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sea ((\/)⊙⊙(\/))
2004-06-30 22:47:55台灣立報 《言論廣場》 2004-06-30
【左右看】長庚禁遛鳥
【右看】 最猥褻的是校方?
文 王放/政治評論員
長庚「遛鳥俠」被處以僅次於退學的重罰,其罪刑不相當的程度,令人不解
。
「遛鳥」一事,純屬自我幽默,並未傷害他人。至於要說行為屬猥褻之流,
故而傷害了善良風俗云云,現場眾人恐怕都不以為然。至於說傷害校譽,那恐怕
只有長庚校方自己會這樣界定,君不見在歐美諸多名牌大學,類似行為見怪不怪
,甚至成為另類的學校特色。總之,以這些理由來處罰遛鳥俠,不只說不通,更
突顯了長庚校方的道德、審美、倫理標準與當今社會脫節太遠。更誇張的是,校
方去脈絡地理解此一行為,僅僅擷取「遛鳥」一段,卻無視「遛鳥」前後是就球
賽輸贏打賭、願賭服輸信守承諾、眾人的反應與感受等等情況,把那短短不到幾
分鐘的「遛鳥」視為整個事件的唯一,更突顯了校方的思維大大異於常人。
宋代蘇子曾譏和尚打坐似大便,結果反而被諷刺是因為心中有大便,故而處
處見大便。長庚遛鳥事件,看來看去,唯一心生猥褻感的,只有長庚校方。眾人
皆能理解的前後脈絡,長庚校方卻只能理解為「猥褻」,這是否說明了,在內心
深處,長庚校方其實比眾人更猥褻呢?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