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turday5566 (交大法律系)》之銘言:
: 小妹我剛剛
: 在舟山路騎腳踏車
: 突然有一台車車
: 跑的很快
: 嚇到我惹
: 小妹我很生氣
: 希望能給他一點懲罰
: 想問一下
: 在學校裡面遇到超速的車車
: 要怎麼檢舉?
除了超速沒什麼在管之外
學校甚至還會鼓勵汽車在小椰林道和水杉道飆車
大家經過小椰林道和水杉道
應該有注意到車道的右邊存在一條腳踏車道
這個腳踏車道表面上是要避免汽車跟腳踏車爭道
但實際造成的結果呢?
一般外面的馬路之所以要有腳踏車道是因為汽車的速率比腳踏車快很多
但校園的限速是多少? 20km/h
這是跟腳踏車相當的速率
正常行駛不會存在汽車比腳踏車還快很多的問題
如果前面腳踏車騎20km/h 後面距離10公尺的汽車也開20km/h
汽車再追一萬年距離依然是10公尺
追撞腳踏車的可能性是零
也就是說校園裡的分流利益幾乎沒有
那這個分流造成了甚麼弊害?
假設校園的汽車駕駛粗略地分為兩種人
第一種是路人駕駛
就是平常在路上會看到的任何一個駕駛
他們以奉公守法為原則
但是也不排除違規的可能
第二種是超速強迫症者
當他們坐在駕駛座不超速就受不了
但是他們的強迫症僅限於超速
其他規則是可以遵守的
在一條沒有分流的車道
這時汽車的前方遇到了一台腳踏車而減速
路人駕駛的心理:腳踏車是校園車道的主體,也許我剛剛開太快了
超速強迫症者心理:好想踩油門,但是我如果撞到前面的腳踏車可能會坐牢
結果不管哪一種駕駛都變得跟腳踏車一樣快(慢)
在另一條分流的車道 右側有一條空的腳踏車道
這時汽車的前方遇到一台腳踏車而減速
路人駕駛及超速強迫症者心理:
腳踏車可以騎這條沒錯,但是如果到腳踏車道讓我超車也很好
腳踏車駕駛心理:
雖然這條也可以騎,但是我速率慢,騎到腳踏車道讓比較快的汽車超車也很好
於是腳踏車騎到腳踏車道
見狀,路人駕駛心理:前方沒有腳踏車了,我再加點油門吧
超速強迫症者心理:太好了,前面沒有腳踏車了,油門踩到底
結果不管哪一種駕駛都開的比腳踏車還快
不分流
即使是超速強迫症者都被迫要跟腳踏車一樣快
分流
即使是奉公守法的路人駕駛都可能超速
所以我才會說學校鼓勵汽車在小椰林道跟水杉道飆車
既然學校都會鼓勵飆車了
校內有車超速意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