21號14:00歷史VS戲劇也有多次背後拉人抱人動作而沒吹犯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0:54:00
我們都是盡全力在執法的 關於專業度 我也自認我找的裁判都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12-24 00:55:00
我就是受傷的球員,第一,我是翻船後又踩到積水滑倒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0:55:00
具備一定的程度 所以希望各位不要抱著裁判爽領錢的心態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12-24 00:55:00
雖然新生普遍難控制動作 但實在很危險 這個還請注意一下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12-24 00:56:00
關於我文章所提是外文VS日文的狀況 還請當事人說明了@@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0:56:00
halthea: 我會再請本週準備執法的裁判多注意無球區的動作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12-24 00:56:00
有我一個人在後場,第二,來關心我的是場控不是裁判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12-24 00:57:00
第三,我們並沒有慫恿教練上場,後來上場的是剛好經過的前球員而非教練,我們可以接受當時也許太混亂有誤會,但是這種不實指控對我們是汙衊,我們寧可輸球也不會用這種小人的方式去打一場比賽,何況教練根本沒有正準備換裝,球衣在我身上後來是直接交給路過幫忙的球員,我們當時也沒有多的球衣,換句話說球衣從來沒到教練手上過,何來「正準備換裝上場」之說?對於這種不實的說詞我們無法接受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1:09:00
原來如此 我剛剛問了 他們說他們根本不知道誰是教練 可能只是根據原PO的說法就順勢用「教練」之詞解釋了他們說反正你們有球員要上場 他們就請你們要上場的球員穿球衣應該就這麼簡單而已吧 他們應該沒有要汙衊你們啦 別想太多
作者: christine03 (Christine)   2013-12-24 01:12:00
那可以請你修改內文嗎?因為沒搞清楚整件事情就對我們做出這種不實的指控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這對我們而言是抹黑是汙衊不是一句應該就這麼簡單而已吧 他們沒有要汙衊你們啦 別想太多 可以輕易帶過的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1:18:00
我並沒有做不實指控 我只是轉述讓妳們知道 其中有什麼誤會我不清楚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12-24 01:19:00
所以請你修改內文 因為事實根本不是如此 還有前面死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1:20:00
我只是儘量客觀針對原PO內文每一點作出回應而已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12-24 01:20:00
球關心那些也都不是事實 我當時有叫裁判但是我不知道是裁判沒聽到還是什麼 總之當時只有我一個人跌在後場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1:21:00
好的 我會把後面幾點回應刪除 我的目的只是先讓你們知道我去問過了
作者: christine03 (Christine)   2013-12-24 01:21:00
因為一句不清楚就可以把完全不是事實的事情公開發表在此 造成大家對我們的誤解?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1:22:00
喔 那時如果不是死球 比賽仍進行中 裁判是必須等球權轉換之後才能停止比賽這是考慮到非受傷隊伍的得利原則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12-24 01:24:00
當時情況是我出手落地踩到防守者的腳翻船又踩到積水滑倒 那球沒有進對方搶到籃板 所以怎麼可能會是死球狀態?我記得很清楚也沒必要說謊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01:26:00
喔 那不是死球 比賽就繼續進行可能他們本身不善言辭還是怎樣 我不知道雙方說詞會有那麼大的出入 很抱歉 已修改內容但我相信他們應該是沒有意圖要製造謊言的 中間的誤會可能必須讓你們雙方親自溝通才可以化解了如果仍有不滿須要請他們給出解釋或負責 再私下聯絡我
作者: ohya810817 (黑鬼)   2013-12-24 14:01:00
球員受傷要死球才能暫停啊!很難?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12-24 14:47:00
重點就是當時還沒死球裁判卻說有 我還要你教嗎何況後來也是我們自己叫暫停不是裁判
作者: ohya810817 (黑鬼)   2013-12-24 14:58:00
裁判說有??抱歉前面爬文好像沒爬到這句...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12-24 14:59:00
我介意的不是死球問題是裁判先前修改前說的不是事實
作者: ohya810817 (黑鬼)   2013-12-24 15:03:00
不過你提的第一二點對公共事物的討論都非常的不重要...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12-24 15:19:00
那怕你韌帶斷掉 都是死球才能暫停 這是規則要戰規則請左轉出去規則版 這裡也只能給你拍拍腳受傷了好可憐 ㄆㄆ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4 15:40:00
其實大家可以不用在死球或暫停與否的問題上打轉 有人想了解規則可以再問我 我會說明我想讓原PO以及外文、日文女籃了解的只是 裁判處理的執法程序都沒有問題 我不希望有因為誤會而毀謗裁判的情況 所以在這裡用客觀引述以及依據規則討論的方式來澄清問題如果還有什麼疑慮 可以私下跟我討論或是我請裁判們來一起討論 總而言之 謝謝大家的指教了
作者: melia1216pmc (敲)   2013-12-24 16:02:00
謝謝裁判長回應 我對規則很清楚也沒有要戰規則只想釐清事實 沒看到原文就不懂我為什麼要講這些我也不想再跟不相關的人解釋 若要再討論會再和裁判聯絡
作者: mandy080413 (睿智ya)   2013-12-25 09:31:00
推大家比賽都辛苦了 建議下次可以當下反應,事情才能釐清的比較清楚!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5 12:59:00
當下反應的建議我內文也有提到 感謝樓上強調
作者: chienhsia (劍俠)   2013-12-25 20:09:00
其實整個盃賽的人員的態度都是跟著主辦單位走,裁判的專業可能不是我們質疑的重點,而是裁判與主辦單位在態度上可能有些共通的表現,讓我們參賽者會感覺到他們都只認為文新盃不是什麼重要的比賽,不用太認真舉例來說,延到第二天的歷史對戲劇的下半場比賽裁判遲到就算了,裁判還根本搞不清楚有沒有計個人犯規我們有一個學妹犯規,沒有背號,裁判就對著我們的球員席說,他沒號碼,要我們換其他人上場溝通半天裁判才聽懂我們不需要背號。這就算了,重點是後面,在聽到不計個犯之後,裁判之後的每個犯規吹判都沒有把手勢比清楚。裁判確實有比出握拳動作跟吹哨,但就只有這樣而已,馬上就繼續發球。我們這場的記錄可能正好比較沒那麼清楚裁判手勢,他們根本不了解剛剛發生了什麼事,然後比賽就繼續了。導致團犯也記的完全不正確當我們發現我們團犯應該超過五次了,紀錄台那邊才只了兩次還三次,也沒有正式紀錄紙,只有幾個框框跟線我想連記錄台都搞不清楚他們自己在記什麼吧/不過還是回到我前面說的,這可能不能去怪裁判或紀錄台前幾年的文新文院盃在裁判紀錄台方面都有盡力在提升也在找裁判的過程中展現我們對盃賽的重視,細心規劃每個細節,甚至還每場協助、確認各系紀錄台清楚籃球規則及本次盃賽相關規定,這次本次主辦單位完全不重視的地方如果用一句沒辦過比賽來回應參賽隊伍,實在讓人難以接受我相信前幾屆的各項目主辦人應該都會很願意分享經驗給你們,只是你們根本沒提前準備用心準備罷了,才會像這樣
作者: KOBEFAN (Mick Chen)   2013-12-25 22:49:00
關於裁判遲到的問題 我已經在本篇首段就回應了 不知道您有沒有看清楚 如果還是很不滿 只能再度向您道歉了至於犯規問題 本人也是傾向能計個犯就計 不過主辦事先沒有告訴我 所以我也沒有告知任何我找的裁判(本週已全數告知)而關於您說的記錄台問題與裁判手勢問題:如果不計個犯 兩位裁判基本上就不會換位 因為不用向記錄台比號碼 而至於是什麼犯規 我相信如果不是出手犯規(須要罰球) 基本上裁判是不必特別比出手勢的(因為防守方非出手犯規除了進攻犯規之外 就只有一般的阻擋犯規) 不過我當初也有想到這個問題(基於不計個犯而產生的您所敘述的問題) 因此本人還在思考如何讓記錄台更明確的知道場上發生什麼事不過本人認為 裁判的職責不包括記錄方面 所以記錄團犯的問題確實是須要記錄台本身具備洞悉場上情況的慧根因此當初主辦才說儘量找具有經驗的人來當記錄因為「不計個犯」本來就不是正式的比賽規則 國際裁判法中也尚未提及這樣的情況所以關於這種情況下裁判如何和記錄溝通的問題 我們會儘量做到最好 不過我憑良心講 這種情況 真的很需要記錄本身解讀比賽 除非我們仍然按照原來的方式(比個人犯規的號碼)或許這樣就可以讓記錄台更清楚到底誰犯規 讓大家知道犯什麼規了感謝你們的反應 我們決定就按照原來計個犯的方式繼續執法如此一來才不會造成您所說的「記錄台不知道哪隊犯規 大家不知道場上發生什麼情況」的情形對了我補充一下避免誤會 我說「不必特別比出手勢」是指「在不計個犯的條件下」 防守方的犯規不外乎就是打手、拉手、和阻擋 這些犯規手勢通常是在比號碼(計個犯)之後才要比所以可能有些裁判認為既然不比號碼 不計個人犯規(包括犯什麼規) 所以就只需要響哨及處理接下來的程序即可如果這樣的程序妳們不滿意 我們就決定按照原來計個犯的手勢和程序去處理 這也是我們在吹一般比賽熟悉的情況 這樣或許比較不會產生大家的不解或是造成記錄台不解的情況喔對了 關於記錄單 主辦有在前幾篇文章做回應 基本上會用他們說的上週日所使用的單子 如果是國際籃總的記錄單 我想那不適合 因為國際籃總記錄單通常只有受過訓練的人才會填而這次比賽的所有記錄都是各隊出 我們無法掌握各隊記錄者的能力 因此才決定用自製的記錄單 提供給各隊記錄用
作者: spritecola (嘰哩咕嚕)   2013-12-26 03:52:00
裁判長你好,關於手勢部份我對於你的解釋有點疑慮,不知道這次的裁判有沒有參加過最基本的C級裁判講習,但以正常的情況來說,響哨之後(同時舉拳或是舉掌),應再比出犯規種類(打手、推人、阻擋),接下來才會至紀錄台比出犯規球員背號及犯規類別,因此如果是不計個犯的情形,只要裁判有在鳴哨後「清楚」地將犯規類別比出,理論上就可以避免紀錄台誤記的情形發生。(補充一下避免,前文所說舉掌是指違例部分,但因為沒有至紀錄台比手勢之必要,便較不會發生裁判忽略手勢不比的情況,因此便省略不談。)不知道依裁判長所受過的裁判訓練及吹判經驗,是否有甚麼不同的地方?(推文有漏字請包涵)另外,雖然裁判的職責的確不包含紀錄,但隨時確認紀錄台的情形(如:開表時與紀錄台比手勢確認、球進得分時確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12-26 04:27:00
我想裁判長不用過度解讀chienhsia的推文 他推文就有說這不能怪裁判跟記錄台 只是主辦若能事先多點溝通 態度積極一點
作者: spritecola (嘰哩咕嚕)   2013-12-26 04:28:00
認紀錄台分數、團犯次數等等較基本明確的東西)都是一個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12-26 04:28:00
這些問題都是可以避免的。關於裁判遲到我想多作說明,我們
作者: spritecola (嘰哩咕嚕)   2013-12-26 04:29:00
有基本吹比賽經驗的裁判可以掌控的事情,如果知道紀錄台較沒有經驗,就要麻煩裁判多注意提醒一點了。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12-26 04:32:00
雖然12點才宣布雨備 但球員在天氣如此差的狀況下都仍先準好了 裁判難道不能表現出同樣負責的態度嗎? 住比較遠不是當天才知道的事吧 雖然我們選擇諒解但不代表這就沒有失責各隊要出記錄台這件事也是在賽前幾天才突然跟著賽程規則一起公告的 雖然有要求要出有經驗的人 但有些球隊就是沒有呢這就顯示出主辦的態度了 ch也說前幾屆主辦還會到場協助我以為在一直沒有公告的情況下主辦會出記錄台人力 相信也有人是這樣認為 而且這是文院新生盃 許多學長姐不一定到場記錄台的專業與否更需要主辦的積極關切與協助或是在賽前與裁判溝通應變方法(如你所說) 這是主辦可以做到的 也是可以明顯提升比賽品質的 所以才提出來建議
作者: chienhsia (劍俠)   2013-12-26 15:22:00
主要也不是想看主辦或裁判一直道歉,只是提出意見提出上禮拜看到的覺得可以改進的地方,希望之後改進而已,也沒有針對裁判,裁判長不用反應過度。主辦單位有太多應該能避免掉的問題,都因為沒有多用點心或早點準備所以只能事後一直道歉,但參加比賽誰想看到這樣?原來只要事後對每件事進行辯解解釋然後說個對不起,就是這次主辦的態度?那下學期文院盃,乾脆某些項目就交給我們願意把比賽品質弄得更好,願意更用心辦的比賽隊伍,自己出人力來辦好啦~ 這樣主辦也省去麻煩,不用一直道歉,我們也可以打品質好一點的比賽啦~我想女籃的隊伍應該都很樂意吧
作者: halthea (一針)   2013-12-26 16:31:00
推樓上。補助款給我們,我們辦給你看這樣皆大歡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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