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求] 審判心理之研究誠徵受試者

作者: bruce333 (蝙蝠俠)   2019-12-31 12:10:38
原文43
之前忘了是ntu還是pt板應徵過趙老師的心裡學研究
忘了原本徵求的是啥公民素養之類吧?
反正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去了之後莫名奇妙被幾個學生誣陷我偷手機
一個女同學裝手機被偷然後歇斯底里把我的筆搶走說要吉我
搞了半天他們實驗其實是要看別人被誣陷的反應
真的是超噁的實驗...
後來聽不少同學說那個老師爭議很大 這個實驗也很詭異 真的能通過倫理審查嗎
嗯,大概很怕麻煩還說這個實驗不允法律系學生參加,呵呵
大家參加實驗的話要小心啊
作者: g81915 (听楓瀲雪)   2019-12-31 12:29:00
只有通過倫理審查的研究才能招參與者,懷疑的話可以自己去REC那邊查
作者: ht91008 (色情狂)   2019-12-31 13:37:00
笑死 瓜張
作者: david119 (阿雪快跑)   2019-12-31 15:00:00
所以你有沒有簽同意書啊,感覺這個內容需要保密
作者: ABULA666 (ABULA)   2019-12-31 15:29:00
理論上所有有涉及人體參與的研究都要提供同意書像受試者說明,PO在網路上的宣傳文不具有效力,建議原PO可向台大REC提出研究質疑。
作者: davie8303 (橫斷臥龍)   2019-12-31 16:36:00
那是社心研究常用的Deception方法= =
作者: ABULA666 (ABULA)   2019-12-31 16:36:00
我可以先肯定跟你說,參與這類試驗一定都要有書面同意書,在你沒有簽下任何的書名同意書前,任何的研究介入可能違反人體研究法(除非是特殊案例),先簽假的再簽真的同意書,基本上這樣的流程滿有問題,簽假資訊的同意書也是不具有效力。真要申訴可以找台大研究倫理中心。至於怎麼找有沒有通過倫理審查,剛剛隨手查一下似乎只能在科技部和台大研究計劃查詢系統查到過去有執行過的計畫,但這些資料是看不出來有沒有通過倫理,除非要請PI或相關單位呈現送審函文,直接找研究倫理中心可能還比較快。
作者: laowoik (海棠小姐)   2019-12-31 16:47:00
原po小心用詞不要真的被吉ㄛ
作者: Mikerpen (麥克筆)   2018-01-04 14:00:00
做實驗有必要耍蠢到這種地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