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拔管案逾越憲法適法性監督範圍 監院糾正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8-12-14 02:49:04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拔管案逾越憲法適法性監督範圍 監院糾正教育部
3.完整新聞內文:
教育部遲未核准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就任案,監察委員包宗和與仉桂美認為,教育部已逾
越憲法第162條適法性監督的範圍,嚴重斲傷政府信譽及大學自治精神,今天監察院教育
及文化委員會會議通過兩名監委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教育部。
監察院指出,教育部認為大學人事權限及大學校長遴選及聘任事宜,非屬大學自治權的範
圍,形成「重監督、輕自治」的思維。且教育部對於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校長遴
聘事項,逕行自行擴張解釋行政程序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之函示,又對於大學校長遴選案任
令相同的事實,適用法令不一,而為不同之處理,核有違失,通過糾正教育部。
糾正案文指出,大學自治為憲法學術自由的制度性保障範圍,大學自治的發展及其成果,
彌足珍貴而應予珍惜。大學人事自主權為團體自治權的核心範圍,大學校長權限的行使攸
關大學學術自由的發展,如大學校長遴選不能自主,大學自治如何能徹底落實,顯見大學
遴選校長之人事權,自屬大學自治之範圍,亦為大學法94年修法之立法精神。
監察院說,為調查此案,諮詢國內15名法政學者與現職或卸任大學校長等人,都認為人事
自主權,當然是任何團體自治權的核心範圍;因此大學自治包括人事自治權,大學遴選校
長之人事權,自屬大學自治範圍。教育部職掌全國教育業務,負責高等教育政策之規劃,
卻認為大學人事權限及大學校長遴選及聘任事宜,非屬大學自治權之範圍,形成重監督、
輕自治之思維,顯有未當。
監察院調查又指出,大學法94年12月28日修正大學校長之遴選為「一階段遴選」,修法理
由指出﹕「改採混合一階段遴選,由教育部與大學共同組成遴選委員會。……不僅尊重學
校自主,……真正落實超然獨立之遴選精神。」即94年大學法修法之目的,在於令大學校
長遴選朝向大學自主之精神發展。
監察院說,有關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校長遴聘事項,法務部100年7月4日函示,
說明行政程序法第32條及第33條雖對於迴避設有規定,惟大學法授權訂定之「國立大學校
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另設有特別之迴避規定,自應優先適用。
糾正案文說,教育部對於非其業管法規之行政程序法,逕行自行擴張解釋該法主管機關法
務部100年7月4日之函示,認公立大學校長之遴選仍有行政程序法第32條及第33條等迴避
規定之適用,顯有違誤。
監察院調查指出,大學法94年修正公立大學校長遴選規定迄今,僅國立台灣大學107年1月
10日函報管中閔教授當選1案,由教育部退請重新辦理。
但監察院之前調查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時,針對陽明大學校長遴委會召集人張鴻仁於105
年6月至106年12月期間擔任心悅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而校長候選人郭旭崧則自105年9
月至106年12月期間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此究否產生遴選委員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而應
迴避乙節,107年2月間詢問教育部,教育部引據法務部100年7月4日函示,卻稱「行政程
序法對迴避規定雖設有規定,惟就國立大學校長遴選,應優先適用『國立大學校長遴委會
組織及運作辦法』所定之迴避規範」。明顯任令陽明大學與台灣大學2校校長遴選的相同
事實,適用法令不一,而為不同之處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535137
5.備註:
作者: sexycute (魯龍)   2018-12-14 02:53:00
覺青繼續崩潰
作者: pig12335331 (Charlie)   2018-12-14 03:12:00
:你們都被共產黨洗腦還不知道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8-12-14 03:38:00
:假新聞啦 看我同溫層的懶人包才是對的
作者: jtsu5223 (働)   2018-12-14 08:37:00
:監察院是某黨開的,是不是要請某組織查一下了
作者: ri31625 (ㄏㄨㄚˊ)   2018-12-14 08:43:00
如果監察院認定,與法院不一致,這樣要聽誰的XDDD
作者: dreamgirl (嘉嘉)   2018-12-14 12:10:00
可以彈劾法官xd
作者: ychins (夢遊客)   2018-12-14 13:08:00
五權分立做事囉~
作者: kuwawa (庫瓦瓦)   2018-12-14 15:19:00
昨天柯文哲才在罵今天監委就有動作 很有可能是蔡英文授意的 總要找個理由讓教育部行動 不可能什麼事件都沒有教育部就突然鬆手 那樣反而更尷尬
作者: ma4wanderer (醉月湖之狼)   2018-12-14 22:48:00
教育部對臺大vs陽明的回應是: 不等者不等之1.陽明校長已上任,管未上任2.陽明遴選會已解散,臺大的還沒解散廢到笑的回答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8-12-15 00:40:00
就像經濟部嗆核電佔目前台灣發電量比很低一樣 ㄏㄏ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8-12-15 07:47:00
教育部的程度差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