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獸醫教授貪汙罪又回聘 台大:未違反教師法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9-01-28 15:25:20
獸醫教授貪汙罪又回聘 台大:未違反教師法規定
2019-01-28 15:07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即時報導
台大獸醫學院教授林中天涉嫌自2007年至2013年間將以研究計畫名義購買的動物眼藥水,
拿到私人診所販賣,地檢署確定貪汙詐財犯行後,裁定將其緩起訴。林繳回贓款、捐國庫
100萬元。鏡周刊今天報導,該名教授違反教師法.卻被台大回聘,質疑校方包庇。台大
對此表示,事件爆發時,該教授已離職,且根據據教師法第14條規定,須有期徒刑一年以
上且未獲緩刑,才不得續聘。
鏡周刊今天指出,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去年底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上,針對該案
質詢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認為該名教授已違反教師法規定,教育部去函台大認定其違反教
師法,台大怎麼能回聘有過如此犯行之人,痛批台大以「大學自治」為由包庇罪犯,並質
疑教育部遭洗臉。
台大公關室對此表示,該事件爆發時,林教授已辭去專職教授一職,沒辦法對其進行規範
;此外,該教授經地檢署判定為緩起訴,承認犯行後已繳回金額。台大原定105年8月就要
決定新聘教師名單,經校內三級三審及校評會程序檢視,有委員建議先參酌地方法院的決
定,確認結果為緩起訴,未違反教師法第14條規定,因而在當年10月決定回聘該名教師。
針對立委指控,台大強調,從未漠視教師法,且依照現行教師法第14條規定,教師聘任後
如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該名教授經
地檢署判定為緩起訴,未違反教師法規定。此外,該事件爆發時,該教授也已離職,不具
台大專職教授身分,沒有權限對其進行規範。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18981
作者: dreamgirl (嘉嘉)   2019-01-28 18:46:00
沒有違法,謝謝指教xd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9-01-28 21:19:00
林中天有違法,臺大沒有違法。嫌棄這結果的話就要修法啊,立法委員都去哪兒了?
作者: ted40905 (天兵)   2019-01-29 04:26:00
立法院的鍋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9-01-29 16:31:00
這種人也收 世界百大的水準真低
作者: mersma   2019-01-31 06:45:00
就能力上他的確在動物眼科是權威 只是沒想到會做這種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