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98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新規定!!

作者: thet (Rick )   2009-05-22 10:35:46
欲申請98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的同學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 本組訂於98年5月20日起開始實施修正後「國立臺灣大學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作業須
知」、「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表」暨「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核標準表」,如附加檔。
二、 本次修訂之重點如下:
(一)落實申請的同學需提出當年度清寒證明之規定。
(二)加強清寒計分比重並降低參加社團擔任社團幹部配分。
(三)增加考量本組其他業務連結之查核。
(四)對查核困難項目降低配分比重,以減少同學投機。
三、請各位同學暑假回家,提早準備下列資料:
(一)申請同學若有身心障礙、重病或需長期休養者,請附當年度證明正本。
(二)申請同學請附在學證明或戶籍證明,說明家中有多少就學人數。
(三)申請同學請提供清寒證明或低收入證明或家長免繳稅證明且須為當年度;同時
清寒證明內容,需提及該生家境狀況,不能僅描述家中人數及學業表現情況。
(四)申請同學若家中近1年家人或家庭曾遭變故或有特殊情況者,請提證明。
Source:http://gocfs.osa.ntu.edu.tw/app/news.php?Sn=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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