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管中閔校長遴選爭議 台大檢討報告:有改

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2019-03-26 16:10:42
管中閔校長遴選爭議 台大檢討報告:有改進空間
2019-03-26 12:13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台大校長遴選歷經一波三折,昨天是教育部要求台大須在三個月內提
出檢討報告的最後期限。根據檢討報告內容指出,此次遴選於資訊揭
露或迴避作業未盡理想之處,主要是因法令制度未明確規範所致;至
於法令規範應揭露的部分,遴選實體與程序確實也有改進空間。
台大檢討報告指出,校長遴選過程依照教育部及校內相關法規辦理,
此次遴選於資訊揭露或迴避作業未盡理想之處,主要是因法令制度未
明確規範所致。
至於法令明確規範應揭露的部分,例如本校遴委會作業細則第9點第1
款第2目及第3目之血親、姻親或師生關係等,遴選實體與程序部分仍
有改進空間,例如推薦候選人的表格應納入法定應揭露資訊的欄位,
並經學校指定專責單位初審,遴選過程中應提醒候選人於一定期間內
得向遴委會提出委員迴避案。
此外,為精進落實未來遴選的法定實體與程序要件,台大將建議遴委
會根據教育部修正後的資訊揭露與委員迴避規範,修正該會的作業細
則並確實執行。
台大也將建議遴委會自主討論依法應迴避事項,並將結果送委員及候
選人確認具結。最後,遴委會也應提醒候選人於一定期限內向遴委會
提委員迴避案。
至於教師兼職相關規範,台大建請教育部從高教發展高度,重新思考
公立學校教師兼職議題。
報告指出,台大已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修正本校
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的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
、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收取學術回饋金及分配辦
法、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兼任非政府機關職務簽辦表等相關規定及
程序,並定期宣導教師兼職規範,以提醒教師及相關單位確實辦理兼
職許可。
但上述兼職處理原則乃高密度管制公立學校教師兼職的行政規則,教
育部既具修訂該原則的行政裁量權,建請教育部思考範圍及程序放寬
的可能,以達未來高教必須深化產學合作、強化國際競爭並踐行大學
社會責任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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